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ossiping
: ※ 引述《zhanguihan (han)》之銘言:
: : 笑死,這篇新聞是在臭檢察官無能嗎?
: : 假設所述為真,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一項第二款:
: :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
: 訴
: :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 : ......
: :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 : ......
: : 既然有滅證之虞,那當初為何不申請羈押?
: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56340
: : 申請羈押是檢察官的責任,過不過是法官的判斷。
: : 結果當時連申請都沒申請,直接交保,現在出一篇新聞帶風向!
: : 從之前消失的16分鐘到今天的新聞,只能顯示偵辦檢察官非常無能且不遵守程序正義
: 。
: : 縱使高虹安真的犯下貪污罪,也會被這個無能的檢察官搞到許多證據沒有證據能力,
: : 以至於無法彰顯司法正義。
看不懂你想表達的,這新聞不就是說媒體開始在討論高紅安私設公積金後就開始著手滅證一事嗎,為什麼事件爆發到檢查官起訴中間要滅證早滅了?你要不要確定你在講什麼?
她還指示黃鈴惠用潑咖啡破壞主機,推文一堆資料銷毀專家說高紅安是理組的怎麼可能不懂銷毀硬碟資料,原來理組專精是這個啊!我還以為只會按power button,注意黃鈴惠可不是小兔喔,要不要對個時間序啊,光扯邏輯不交代背景是想唬弄啥啊.....
: 孩子啊
: 這是一個簡單的邏輯問題
: 未來沒有滅證可能。
: 不代表過去沒有滅證之行為
: 過去有滅證之行為
: 不代表未來有滅證可能
: 懂?
: 事實高紅安當初事件爆發
: 到檢察官正式搜索起訴
: 這中間過了那麼多個月了
: 真的有滅證早就滅了
: 真的要逃亡早就逃了
: 事實當下的確沒有滅證可能啊
: 這是一個很簡單邏輯問題
: 希望你能領悟
: 一日為師
: 終生為父
: 孩子
: 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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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57.182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0138729.A.F04.html
→ wei1224: 放過安安吧 她不是故意的 111.71.88.69 03/11 14:33
→ jim543000: 隨便丟個病毒加密就好了 網路上一堆能 220.141.213.75 03/11 14:36
→ jim543000: 載的 死無對證 220.141.213.75 03/11 14:36
→ jim543000: 什麼潑咖啡 文組招術不要出來丟臉 220.141.213.75 03/11 14:37
→ ILike58: 事情發生她一定也很急啦,哪有心情去研究 42.70.57.182 03/11 14:40
→ ILike58: 完美的銷毀,更何況她還在選舉跑行程,而 42.70.57.182 03/11 14:40
→ meAlfRed: 先去搞懂硬碟是什麼 42.73.221.80 03/11 14:40
→ ILike58: 且你看節目討論的,她這人辦事像是事必躬 42.70.57.182 03/11 14:40
→ ILike58: 親的嗎,就出張嘴叫人做事的型,遇到什麼 42.70.57.182 03/11 14:40
→ ILike58: 大官還是好野的才會主動湊上去的賤貨啦。 42.70.57.182 03/11 14:40
噓 puritylife: 大概只有一些低能文組以為別人會這樣 219.70.196.116 03/11 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