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防法務官考試須加強報考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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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時間 2023-10-06 22: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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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萃文(大學助理教授,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原文刊載於自由時報言論廣場) 考試院會通過國防法務官考試辦法修正案,表示112年國防法務官考試,第一試以需用員額3 0人加2成足額錄取36人,第二試口試僅到考24人全數錄取。放榜後實際受訓人員僅16人,因 此調高一試加成錄取比例,並增設正備取制度。12月又將舉辦第2次國防法務官考試,希能 快速補足軍法人力缺口。 今年1月考試舉辦前,筆者多次投書疾呼國防部公布的考試科目,應完全比照現行律師、司 法官考科,另加考「陸海空軍刑法」及「軍事審判法」這兩科普通大學法律系從未開課、市 面上亦無教科書之專業科目。但法務官的待遇僅比照現職軍官,一般大學生還要先接受數月 入伍訓,並外加實務訓練才能任官,扣掉為準備律師司法官考試來練筆的,實際報到情形恐 不樂觀,竟不幸言中。 隨著明年1月1日役期即將恢復為1年,國防部精心安排役男44週精實訓練,包括駐地訓練18 周、專精訓練7周、基地訓練13周及聯合演訓6周,訓練內容有駐地、專精、兵科基地與聯合 演訓,用心極深;惟近來接連爆發4個月軍事訓練役20多人集體鬥毆、營內違規飲酒並使用 相機拍照炫耀、持榔頭毆打長官頭部等事件,將來役期延長且訓練更精實下,軍隊紀律要如 何維繫?難矣。 民國102年發生洪仲丘案後,政府徹底凍結「平時軍事審判」,在行政紀律罰方面,悔過( 禁閉)等懲罰措施雖幾經改革,強化程序正義,但為避免洪案重演,實務上幾乎未送悔過( 禁閉),制度如同虛設。尤其部分法律學者甚至主張完全模仿德國法,連悔過禁閉等輕微拘 束人身自由之懲罰措施,亦應修法改為法官保留,部隊主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態下,管 理如何落實。 按「朝令有錯,夕改何妨?」兵役政策縮短為4個月,是在國、民兩黨主政下接力完成,無 法苛責單一政黨。觀諸目前各黨候選人皆以大局為重,支持恢復1年兵役,恢復「平時軍事 審判」亦當如是,考量軍事犯罪強調速審速結的特性,恢復軍事檢察體系或重置一個審級軍 事院檢,避免影響部隊管理,已是當局迫在眉睫需思考之議題。 至於細部配套措施方面,國防部允宜思考大幅提升國防法務官加給,同時函請考試院適度減 縮應試科目,增強誘因,讓軍隊及社會各界對國防法務官能有一定程度的敬重;果如是,當 能吸引更多優秀學子投入軍法行列。 https://def.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4437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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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star: 噓平時軍事審判 10/07 10:23

Peipussee: 想偷渡平時軍審可以滾了 10/07 11:25

jim12441: 準時上下班然後只受國防部長指揮不就行了 10/07 12:01

sleepcat612: 哪個學校科系的助理教授?不敢秀出來給人笑嗎 10/07 15:14

anomic24: 平時軍審是三小 滾 10/07 20:06

marshmallowH: 超越憲法的解釋 厲害喔 10/07 22:42

akarin95423: 用「影響部隊管理」當作可能侵害人權的藉口? 10/09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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