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民法官首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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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azsedcft (如果你也在現場)
時間 2023-12-16 12: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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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媒體來源:《報導者》 | The Reporter 2. 記者署名: 文字/張子午、曹馥年、陳德倫 攝影/陳曉威 核稿/楊惠君 責任編輯/黃鈺婷、陳思樺、張詩芸 3. 新聞標題:國民法官首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法庭之外,未解的旋轉門效應與真空 的社區支持系統 4. 新聞內文: https://i.imgur.com/nvmXzE1.jpeg
台北地院組織國民法庭審理的「啞鈴殺父案」,合議庭於12月15日上午宣判,判處12年有期 徒刑,刑前令入適當處所監護3年,全案可上訴。辯護律師及法扶工作人員於聆聽判決後步 出法庭。(攝影/陳曉威) 12月15日上午10點,陽光普照的暖冬,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全國首起由國民參審的思覺失調患 者殺人案:鍾男在今年(2023)初持啞鈴殺害同樣罹患思覺失調的父親。審判長黃怡菁宣讀 判決主文:被告犯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有期徒刑12年,刑前監護處分3年接受精神科 治療。鍾的辯護律師表示,將與鍾討論是否上訴。 審判長說明判決理由,鍾男罹患思覺失調症20年,案發時處於急性發作,認知及判斷能力明 顯受損,無法控制殺人衝動,以殘暴方式弒父,情節非輕;且以暴力紓解不滿,對他人威脅 性高。但同時審酌平日生活、品行、母親及證人的證述,無前科,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下 修責任刑為12年。 對比過往的思覺失調患者殺人案件,此案落在中間刑度,高於律師建議的8年,在檢察官求 刑的12~16年範圍內。或許是歷經4天密集審理,藉由審檢辯詢問、醫師證言與被告陳述, 人人都宛如觀看多面稜鏡般,從各種角度檢視鍾男舉起啞鈴弒父前的人生,及整個家庭面臨 的困境,聽聞宣判結果當下,旁聽席發出「哦──」低呼聲,內心各自浮現感慨。 「媽媽一定會等你回來,先把你的病治好,才有可能跟我出來在一起。 12月11日下午的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跨了一個週末的第三日審理,年近70的女士─ ─在整場審判裡未揭露其姓名,整個身體也被灰色隔板團團包圍,旁聽者只能聽聞啜泣聲, 以「雙重身分」──同時是被告(兒子)及被害人(丈夫)至親,陳述其對本案的糾結心緒 。 她以一位母親的憐惜語氣,提到兒子從看守所轉到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後,在醫療團隊的用 心照顧下,整個人狀況才慢慢好轉。