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文燦:蔡英文指示「用證據來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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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ingFreecss (金富力士)
時間 2022-07-29 15:50:04
留言 14則留言 (4推 1噓 9→)

阿肥幫想了一下,好像也沒啥證據可以拿出來@@ 姑不論什麼論文原稿信箱消失找不到,人家先寫出來的,基本上相同內容或論文名稱,你 後面的就是要換題目。 假設我們相信阿堅是原創、提供資料給阿余,但你是原創又怎樣?你給他資料又怎樣?人 家先寫先畢業的,最多也只能說是你幫學長查詢資料幫他欠你人情這樣,那也是你自願的 ,也不代表你可以抄整段@@ 現在唯一有機會的證據大概就是,有一封電子郵件,寫說啊學長幫我看一下,但學長幹去 用說是自己的研究,類似學術界之前某些教授幹走學生研究發現結果的那樣,才比較有點 機會,但我想這種機會大概@@ 不然你提出我提供資料給學長的電子郵件跟檔案,也沒啥證明力,至多只能證明你有幫忙 找資料,他有欠你人情這樣而已@@ 想法原不原創沒人在乎,重點是你有沒有先完成,再說假設你的原創那麼好,幹嘛給別人 ,以上@@ : 1.媒體來源: : 民視新聞 : 2.記者署名: : 3.完整新聞標題: : 林智堅論文事件 鄭文燦:蔡英文指示「用證據來說話」 : 4.完整新聞內文: : 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深陷論文風波,有媒體報導指出,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林 : 堅等人到總統官邸開會,但民進黨發言人黃彩玲確認,林智堅週三並未前往官邸。不過 :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提到,總統蔡英文對於這段時間「論文」議題,希望讓證據來說話, : 林智堅也說,昨天他跟鄭文燦就近期議題向總統說明,也如鄭文燦市長所說,特別是在 : 文事情上,「我們應該用證據向大眾說明」。 : 林智堅近期因論文引起爭議,其競選辦發言人黃韋鈞表示,上週日林智堅已公開提出經 : 北地方法院所屬公證人所公證之證據,表明自己是發想在先、研究大綱在先、研究設計 : 作也在先,昨(28)日上午也具體列舉三項論文內文事證,證明自己的論文符合寫作邏 : ,沒有抄襲,黃韋鈞重申,林智堅從頭到尾都在為自己的清白辯護,說明自己的論文為 : 創,從未指控任何人抄襲。 : 有媒體今日報導指出,民進黨秘書長林錫耀、林智堅等人到總統官邸開會商討對策,林 : 堅坦言自己的論文有「外溢效應」,怕影響北北基、新竹等地的選情,因此他表示,若 : 有決定他都尊重,也包括「換堅」。對此,民進黨今日駁斥,這是錯誤資訊,林智堅週 : 並未前往官邸。 :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與林智堅前往龍潭龍元宮參香祈福,鄭文燦提到,總統對於這段時間 : 論文」議題,希望讓證據來說話,對於林智堅競選團隊就事實、真相攤在陽光下,進而 : 夠清楚說明。他認為,論文事件中,一個先寫、一個先交,原始資料、民調數據也都是 : 智堅提供。 : 鄭文燦表示,根據電子郵件、第三方公證,論文架構都確定是林智堅先寫,同時也跟國 : 局長、時任台大國發所長陳明通討論、修改,接下來也會將相關資料提供台大進行判斷 : 他表示,作為一個市長,過去從政經驗過程中,不斷充電學習,學術判斷也會盡其可能 : 資料提供。 : 「論文形成過程中,小智當時珍惜學習機會,運用自己當選市長內部民調資料作為論文 : 材。」鄭文燦說,余正煌研究生,之前跟林智堅並不認識,余正煌原本論文題目也被原 : 指導教授否決,後來才尋求陳明通協助畢業,而陳明通才把林智堅民調資料供給余正煌 : 考。他強調,這個討論不應該淪為口水、無限上綱,否定整個學校在職專班制度。 : 林智堅也說,這個是假議題,昨天他跟鄭文燦就近期議題向總統說明,也如鄭文燦市長 : 說,特別是在論文事情上,「我們應該用證據向大眾說明」,他認為,「人選調整」是 : 民黨製造假議題,如同籃球場賽事上,得分選手被對手嚴加防守,有時被架拐子,希望 : 分選手下場,相信桃園鄉親眼睛都是雪亮,對手企圖製造假議題、內部矛盾,這不會讓 : 方得逞。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2729W0065 : 6.備註: : 現在開始變成 我小智讚好心借你資料 你卻捅我一刀 : 網路上綠綠開始一堆這些言論 : https://images.plurk.com/bH9tv9OJZGTfHUrpYreOe.png
: 台灣真是悲哀 變成這樣 : 這就是台灣人 這就是黨性 -- 阿通現在應該很想死XD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8.23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9081006.A.FE7.html

charles1975: 哈利波特是我原創的 這樣可以嗎?125.230.235.182 07/29 15:51

charles1975: 只是被英國人先寫完出版125.230.235.182 07/29 15:51

charles1975: 後面我自己再出版 應該沒問題吧125.230.235.182 07/29 15:51

kaolla: 林只要證明他draft是在余論文之前就存在 140.112.76.99 07/29 15:57

kaolla: ,那就是余抄林的。看學論會怎麼判定吧。140.112.76.99 07/29 15:57

kaolla: 不過林負責指導和修改兩人的論文,誰先寫 140.112.76.99 07/29 15:57

kaolla: 的他最清楚,看他最後挺誰吧!140.112.76.99 07/29 15:57

jose777: 證據?你第一時間拿證據就好啦,搞到現在 36.234.120.121 07/29 15:59

g1254501: 還在幻想有草稿?研究計畫書口試紀錄拿 163.27.142.243 07/29 16:10

g1254501: 出來看啦! 163.27.142.243 07/29 16:11

whitenoise: 4樓在說啥,兩人的指導教授又不同 42.77.102.70 07/29 16:13

tim910282: 其實是黑話吧w 106.1.149.247 07/29 16:13

tim910282: 證據=>抹黑 106.1.149.247 07/29 16:13

sted0101: 錯字是誰抄誰 有那麼難?180.217.230.215 07/29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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