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海外所得的稅

看板 Foreign_Inv
作者 levirrrrr (兵長)
時間 2017-09-20 12: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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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非常感謝L大熱心解答,以下仍有幾點疑問請教各位 : ※ 引述《levirrrrr (兵長)》之銘言: : : 我覺得這是個有電腦的時代, : : 雖然你舉例很複雜但真的不難算啦, : : 只要僅記一個原則: : : 贖回當下決定獲利或損失 : : 以你的例子買入贖回多次: : : 假設原本100萬買了100單位, : : 贖回時每單位漲到12000, : : 贖回20萬,也就是贖回20/1.2=16.67單位。 : : 每單位賺2000, : : 也就是這次贖回獲利33333。 : : 還剩83.33單位。成本83.33萬。 : : 過陣子再買入40萬,每單位12000, : : 買入33.33單位,合計116.66單位。 : : 成本123.33萬, : : 平均單位成本10571。 : : 現值140萬。 : 假設投資只到這階段就停止(投資到107-5/1停止,且假設ETF淨值仍為1.2C,全部贖回) : 依照我原有例子以及L大的試算邏輯,我大概整理如下: : 106-3/1: 投入台幣100萬購買某海外ETF。此時ETF淨值為 C : 106-12/1: 帳面價值升到120萬 (此時ETF淨值為 1.2C),賣出價值20萬的ETF : (因此,ETF仍有100萬帳面價值 + 20萬現金停在證券戶頭)。 : 107-2/1: 這中間2個月,ETF淨值有漲有跌,這時決定再投入(剛好此時ETF淨值仍為 : 1.2C) : 將原有現金20萬,以及「另外匯入台幣20萬」,共40萬都購買該ETF。 : (此時帳面價值140萬) : 投資到107-5/1停止,且假設ETF淨值仍為1.2C,全部贖回,因此得140萬 : (1) 按照我本文中最後提及兩種算法,看來L大認為,應該是140-20-100=20萬獲利, : L大認為這種單純看:最後獲得-(初始投入的100萬)-(另外投入的20萬)是沒大問題的 : (2) 按照L大細項分析的算法: : 12/1賣出時獲利是 33333元; : 5/1賣出時獲利是 140-(83.33+40)=16.67萬 : >>總獲利=33333+166700=200033 : 沒錯,(1) & (2) 僅差了零頭,看起來數學模式上兩者相同(而不是巧合)。 : 但是,由於不了解國稅局的算法,所以原文我假設例子,想一窺算法邏輯,再者,我納悶 : 國稅局是否真能「實現合邏輯的算法」,也就是不僅符合數學上的合理性,甚至兼顧 : 多數人想像中的合理 (這也是我舉例問算法的原因,這部分甚至牽涉稅法合理性與否, : 這邊不多談) : 但這些仍不是重點,最重要的是,L大的細算方法,讓我更加懷疑國稅局是否真能「實現 : 合邏輯的算法」,怎麼說? : 若用細項算法,加上L大一開始所提,基本原則是「贖回當下決定獲利或損失」, : 因此,12/1贖回20萬時,獲利33333元,這部分應沒問題;關鍵點在隔年5/1贖回140萬時 : ,國稅局的認定是否能算出,這第2次贖回獲利「應該要是」140-(83.33+40)=16.67萬 ?? : 而不是解讀獲利為 140-(20+20)=100? : 也就是在2年度中的2次贖回,合理計算獲利應是共20萬; : (我擔心)國稅局可能認定為 33333+ 100萬=103.33萬。若是這麼離譜,當然跟合理的計算 : 是天差地遠。 : 這樣稍補充為什麼我會這樣懷疑國稅局,原因有2: : 1. 第二次投資跟初始投資是不同年度,第二次投資乍看下,認為投資成本是 20+20=40萬 : 應該也不奇怪。 : 2. 實際投資情形絕對非常複雜,就連投資人本身可能都不知道如何(合理)細算投資所得 : 、精算報酬率的狀況下 (例如我某部分而言就是),國稅局如何能掌握這中間投入成本 : 的"平均"等所有資料,我當然知道理論上可以,但難免讓不夠了解的我懷疑,國稅局 : 真能且願意那麼細膩/搞鋼的計算嗎? : 再者,這還只是非常短期內的2次投資贖回簡單例子,之所以原文中我舉例30年投資後贖 : 回的例子,就是因為這30年間不論有無贖回,或是不斷進出,這部分「實際成本的合理 : 認列」,哪怕是認真的投資人,或許不知有幾人能自己回答詳細到底投資成本是多少 : (或許L大可以且會做這種事30年,但是一般人應該多數沒能力或沒興趣) : 30年..國稅局就算理論上能算出合理數字,實際上若真能算出? 我就更好奇國稅局 : 到底是如何跑出這些資料,個人真的對投資/稅務很不了解,或許因此不免擔心國稅局 : 有上述"不合理計算認列的傾向",或真的30年後贖回時,會要投資人自己算出幾百頁的 : 報告來解釋投資成本的認列... : 對這些事務了解非常少,或許諸多前輩覺得文中有諸多可笑的地方,小的本著請益的 : 精神向各位請教,還請包涵 & 多多指教/解惑,感激不盡~~~~ 我不敢說我的算法是正確的海外所得的算法, 但絕對已經是最複雜的了, 可以算出每筆贖回的損益。 即使是這樣看起來很複雜的算法, 其實也不過就是Excel拉幾個欄位, 然後把所有交易資料代入而已。 我是覺得不用去擔心國稅局算不出來, 對他們而言可能只是手指動一動而已。 很多資料並不是銀行或券商沒有存, 只是user不知道或看不到而已, (因為對大部分人來說, 真正關心與有意義的數據並不多) 我本身是資訊相關背景, 在這大數據時代, 其實有很多你覺得不重要的數據都已經被儲存以及拿來研究了。 我們真正該煩惱的是, 如果個人覺得資料或金額有出入, 該怎麼去證明跟檢驗。 但我覺得還是先煩惱怎麼賺到需要擔心海外所得破表的錢吧。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2.101.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Foreign_Inv/M.1505880100.A.8FF.html