從今年初案發被送入看守所後,被告鍾男的精神狀態每 況愈下,曾嘗試喝沙拉脫自殺、與室友爭執拿枕頭悶對方 探視時隔著玻璃板後的呆滯不語 ,使她擔心不已,焦急地向檢察官反映亟需治療,在5月依據年初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並上路 施行的暫行安置,接受專業精神醫療後,身心狀況才漸趨改善。 在醫院會客室面對面相聚時,終於聽見兒子平凡卻珍貴的日常問候,「媽媽妳好不好?我很 擔心妳」、「爸爸在家嗎?」當母親緩緩說出爸爸已經走了時,鍾男詫異地無法置信 近15年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中,家內事件逐漸增加 今年1月18日晚間,正當家家戶戶忙碌地準備迎接3天後的農曆除夕時,新店安坑某棟社區大 樓發生一件人倫悲劇,警方獲報到現場,只見41歲的鍾男稱用啞鈴殺了78歲的父親,犯案主 因是聽到聲音,說爸爸是「撒旦的化身」。鍾男被收押後,台北地檢署於5月依殺害直系血 親尊親屬罪嫌起訴鍾男,台北地方法院於12月6日進行選任程序,選出4男6女(其中4位為備 位)國民法官,成為繼7月底酒駕致死案後,台北地方法院的第二件國民法官案件。 此案對於台灣社會有另一個指標意義,則是經歷過去數年來精神疾病患者犯下重大刑事案件 後,全國第一起由國民法官公開審理精神疾病患者的案件(今年7月的新店弒母斷頭案正進 入起訴階段)。《報導者》盤點自2009年到2023年的判決與公開資訊,發現15年來至少有30 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致死事件,其中與被害人關係有11人為「隨機」(1人為鄰居,其餘皆 為陌生人),19人為「家人」,超過6成被害人為母親、2成為父親(母12人、父5人、兄1人 、伯母1人)。 15年來至少30件精神疾病患者殺人案件,2019年後家內事件激增 2009・黃富康隨機殺人(死刑) 2010・陳昱安弒父(死刑/2019於看守所自殺)、陳昆明二度殺人案(無期) 2012・台南湯姆熊割喉案(無期) 2015・汐止鐵鎚弒父(無罪/監護5年)、北投國小女童割喉案(無期) 2016・內湖小燈泡事件(無期/監護5年) 2018・台中台中牙醫命案(無期徒刑)、梁男弒母斷頭案(無期)、台南電玩殺人案(12年 /監護5年) 2019・天母女兒弒母案(16年)、醫科女縱火燒死父親(10年/監護2年)、嘉義台鐵殺警 案(17年/監護5年)、高雄弒母案(無期) 2020・楊梅殺兄案(15年)、板橋王男弒母(7年6月/監護5年)、新店王秉華隨機刺殺機 車騎士(無期)、屏東內埔打死鄰居(無罪/監護5年)、佳里弒母(18年/刑前監護5年) 2021・蘇女貓飼料弒母(4年8月/監護4年)、基隆王冠中弒母(二審13年)、高雄弒父(1 0年)、新竹朱男弒母分屍(無期徒刑)、龜山蔣男刺死超商店員、平鎮弒母(18年/監護3 年) 2022・台中太平弒母案、台中女兒弒母案(5年10月)、台南善化殺伯母(13年/監護5年) 2023・新店啞鈴弒父案(一審宣判12年)、新店弒母斷頭案(起訴中) 若以2019年發生震驚社會的台鐵殺警案為分界,會發現(包含)該年後,以往每年一、兩件 的頻率有增加趨勢,以2021年6件為最高;案件類型殺父母的家內事件增加(20件中有15件 ),比例為75%;如小燈泡案般的隨機社會事件其實占比不多。 整體而言,83%加害人(25)精神疾病診斷為思覺失調(其中黃富康、曾文欽為「潛伏型精 神分裂症」),多長期就醫服藥,然而除主要照顧者父母及醫院外,直到憾事發生前,甚少 其他社區資源能夠介入協助。 