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超商當店員面性侵陌生女子 高雄無業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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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qe123456z (我愛喬喬=U=)
時間 2023-01-21 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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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完整新聞標題: : 超商當店員面性侵陌生女子 高雄無業男一理由獲輕判 :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高雄37歲李姓男子去年在超商搭訕年輕女子遭拒,突然腦羞將對方推倒在地,扯開衣物、 : 脫掉褲子後當眾指侵得逞,李男逃離後隔3個小時又重回超商行竊口香糖,被製作筆錄的 : 員警發現,追逐後將他逮捕,高雄地院審理時,經鑑定發現他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減刑後 : 依強制性交判刑2年6月,另要賠被害女子30萬元。 :   : 檢警調查,無業的李男去年7月6日凌晨2時許,到住家附近的連鎖超商購物,看到被害女 : 子坐在超商座位區滑手機,李上前搭訕,還詢問女方「願不願意跟著他到店外」,但女方 : 不認識李男,拒絕他後李竟惱羞,先抓住女方手臂,女方見李男暴力相向,請店員協助報 : 警。 :   : 沒料李男聽到「報警」兩字,突然將女子推倒在地,趁機掀開女方上衣,還脫掉自己、女 : 方褲子,女方想要逃跑,還被李男拉回地上拖行,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整個過程僅約數 : 秒鐘,直到有男客人進入店內,李見男客人在場,隨即穿好褲子逃離現場。 :   : 警方獲報後趕到現場,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李男行蹤,3小時後,李又重回案發超商,竊 : 取口香糖一包,當時正好鳳山警分局楊姓警員在場,見李男身形、外貌與涉嫌性侵的嫌疑 : 人相似,準備盤查時竟遭李男揮拳攻擊,造成員警臉部多處擦挫傷。 :   : 後來經其他員警到場支援,以辣椒水噴灑,才成功制伏李男。檢方偵辦時,檢警訊問時, : 李男起初坦承性侵,承認有磨蹭女方屁股、指侵,但隨後又改口否認,稱沒有性侵女子、 : 偷東西,連怎麼被警方逮捕都不知道,企圖為自己脫罪,但檢方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將 : 他起訴。 :   :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竟辯稱自己只有「猥褻」,沒有指侵,只構成強制猥褻罪或強制性 : 交未遂罪。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在女方跌倒後,強行脫下女子內衣褲, : 手指還伸向女方私密處,以手強硬往女子陰部觸摸。 :   : 不過,李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法院審理時囑託醫院鑑定,醫院認為李男在超商作出違反「 : 正常邏輯」的行為,甚至在案發後3小時重回現場,遺忘指侵女子的經過,直到案發後3至 : 4天,漸漸想起案發當時的細節,可見他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顯著 : 降低情況,符合減刑規定。 :   : 法官綜合相關證據及超商店員、被害女子說法,認定李男涉及強制性交,判他2年6月,另 : 竊盜則處罰金5000元,對員警犯傷害部分,則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 :   : 被害女子事後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李男求償100萬元,法官依李男經濟狀況,判他要 : 賠償女方30萬元。可上訴。 :   :   啥鬼 刑法第19條的減刑條件,是當事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無法辨識自己的行為違法 https://i.imgur.com/yEyPERY.png
比如說 有一名男子A患有精神疾病,當他發病時會將人類看成大白菜 A發病時就會想拿刀去砍他眼中的大白菜,來收割回家加菜 像這種情形A才可以用刑法第19條來減刑 那為什麼可以減刑? 是因為A根本不知道自己當下在幹嘛 A以為自己是在收割大白菜,卻沒意識到自己是在殺人 像這種精神疾病患者你判刑有什麼用? 除非法律能規定精神疾病患者一律無期徒刑或死刑,直接一勞永逸 否則他關出來他還是會去砍人啊,抓進監獄關只是把問題丟到幾年後釋放,然後再次發生 他就是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你不管怎麼罰他他也不會改,不如關去醫院治療還比關監獄好 回到文章,有看出這案例有什麼不對勁了嗎? 沒料李男聽到「報警」兩字,突然將女子推倒在地,趁機掀開女方上衣,還脫掉自己、女方 褲子,女方想要逃跑,還被李男拉回地上拖行,最後以手指性侵得逞,整個過程僅約數秒鐘 ,直到有男客人進入店內,李見男客人在場,隨即穿好褲子逃離現場。 李男對「報警」兩字有反應 而且在其他男客人進店裡後,馬上逃離現場 代表李男意識非常清楚,他理解自己正在幹嘛,也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受到刑事處罰,才會想 逃離現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男竟辯稱自己只有「猥褻」,沒有指侵,只構成強制猥褻罪或強制性交 未遂罪。但法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發現李男在女方跌倒後,強行脫下女子內衣褲,手指 還伸向女方私密處,以手強硬往女子陰部觸摸。 李男在法庭也清楚知道自己犯了妨害性自主罪 還會想扭曲事實狡辯自己手指沒伸進陰道,試圖將罪名從「強制性交未遂」降為「強制猥褻 」 不過,李有思覺失調症病史,法院審理時囑託醫院鑑定,醫院認為李男在超商作出違反「正 常邏輯」的行為,甚至在案發後3小時重回現場,遺忘指侵女子的經過,直到案發後3至4天 ,漸漸想起案發當時的細節,可見他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有顯著降低情 況,符合減刑規定。 幹你娘 刑法19條是依犯罪行為當時判斷 「當時」「當時」「當時」 就算他案發後真的發病忘記自己做了什麼 他媽的李男當下沒發病阿 他當時知道自己在強制性交 他當時知道自己在做違法的行為 他當時知道有其他男生出現要趕快跑 哈囉? 有精神病不代表沒發病時也可以減刑耶 這判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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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elot: 鬼島法官都是智障啊 118.161.245.41 01/21 10:23

michaelwu: 好暖 人權大勝利 42.79.143.32 01/21 10:24

abc12812: 所以只要把女生看成是飛機杯就可以性侵 98.169.166.76 01/21 10:25

abc12812: 還不用負刑責 是這樣嗎? 98.169.166.76 01/21 10:25

abc12812: 鬼島司法改革大成功 98.169.166.76 01/21 10:25

yydogyy: 可教化+有病史,根本無敵星星 1.200.104.136 01/21 10:27

akira01: 有免死金牌,全台超商女店員就是上架商品 101.12.31.144 01/21 10:29

akira01: ,想要就可以拿來用 101.12.31.144 01/21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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