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被上網公審 滿足強制離婚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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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ngmusk (馬爹利)
時間 2024-04-17 00: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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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蹄 吃瓜看戲雖然很爽 但阿肥還是想問一下 如果配偶一直在網路上公審你 把你嫌到一文不值 簡直是廢物 還搞到人盡皆知 親朋好友路人甲乙丙通通都知道 這樣有滿足民法第1052條的十項強制離婚條件嗎? 第3項 被虐待:肉體(施加暴力、性虐待...等)、精神(言語恐嚇、侮辱...等)或其他形式(跟 蹤、竊聽、破壞物品...等)的虐待都可以此條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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