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元大標普500的獲利是否算在海外所得?

看板 Foreign_Inv
作者 ntnusleep (蟲蟲蟲)
時間 2024-03-19 23: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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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的規劃有其專業性 以下僅就大框架略為描述 先備概念:有可能被兩國同時課稅=>雙重課稅 以台灣納稅人且非美國稅務居民為例 一、資本利得: 台灣:國內證交所得免稅(例如:00646) 國外證交所得納入基本稅額課稅(例如:SPY、VOO) 美國:對台灣人資本利得不課稅(例如:SPY、VOO) 二、遺產稅: 美國:對台灣人在美國境內遺產課稅,且僅有低額之免稅額 台灣:對台灣納稅人之境內、境外(例如美國境內)之遺產均課稅 同一筆遺產於國外已課遺產稅時,在台灣得以限額扣抵(緩和雙重課稅的不利效果) 三、股利、利息所得(略過) 四、簡要結論 稅務規劃上,會找免稅項目或有高額免稅額的方向走 然後有時會發現有一好沒兩好 實際的合法節稅效果要經過試算 而且稅法有可能會修法,台灣的遺產稅率印象中也大修過 如何時時跟上當地的稅法規定去安排稅務也是一種挑戰 "聽說"台灣人的VUSD不會被愛爾蘭收遺產稅,但是台灣會收 目前我跟愛爾蘭的規定不熟,等熟悉的人來補充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45.21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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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98: 完全沒重點的一篇 03/20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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