該如何從司法端討論責任及處罰、如何從醫療端探究原因與治療,12月7日到12月12日4天( 中間跨過一個週休二日)從早到晚的密集審理程序中,透過檢辯的論述以及來自社會各階層 的13位法官的廣泛提問中,獲得詳盡檢視的契機──整個審理期間共傳喚3名精神科醫師, 過往由職業法官審理的相關案件從未有過這麼多位精神科醫師連續出庭作證。 審判第一日:20年病史中,流轉在醫院與家庭的「思覺失調症俘虜」 https://i.imgur.com/X3ZAja9.jpeg
本案是國民法官首次審理精障者殺人案件,法庭上有許多詰問皆聚焦在思覺失調症的成因、 症狀和影響。(攝影/陳曉威) 12月7日,第一天上午,檢察官黃怡華陳述起訴要旨後,先由檢方進行開審陳述,對於被告 犯行與精神狀態皆不爭執,檢辯雙方有高度共識,爭點主要集中在犯罪動機、手段以及最關 鍵的,是否能因精神疾病減刑。輪到辯方時,投影幕上白底黑字:「承認犯罪,被魔神仔附 身,沒有殺爸爸的動機,現在懺悔。」開宗明義傳達弒父案背後,是被一股自己沒辦法控制 的力量所驅使,法扶律師薛煒育請法官們思考,被告到底是「檢方說的因爭執細故而殺人? 還是他是一個因病失控的犯人?」 薛煒育形容鍾男是「半個思覺失調症的俘虜」──這段話出自2016年震驚台灣社會的小燈泡 案二審判決書,他當時擔任該案被告王景玉3位辯護人之一。他表示刑法只有對於理性的人 ,才有處罰的效果,因此對於責任能力有限的精神障礙者,賦予法官得以減刑的裁量空間。 接著檢辯雙方分別提出關於案發現場、被告長期於精神科就醫與精神鑑定的證據,呈現出一 位病史長達20年慢性思覺失調病人,反覆循環進出在精神醫療門診、急性病發住院、出院返 家的典型「旋轉門效應」,除了醫院與家庭,日常生活是一片空白,而留在家等待著他的, 是也被診斷為思覺失調的鍾父。 下午傳喚法醫許倬憲到庭,說明死者解剖報告,鍾男在表示意見時,也進一步說明死者以手 防禦造成的瘀傷;陪席法官劉庭維詢問是否能判別攻擊次數,許倬憲判斷至少6次以上。緊 接著傳喚審理期間的第一位精神科醫師:亞東醫院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鑑定過341件刑 事案件的鄭懿之。 在檢方的詰問中,鄭懿之首先即認定被告鍾男精神疾病對其殺父行為有影響,但不到完全喪 失感知的程度,也知道殺爸爸是錯的,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被告漫長患病生涯中, 曾長時間沒有規律回診服藥,以及與父親在家裡相處的張力,可能導致犯案動機等細節,也 開始逐漸浮現。 辯方由薛煒育進行反詰問,試圖從證人口中證明鍾男的不穩定服藥紀錄,反映的是藥物副作 用對患者造成不舒服,進而影響到所謂「病識感」的交織過程,而照顧同時也患病的父親更 對其病況不利,即便住院期間有用長效針劑控制,仍難以預測急性發病。 最後由法官劉庭維針對思覺失調的預後、定義、辨識與控制能力、未來處遇,以及4位國民 法官,對證人提出一連串關於病識感、發病原因、與暴力行為關聯等廣泛問題,鄭懿之一一 詳盡解釋,猶如在法庭現場上一堂關於思覺失調的衛教課程。 審判第二日:上百問題連番上場,被告辯稱被附身 https://i.imgur.com/ceGf6uV.jpg