abuser: 再次感謝L大。所以用文中我最後所說的例子,國稅局當然是 09/20 12:09

abuser: 會用合理的算法,且算的出隔一年的獲利是16.67萬囉? 09/20 12:10

abuser: 另外,30年投資的資料,投資人自身需要保留到多少呢 09/20 12:11

abuser: L大的算法很合理我同意,我只是"擔心也好奇"國稅局是不是 09/20 12:12

abuser: 如此 09/20 12:12

abuser: 另外一延伸出的問題是: 在非常長期的投資過程中,因為670 09/20 12:14

abuser: 萬額度的條件,是不是雖然只想長期持有,但為了避免30年後 09/20 12:15

abuser: 贖回時被計算的獲利雖然"正確",但實質課的稅卻很多 09/20 12:16

abuser: 所以在投資過程中,每隔一段時間,可以刻意賣出再幾乎立即 09/20 12:16

abuser: 買入,來讓獲利立即實現,簡單說就是避免獲利被最後一次 09/20 12:17

abuser: 贖回而被課與過多稅? 不知這邏輯是不是正確 09/20 12:17

abuser: 把這過程中的獲利,較平均的分攤到多個年度中 09/20 12:18

croat: 路人插個嘴。我真的覺得a大不用考慮那麼詳盡,因為市場就是 09/20 15:25

croat: 變化莫測,ETF這種商品也才出來沒幾十年阿~未來會不會有新 09/20 15:26

croat: 商品替代很難說,基本上先抓個五到十年的資訊最準 09/20 15:27

croat: 我個人是這樣子做的啦 09/20 15:27

daze: 若部位較大,分年度實現部份獲利的確可行。但小心Wash sale 09/22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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