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小心: 中國台資企業 回台灣上市的股票

看板 Foreign_Inv
作者 leelitw (leelitw)
時間 2011-11-07 06: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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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之言: 台灣投資人要投資海外(尤其中國)台資企業回台上市的股票要特別小心,太多案例說明 中國人及企業喜好發揮中國文化陋習的部份---假大空,偽光大。 美國投資人已都嘗到『美國對中國天真』的惡果(詳看下面美國篇等),而台灣會在中國國 民黨與共產黨裡應外合戰略貫徹執行下,進行掏空台灣,讓台灣變成弱雞(詳閱下面台灣篇)。 1.美國:中國企業會計造假 美國投資人提告 受到美國證券監管機構調查財務報告的中國金融技術軟件公司東南融通(LFT),週三也 被投資人提告,他們指控公司誇大利潤並隱瞞不利公司的事實。目前美國已有大約20件投 資人提出控告中國公司的訴訟,凸顯美國市場對中國企業會計違規行為的不滿。 《彭博新聞》報導,根據向洛杉磯聯邦法院提出的文件,尋求代表2009年6月至今年4月購 買東南融通股票投資人的Joe Mikus聲稱,4月26日在公司的財務受到質疑的報導後股價下 跌約33%,造成他們的虧損。 東南融通2007年的美國首次公開發行是由高盛集團和德意志銀行承銷,公司在5月23日表 示,負責查帳的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已經辭職,而且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在調查德勤的查 帳報告。德勤於辭職信中表示,在公司的財務報告中發現有造假。 在加州訴訟提出的當天,紐約的羅森律師事務所(Rosen Law Firm)也提出控告。羅森律 師事務所已經對通過反向收購在美國上市的中國公司提出了大約20件投資人訴訟。反向收 購就是通過購買已經交易的空殼公司而使出資公司成為上市公司。 訴訟文件引用研究公司對東南融通的利潤及管理人員背景提出的質疑。 Mikus要求損失補 償。 根據紐約的研究公司DealFlow, 2004年以來至少有370家公司透過反向收購取得美國上市 公司的資格。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成立了專責小組了解海外公司在美國上市是否有欺詐,特別是中國的 公司,而且於去年展開調查,要求審計人員提供公司信息。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夏皮羅(Mary Schapiro)在4月27日信中表示,去年12月以來已經 有8家中國公司被撤銷註冊,而且3月以來有超過 24家公司公布稽核人員辭職或是公司有 會計問題。 最近幾個月中國企業在美國被指控詐欺的案件似乎沒完沒了。中國農業科技(CAGC)和中 國高速頻道(MediaExpressCCME)經過長時間的暫停交易及嚴重的詐欺指控,最近被納斯 達克摘牌。當然大家很難忘記第一家下市的綠諾國際(RINO)。 還有一家在美國首次公開發行的中國公司多元環球水務公司(Duoyuan Global Water Inc ),其財務長四月辭職。在公司的商業習慣受到調查後,公司於本月初表示,六名獨立董 事中有四人辭職。多元於2009年6月由Piper Jaffray公司主辦公開募股上市。多元的股票 從四月以來就沒有再交易。 以上這些公司不是反向收購就是「空白支票」這種沒有實際營運的公司 - 這實際上意味 著他們是走後門來達成公開上市。不過,東南融通不一樣,東南早在2007年就走過了完整 的上市過程,而且這個首次公開招股是由高盛達成的。(大紀元新聞網) 2.台灣:上市大鬆綁 外企吸金 投資人慘兮兮 明年可望取消每股十元限制 台灣證交所、櫃買中心董事會日前陸續通過取消外國企業 來台第一上市股票面額每股十元的限制,證期局可望在今年底前完成審核、明年起實施, 申請來台上市的外企肯定會比今年多;外企來台第一上市的規定一路放寬,超國民待遇又 多,但這些上市外企(九成多是台商)掛牌後股價卻慘不忍睹,投資人一路套牢。 85%資金匯國外 轉投資中國 外企第一上市相關法規是在二○○八年五月公告,讓外企在不符合證交法「公司」的定義 下,強行推出,結果三年來,相關法規一修再修;二○○八年七月先是取消外企募集資金 不得用於中國的投資限制,結果導致外企在台募得的資金有八十五%匯往國外,多數是再 投資中國。 另外,為了補強外企不符合證交所公司的定義,主管機關去年十一月要求外企須補辦公開 發行;同一個月,放寬外企建築業來台上市的規定,與國內建築業一致。 而為了讓更多台灣在中國投資的子公司可以回台上市,去年十二月也放寬外企母子公司上 市的規定,結果第一家以台灣母公司轉投資的中國子公司來台上市的魔鬼粘廠—KY百和 ,上市不到半年,上週股價跟承銷價相較,已近腰斬。 上市十四家 十家跌破承銷價 目前來台第一上市櫃的外企有廿一家,截至上週五,上市的十四家中,有十家跌破承銷價 ;其中,去年底以來上市的七家,全部跌破承銷價。至於上櫃的七家,上週股價低於承銷 價的有兩家,不過第一家上櫃的外企,現在股價竟不到當初承銷價的四成。 儘管表現不佳,主管機關還一再鬆綁。櫃買中心董事長陳樹表示,為了吸引海外企業來台 掛牌,且推動與國際市場接軌,櫃買董事會已通過修改標準,未來海外公司不需花錢到第 三地設控股公司,直接以原公司提出申請即可,估計此舉可讓企業減少支出兩、三千萬元 。 陳樹說,未來海外公司來台上櫃將打破十元面額制度,不再規定面額,甚至可以無面額發 行;這樣一來,海外公司也無需到第三地設立紙上控股公司,而股票代號前面將以「F」 標識,相關標準將比照證交所。(自由時報) -- ◆ From: 118.166.22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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