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務員酒駕超速逆向撞死人 休職3年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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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ray (good for nothing)
時間 2022-11-03 23: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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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媒體來源: : 自由 : 2.記者署名: : 吳政峰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公務員酒駕超速逆向撞死人 休職3年保住鐵飯碗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姓公務員2020年間酒駕返回辦公室上班,以時速90公里逆向撞上對向來車,造成一死、一 : 傷慘劇,高員酒測值0.84,被依涉公共危險罪起訴;懲戒法院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和被害 : 人家屬達成和解,日前判其休職3年,未撤職,讓他保住鐵飯碗。 : 判決指出,2020年10月26日上午ll時30分許,高員在高雄市六龜區寶來里某海產店用餐喝酒 : ,酒足飯飽後,無視自己有飲酒行為,逕自駕車欲返回辦公室上班,行經台20線由西向東方 : 向82公里800公尺處,該路段速限每小時30公里,高員以時速90公里超速行駛。 : 當天天候晴,日間光線良好,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 : 的情事,高員卻因酒駕導致對車輛控制力及注意力均下降,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對向車道, : 正面撞擊一輛轎車,造成對方駕駛多處骨折,坐在副駕駛座的乘客則是腸子遭撕裂橫斷。 : 救護車緊急把人送往醫院急救,駕駛撿回一命,但乘客傷重不治身亡。高員經過抽血檢驗, : 換算成酒測呼氣濃度為0.84,高於公共危險罪的0.25標準值,被橋頭地檢署依違反公共危險 : 罪起訴,目前由橋頭地院審理中。高雄市政府另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 懲戒法院指出,高員身為公務員本應守法謹慎,竟違法於酒後超速駕車,還駛入對向車道造 : 成重大死傷意外,酒精濃度高出標準值甚多,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嚴重損害政府機關信譽, : 有懲戒必要。 : 但懲戒法院認為,高員肇事後承認犯行,態度良好,也與傷者和死者家屬成立調解,目前已 : 履行部分損害賠償責任,斟酌公務員懲戒法一切情狀後,決議判他休職,期間3年,期滿可 : 回復原職。可上訴。 懲戒法院只是針對公務員的行政處分而已, 打個比方就是你下班開車撞到人,所以你的公司決定記你大過。 刑事和民事的責任還要另外由不同法院審理,不是懲戒法院決定的。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當事人目前應該還有公共危險罪與過失致死在審理中, 如果拿不到緩刑,還是會丟工作的。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10821 : 6.備註: : 小菸政績+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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