被告鍾男在第二天的審理接受審檢辯三方詢問,國民法官對犯案過程詳細追問,也好奇父子 兩人平日的相處狀況。(攝影/陳曉威) 12月8日上午,被告鍾男用自己的親身說法,還原整起事件的脈絡。超過100個問題,從家裡 情形、犯案細節到幻聽內容,幾乎沒有間斷地輪番從審檢辯各方拋向被告席上,穿著淺鵝黃 色襯衫、小平頭、身形微胖的鍾男。略顯緊張的他,除了偶爾口中快速冒出一串類似佛教經 文、戒律或咒語,回應都十分連貫流暢。 「那一天早上起床,我去便利超商買地瓜跟豆漿,回來後看電視NBA轉播到中午,想把魚缸 裡的魚帶去碧潭放生,接著買了兩個便當回家,其中排骨飯是要給爸爸的,他說買錯了,要 吃的是雞腿飯,我回他不要吃就丟掉,然後我想到附近的普燈精舍,找一個賣淫的女生『破 處』,結果被父親攔阻。」 鍾男自述中那個平凡日子,因買錯便當的口角,以及下午想去破處被父攔阻,成為檢辯不斷 釐清的殺父動機。在法官的進一步詢問下,鍾男表示做下此事並非特定原因,而是: 「每個念頭就被(魔神仔)控制住了。」 「沒有生氣,純粹是殺人機器的動機。沒有任何憤怒,就是冷酷地殺害我父親,但想起父親 倒在血泊之中,心裡就很不忍,心裡有個陰影。」 這樣的說詞,輪到國民法官提問時,遭遇直接挑戰,備位3號女性國民法官質疑警察到場時 ,強調有精神疾病的用意?被告則堅持是「被附身的」,自己「學佛已久」對此強烈殺意都 不寒而慄,完全是身不由己。圍繞在案發當天的訊問中,顯然對被告不利的細節也一一出現 ,包括母親一開始謊稱父親跌倒想替被告脫罪、案發前未規則服藥等。 短暫休息之後,檢方表示由於被告今天所述與筆錄有出入,因此希望把之前沒有列在審理計 畫的筆錄列入調查證據,辯方則主張相關筆錄是在案發後精神狀態很差的情況下所述,法庭 上「用多元連貫完整的方式去問,比較能判斷被告的說法」,但檢察官黃怡華說,「案發第 一現場最接近案發時他的精神記憶,還有服藥之後於3月7日偵訊時,他對案發時的詳細陳述 ,請國民法官勇於表達你們想不想知道。」 花了一段時間辯論後,審判長同意檢方以「彈劾」的方式,念之前的筆錄讓被告來回應,儘 管辯方不同意,但在審判長指揮下,仍由薛煒育進行核對,國民法官也依樣畫葫蘆,自行挑 出字句仔細確認被告的意思。最後在辯方律師李艾倫的要求下,由當時陪同偵訊的被告輔佐 人鍾母表示意見,她與薛煒育都表示,會有矛盾與出入主要都是當時病情嚴重所導致。 檢:他有選擇機會、辯:思覺失調患者彼此照顧的悲傷故事 8日下午進行論罪階段,就如第一日開審陳述的爭點,檢辯雙方都同意被告符合《刑法》第1 9條第2項「部分責任能力」,然而卻沿著兩個截然不同的方向, 希望說服台上的職業與素 人法官,沿著己方的論述而去。 「一路上被告有很多做出選擇的機會,但是他案發前選擇不吃藥,萌生殺意時沒有選擇迴避 或出門,他選擇了致命的武器,在父親抵抗時選擇繼續攻擊,犯案後選擇偽裝父親是摔倒死 亡,選擇配合母親說法,最後在無法隱瞞下選擇認罪。過程中他有很多次選擇,但他思考了 致死可能性、選擇無防備出手、換武器、攻擊要害、跟母親商量。」 檢察官廖彥鈞說,真正的動機是對於父親長期累積的恨意,不滿管教方式,「便當買錯」加 上「被阻止破處」,所以殺人。雖然被告思覺失調,但只要他仍有選擇的能力,就必須為行 為負責。 辯方由法扶律師謝孟羽代表陳述,他提到這是一個「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被告從去年11 月就開始處在急性發作,即便住院治療也沒有緩解,也要大家思考照顧病人的經驗,更何況 被告照顧的是多年對其言語及肢體暴力、也患有思覺失調的父親,從生病歷程和客觀資料來 看,會犯下這個案件,就是因為他的精神疾病,辯方希望減刑。 接下來是最困難的科刑辯論,檢辯也彷彿約定好一般,皆引用知名刑法學者、台大法律學院 名譽教授黃榮堅的名言:「人生有多難,量刑就有多難。」辯方也預告下一次的審理程序, 將會傳喚鍾男最後一次住院的台北慈濟醫院醫師陳文建、鍾母的朋友彭小姐,以及既是受害 人家屬也是加害人家屬的鍾母來當量刑證人,盡可能還原出被告的人生拼圖。 審判第三日:從母親與阿姨的視角中,還原為平凡人的一面 https://i.imgur.com/8lN2PxT.jpg
