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88240844.A.A03.html
→ alex1973: 到時候你怎麼證明當時匯回來這些資金是七年以前的本金/ 04/30 18:12
→ alex1973: 獲利 ? 錢這東西難搞的地方就在這, 當你集成一團的時候, 04/30 18:13
→ alex1973: 怎麼舉證某筆錢是哪筆交易的 ? 根本難啊 04/30 18:14
→ csjan: 賣掉就算是實現獲利(虧損)了,有沒有匯回都一樣 04/30 19:02
→ narowang: 對於海外資金匯回因為AML關係,現在資金進出管控很嚴, 04/30 19:06
→ narowang: 而且你匯回的資金只要在帳上還是會被查,化整為零的方式 04/30 19:06
→ narowang: 很多,國稅局有心除非你都是現金形式留存,不然只要交易 04/30 19:06
→ narowang: 耶都有軌跡能查 04/30 19:06
推 slchao: 菜鳥請問,一年海外所得<100萬,從香港匯豐銀行匯回台灣, 04/30 20:56
→ slchao: 但沒有匯出去的紀錄的話,要用什麼項目申報? 04/30 20:56
推 maplefog: 如果匯回來的錢超過當初匯出去的錢,就要想辦法證明 04/30 22:10
→ maplefog: 多出來的獲利是在七年前賣掉的 04/30 22:10
推 agario: 就拿對帳單啊,沒那麼難證明 04/30 22:25
→ agario: 而且賺超過一百萬也不用繳稅,要到670萬才可能繳到稅 04/30 22:26
推 schooldance: 國稅局叫你去說明的時候,你要拿得出證明單據佐證你的 04/30 22:54
→ schooldance: 說詞~~ 04/30 22:54
→ schooldance: 所以不要想太多,該報就報,你以後會少很多"麻煩" 04/30 22:55
推 pineapple530: 沒多少錢不用想 04/30 23:00
推 snider: 超過670w再說 05/01 06:55
→ paimin: 一年可以賺超過課稅門檻 請個會計師我覺得可以 05/01 07:49
→ peterkan: 查查我之前寫過的,不想再打字了。 05/01 11:35
→ peterkan: 簡單的結論:一般人要到可以被課稅的門檻很高 05/01 11:36
→ peterkan: 上面扯到國稅局的。不到課稅標準根本不會要你去說明,他 05/01 11:37
→ peterkan: 們也不是很閒,一般人就是離很遠。 05/01 11:37
→ Peter521: 沒有670萬沒差ㄅ 05/01 16:57
推 jerrychuang: 我覺得超過100萬就可以報了,以後要匯回時應該可以少 05/01 19:11
→ jerrychuang: 很多麻煩 05/01 19:11
→ jerrychuang: 比如說每年報300萬,三年後一次匯回900萬,不用擔心 05/01 19:13
→ jerrychuang: 國稅局找你喝咖啡 05/01 19:13
→ AFP: 一個年度出售海外證券逾3000萬台幣再來思考最低稅負制問題 05/02 10:23
→ AFP: 沒有都是杞人憂天 05/02 10:24
→ AFP: 3000萬台幣是免舉證成本也不會客到AMT的粗估值 05/02 10:25
→ AFP: 超過3000萬也不代表要課稅,只是需要舉證成本 05/02 10:27
→ peterkan: 不用舉證也沒差,用標準計算不會超過就不用擔心,一般人 05/02 11:20
→ peterkan: 很難超過。 05/02 11:20
推 youga: 你當初有匯出就是證明了阿......有什麼無法證明的? 05/02 21:23
→ Latte7: 推錯篇了QQ 05/03 22:30
→ alex1973: 樓上有人提到三千萬, 我猜是打算用 "標準費用率80%" 去 05/03 23:50
→ alex1973: 申報, 三千萬的售出總所得的獲利就只算 20% 的 600 萬, 05/03 23:52
→ alex1973: 所以可以輕鬆避過 670 萬的課稅門檻 05/03 23:52
→ alex1973: 問題是申報要提出 statement, 但是券商的 statement 就 05/03 23:53
→ alex1973: 會直接寫著該筆交易的 cost base, 而且就跟售出總收入放 05/03 23:54
→ alex1973: 在附近, 這種怎麼睜眼說瞎話跟國稅局說我的 cost 是 80% 05/03 23:54
→ alex1973: 還是實務上申報連 statement 都可以自己造出來 ? 05/03 23:59
→ AFP: 淨利率20%申報的前提是你算不出成本,國稅局也掌握不到你的 05/04 09:49
→ AFP: 成本。如果你用20%申報被掌握到實際獲利高於20%,當然是補稅 05/04 09:50
→ AFP: 加罰,跟綜所稅出售舊制房屋用部頒標準申報一樣的道理 05/04 09:50
→ AFP: 如果你覺得國稅局神通廣大能掌握你的成本,當然要照實際獲利 05/04 09:52
→ AFP: 申報 05/04 09:52
→ AFP: 所以根本不會有人提出自己的成本報表,然後說要照20%申報 05/04 09:53
→ alex1973: 所以 statement 如果就有明寫著 cost base, 3000 萬這個 05/04 09:57
→ alex1973: 數字就可能更高或者更低 05/04 09:58
→ AFP: 之前沒把前提講清楚,3000萬是建立在20%的前提下 05/04 10:02
→ AFP: 要用20%的情況是你算不出實際獲利,國稅局也算不出來的時候 05/04 10:03
→ AFP: 有提示成本情況下,損益已核實,收入多少不是重點 05/04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