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交往少女1天「返家提分手」挨告 男友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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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kiyasuica (suica)
時間 2024-03-10 06: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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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翊婷 3.完整新聞標題:交往少女1天「返家提分手」挨告 男友賠150萬換緩刑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去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未成年少女A,但兩人僅交往1天,他便在發生 性行為之後提議分手,後來事情露餡,他也因此挨告,最終賠償150萬元,才獲得緩刑機 會。新北地院法官日前依法判處阿強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中記載,阿強去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A女,接著兩人成為男女朋友,但在交往隔天 ,他便與A女發生性行為,返家之後卻提議分手,戀情僅維持1天。 A女的家人得知此事,立即帶她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告。阿強到案之後,對於上述犯行均坦 承不諱,雙方經過協調,他答應賠償女方150萬元。 新北地院法官認為,阿強是因為一時失慮觸法,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也與女方成立調 解,應該已知悔悟,不會再犯,最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判處有期徒 刑5個月,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4j7eG2 6.備註: -- 只要用力呼吸 就能看見奇蹟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18.1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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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134679: 是個負家子,錢隨便花118.231.200.107 03/10 06:59

Workforme: 幹完就馬上分手 活該被告 36.230.181.136 03/10 07:00

Dcwei: 一定很龍180.217.202.206 03/10 07:01

tearness: 哇靠 了不起 台女典範 111.71.6.13 03/10 07:01

gn134679: 讓法院判也不用花到150萬118.231.200.107 03/10 07:02

key555102: 幹未成年5個月 還可以緩刑 好哦 39.10.14.34 03/10 07:02

gn134679: 而且也不是強姦118.231.200.107 03/10 07:03

Nevhir: 他是交往一天 幹完馬上分手 活該被告阿 111.249.216.85 03/10 07:05

pure9502: 這個就活該了 1.200.162.72 03/10 07:11

vv22hh: 演都不演 只好用錢教訓你 114.137.100.48 03/10 07:12

sobiNOva: 是有多急125.229.209.154 03/10 07:13

ifyoutry: 渣就算了,好歹給人留點顏面。 114.33.83.163 03/10 07:14

cdhu: 有錢沒差吧 210.244.90.124 03/10 07:47

shala: 應該是怕再一次… 64.62.219.54 03/10 07:49

xiaoyiping: 上完就分手,渣到無上限 180.217.3.207 03/10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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