從國民法官的問題看來,他們初期對精神疾病的理解尚有不足,但經過連日的審理,愈來愈 能進入狀況,也逐漸拼湊出當事家庭的處境。(攝影/陳曉威) 第一位上台的證人是被告犯案前,最後一次住院的台北慈濟醫院身心醫學科主治醫師陳文建 。由於評估鍾男之前的藥物順從與病識感不佳,醫師欲以長效針劑讓他維持體內藥物濃度, 而住院短時間一個月內就打了3次針,出院後今年1月12日回診時又打1次,但仍在不到一週 的1月18日犯下弒父案,辯方與幾位國民法官質疑,若正常劑量是一月1次,為何短時間內打 了4針? 陳文建說明,為了盡快拉高體內藥物濃度,因此常在病患從口服藥轉換到長效針劑初期,一 開始加重劑量;檢方則強調醫師已用盡「洪荒之力」治療,醫師作證時也強調鍾男住院期間 一切都很平和無狀況,且最初住院的原因,非因自傷傷人之虞強制送醫,而是去年底離家, 稱要到善導寺出家(之前已多次以出家名義離家),被警察找到在台北科技大學校門口打坐 ,家人接回後,自願到新店慈濟急診,在病房住院1個月後,鍾男打電話給母親表示想回家 過年,經醫療團隊醫師評估病況穩定,才於今年1月6日出院。 法官延續第二日對於思覺失調疾病本質的困惑,仍然不停追問被告何以從看似穩定的狀態, 返家後卻突然急性病發殺人?也多次想確認,是否能預測思覺失調與暴力行為的機率,然而 陳文建都坦言目前精神醫學對此無法提出準確的預測與判斷,每一個案生理與環境影響都很 不一樣,然而唯一可以確認的是,「一旦罹患思覺失調,永遠就是思覺失調。」 下午第二位證人是鍾母友人彭小姐,是少數有機會跳開疾病的視角,看見被告作為一個平凡 人的一面。因參加天主教會彌撒,她與鍾母認識近30年,鍾男小時候全家也曾一起和樂地參 與教會郊遊活動。彭小姐提及,鍾母之父曾是國大代表,家教非凡,很重形象,因此先生、 兒子生病的事情除她之外,幾乎不曾對外透露。由於心疼這個家庭的處境,她時常主動關心 被告,替其介紹工作等,幾乎是鍾男在父母之外,唯一在社會上有連結的人。 過去幾年來,被告數次失蹤在外遊蕩,都是她開車載鍾母去警局找人,親眼見證平日溫和有 禮的被告,發病神智不清的模樣。在她心中,鍾男很孝順聽話,疫情前就與她及一群阿姨共 同去里仁(有機店)上關於「廣論」的佛教課程,因其過去讀智光商職時就對佛教很有興趣 ,因此在課程中十分投入,並常發表讓大家很欣賞的看法,也總是勸他們(阿姨長輩)要吃 素不殺生(「他還會捲起褲管給蚊子叮」)等等,希望等父母終老後出家,是他人生最大願 望。彭小姐也證實鍾父對鍾男的不當行為,鍾男卻總是逆來順受。 最後上台的是鍾母,為尊重家屬心情,並未以交互詰問形式,而是請其陳述意見。她娓娓道 來兒子19歲就讀高職期間,在學校宿舍被霸凌而精神出狀況,回到台北經由介紹到新光醫院 找精神科醫師張尚文,超過20年的疾病史就此展開。鍾母體恤兒子因病承受不了太大壓力, 在幾份服務業工作皆因故離職後,並不勉強其重回職場,兒子也安於在家照顧亦患有精神疾 病、從教職退休的父親,靠兩人合計約10,000元的身心障礙者補助,以及母親一人在外工作 的薪水維持一家三口的生活。 只是隨著被告無業10年來與父親朝夕在家,在封閉的生活空間內部一點一滴累積矛盾與衝突 ,鍾父對鍾男的行為逐漸脫序,從口語上責備,到肢體上的打頭、巴掌,甚至摸下體,後者 仍聽從母親勸告逆來順受,頂多伸手阻擋,想搬出去住的念頭,也在爸爸某次嚴重糖尿病危 後打消念頭,繼續安分替父親張羅每日的便當,偶爾陪伴他到家對面的公園散步。 在母親眼裡,被告是心地善良有禮貌之人,除了一次為郵局存摺(身障補助戶頭)之事動手 拉扯,母親怕他發病又亂撒錢。因經濟考量,未曾想過把兒子送康復之家,在法庭上透過法 官的提問,她坦言讓兩個病人整天在一起,是嚴重的疏忽,為此感到自責不已。被問到未來 的計畫,鍾母希望兒子先把病治療好,未來若服完刑期出來,希望有機會帶他多接觸社會、 做志工。 審理聚焦醫療處遇,卻缺漏社區支持不足的拼圖 https://i.imgur.com/T0hrooU.jpeg
