[新聞] 台中女教師與國中女「百合戀」!會考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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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748 (第79空中突擊旅)
時間 2024-04-27 17: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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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張瑞楨 3.完整新聞標題: 台中女教師與國中女「百合戀」!會考當天還上摩鐵親熱丟教職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年僅24歲的楊姓女國中教師,竟與未滿16歲女學生,發展 出女女同性的「百合戀」,她還在女學生國中會考、畢業典禮當天,以及畢業之後,載女學 生到汽車旅館發生5次性行為,楊女案發後丟工作,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楊女當庭道歉, 女學生父親強調,不要求賠償,只希望楊女不要再聯繫女學生,法院判處徒刑6月,可易科 罰金,緩刑2年,條件是緩刑期間禁止楊女與女學生有任何聯繫。 判決書指出,楊女是台中市一所國中的教師,被害女國中生年滿14歲,但未滿16歲,是楊女 任教國中的應屆畢業生,去年(2023年)5月至8月間,楊女對女學生有5次猥褻或性交行為 ,去年5月20日凌晨(國中會考當天)、6月14日(畢業典禮)中午,她兩度開車載女學生到 汽車旅館,抱住及親吻女學生,用嘴吸吮女學生頸部並造成吻痕(俗稱種草莓),撫摸女學 生胸部與下體,兩度猥褻得逞。 女學生畢業之後,去年7月15日晚間,楊女在住處抱住與親吻女學生,撫摸胸部與下體;7月 18日上午10時許,楊女開車載女學生到汽車旅館內,抱住及親吻女學生,之後撫摸女學生胸 部,並發生性行為1次,當天下午,楊女又於汽車旅館內抱住女學生,撫摸臉部、背部、胸 部與下體,台中地檢署認定楊女4次猥褻女學生,1次與女學生性交得逞。 檢方偵查時,楊女否認犯行,她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是猥褻或性交,她辯稱「我們最多就是親 吻跟擁抱,當天女學生要考國中會考」、「畢業典禮當天,我們有擁抱之類的,有觸碰她的 背、胸部,當天沒有用手指進入......」、「我有觸碰她身體大腿內側,有輕摸到胸部,不 是刻意」。 楊女案發後丟了教職,目前從事物流業,她於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當庭向女學生 的父親道歉,女學生之父說,「我們不要求賠償,楊女知錯能改,才是我們要的,希望楊女 不要再與女學生聯繫」。 法官考量楊女年僅24歲,年輕識淺、血氣方剛,且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佳,已有悔悟之意 ,分別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猥褻行為罪4次,每次判刑3月,對於14歲以上未滿 16歲之女子為性交行為罪1次,判刑5月,應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條件是接 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緩刑期間禁止與這名女學生見面、接觸、通話、通信或其他聯絡行 為,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reurl.cc/kO79yx 6.備註: 勝者的早餐.jpg ---- Sent from BePTT on my Samsung SM-A528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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