精神疾病患者除了就醫服藥,在社區少有支持資源可使用,病家經常陷入孤立的處境,也擔 心外界的眼光和汙名。(攝影/陳曉威) 多天審理過程中,國民法官關注被告犯案細節、釐清責任能力、監護處分等處遇,卻未觸及 至為關鍵、但長年處於真空狀態的精障者社區心衛系統及家屬照顧方案。 「這幾年大家都很關注監護處分,但我覺得,除了討論當事人服刑期滿後如何銜接社區照顧 ,避免再犯,也要關注如何維持精神病人的社區支持,讓他不致落入犯罪,可是目前對前端 預防的討論比較欠缺,」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總幹事謝詩華說。 2022年底《精神衛生法》修法,2024年底將正式上路,精神病人的社區支持是一大主軸,強 調要在醫療端與社區端之間建構就學、就養、就業、復健等不中斷服務。儘管既有的社區資 源看似完備,但看在身為精神病人家屬、台灣家連家精神健康教育協會(簡稱家連家)理事 長黃莉玲眼中,眾多資源仍看得到、吃不到。 黃莉玲表示,思覺失調患者的常見問題是欠缺病識感,連帶影響服藥順從與資源運用的主動 性。家中有多名思覺失調患者的家庭,常同時面臨經濟弱勢困境,以啞鈴殺父案為例,鍾母 忙著工作養家,鍾家父子在家彼此照顧,若將兒子送往康復之家,或把父親送往精神護理之 家,應可降低父子衝突,也能讓鍾母喘息;但每月萬元左右的費用已讓鍾母無法負擔,遑論 動輒30,000元的精神護理之家。社會對精神疾病的長期汙名,更阻礙家屬踏出求助腳步,不 想讓鄰居或太多「外人」知道家人生病,再苦也要自己顧。家連家協助過的家庭,即有9成 由家人擔任照顧者。 「此外,像是康復之家、社區復健中心,共同條件都是患者『穩定』,醫師才會為病患開轉 介單,」黃莉玲說,精神科病人出院前,應有「出院準備計畫」,除了提醒回診、評估給予 長效針等醫療規畫,也應評估家庭支持度、盤點病人在社區可運用的支持資源。但當前的出 院準備計畫,在銜接社區支持上依舊非常薄弱,家屬不清楚有哪些社區資源。黃莉玲指出, 「你主動告訴案家資源,他們搞不好都不會求助;完全不知道的人,更是求助無門,只能在 住家、醫院的旋轉門不停奔走。」 醫療端與社區端,尚未搭起完善轉銜橋梁 面對精障家庭的特殊性,雖有主動入家、面訪個案和家屬、連結所需資源的「社區關懷訪視 員」,但攤開衛福部統計,全台領有精神障礙手冊者有12萬人,符合社區關懷訪視員訪視門 檻的一、二級患者將近34,000人,而截至2021年底,社關員人數卻不滿200人,案量比高達1 :190。衛福部心理健康司承諾將在2025年增至1,050位社關員,《報導者》請衛福部提供最 新的社關員人數統計,但截稿前未獲回應。 「對照國外經驗,如果你要(把社區關懷訪視)做得很細緻,個管案量應該壓到1:30以下 ,病情嚴重、不想吃藥還有家庭議題的,差不多是1:10左右的案量,」凱旋醫院社區精神 科主任徐淑婷表示,出院準備服務階段,理應納入社關員共同討論,不過在觀念上,有些醫 師認為須保密患者個資,直到出院前最後一刻才開啟轉介服務。另一方面,社關員案量已經 過高,若還要在患者出院前納入他們一起討論,似乎有些強人所難。而且社關員訪視沒有強 制性,若案家消極以對,可說是「無計可施」。 醫療端進入社區也有難關。凱旋醫院成人精神科主治醫師劉潤謙說明,不可能把病人永遠留 在醫院裡治療,出院後,狀況最佳者會定期回診,較被動者可採居家治療,嚴重者則可在評 估後進行「強制社區治療」,讓醫療人員入家進行藥物、心理、復健治療與成癮物質篩檢等 等。問題是這項治療跟社關員訪視一樣,對病人沒有強制性,「遇到病人不配合、不開門, 我們不可能請警消破門,還有案家放狗、拿刀驅趕醫師。」 審判最終日:矯治之外,如何理解另一個枯萎的生命? 審理來到最後一天,上午傳喚三總北投分院藥癮科主治醫師陳泰宇,他負責被告目前的暫行 安置,辯方律師謝孟羽再次確認鍾男病況已趨穩定釐清多次施打長效針的問題後,開始具體 討論(刑期之外)監護處分的判斷;檢察官李明哲則聚焦疾病復發與遵從醫囑的問題。 在法官的綜合提問中,陳泰宇以這段時間以來與鍾男建立的醫病關係,表示在穩定的醫療環 境下,能夠維持比較良好的身心狀態,再犯風險低,具體建議「在機構做1到2年比較完整的 監護處分,再進到社區,一共加起來3到5年,可能是比較足夠的。」陳泰宇並從專業的角度 認為,「處罰式的刑期可以在一個比較合理、不要太嚴峻的狀態,對個案整體會有加分效果 。」 來到審理最終的言詞辯論階段,檢察官廖彥均延續過去數天檢方的立場,將整起案件定調為 「父子關係」,換言之,即便不否認被告受思覺失調影響,仍要回到這個家庭內部自身的問 題,並且以生前有穩定服藥的鍾父,凸顯病識感不佳的被告對於社會安全的風險。 「此案是國民法官制度施行以來,首件檢辯雙方都認定應適用《刑法》19條第2項的案件, 各位的決定,同時影響著未來相關案件的命運。過往的刑事訴訟,我們著重處罰被告,滿足 社會對正義的期待。現在我們去矯治被告,讓他回歸社會當中,填補社安網漏洞,」廖彥均 這麼説。檢方整理出過往9件判決,刑期落在12年到18年,監護處分以5年居多,具體求刑範 圍12年到16年有期徒刑,建議至少3年以上監護處分,再視情況滾動調整(第一次可延長3年 ,之後逐年評估,每次可延長1年)。 辯方律師薛煒育以投影幕上一張普通的大頭照切入,敘述著一位「像我們一樣的一般人」, 「逐漸變成一個生病的社會人,接下來成為一個與社會脫軌的病人,接著急性住院、反覆住 院、直到因病失控犯下了沒有回頭藥的事。現在的鍾先生,是需要人幫助的嚴重病人」。辯 方建議刑度為8年,刑前監護處分5年。 投影幕出現一盆逐漸凋萎的盆栽,呼應著審理第二日,法官要其形容自己時,鍾男說道: 「我覺得我是一棵善良的蘋果樹,慢慢長大、慢慢長大,需要愛來澆灌這棵樹,然後缺乏了 愛,這棵樹就慢慢枯萎。我需要媽媽在我身旁陪伴著我,也希望我母親能夠好好過日子,然 後我也可以跟她一起好好過剩下的日子,我希望不要白髮人送黑髮人、或不要黑髮人送白髮 人,希望出獄以後,好好跟我母親過日子這樣子,謝謝。」 ★如何為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創造連結,走出孤立難題?繼續閱讀:〈防止孤立,為精神 危機家庭創造社會連結──專訪伊甸敲敲話行動入家團隊〉 5. 新聞連結:https://bit.ly/4amoKuC -- 「謝謝你們的存在,讓我看到自己的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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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so: 死刑拉幹111.240.154.125 12/1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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