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沒有法律效力可以訴願行政訴訟?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kkahon (海上男兒)
時間 2018-09-20 10: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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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到新聞報導「以核養綠」公投案的中選會回函強調表示,該回函沒有法律效力,但 是又有教示條款,意思是這不是行政處分,但是還可以訴願及行政救濟? 是不是有什麼特殊見解,感覺就是怪怪的,如果國考問中選會的回函定性,答案應該選可 以訴願及行政訴訟救濟,而不具法效性的觀念通知? 請教有無「學者」支持這見解?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9.19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7410471.A.324.html

im31519: 請問一下回函正本哪裡看得到 完全不相信[新聞報導]這來源 09/20 10:45

kkahon: https://youtu.be/TVXwx9cHgzg 09/20 10:55

kkahon: 不能說「新聞報導」,誤繕,應該說是「政論節目」,重點是 09/20 10:58

kkahon: 這觀念,以及有這個回函嗎? 09/20 10:58

swgun: 回函到底是針對什麼回 09/20 11:05

swgun: 個人覺得中選會拒收補提的兩萬份應屬事實行為喔 09/20 11:06

kkahon: 這件事件讓人覺得法律真的很難讀,如果法院拒絕人民補件, 09/20 11:19

kkahon: 是不是也是事實行為?如果警察拒絕受理報案,是不是也是 09/20 11:19

kkahon: 事實行為?或者,行政機關的拒收申請或補件都是事實行為? 09/20 11:19

kkahon: 在不同事件,也有區別實益? 09/20 11:19

kkahon: 因為這政論節目有引用新聞報導畫面,所以開題用語產生誤會 09/20 11:19

kkahon: ,但是本話題只是想確認,是不是有這樣的函文內容,如果 09/20 11:19

kkahon: 變成時事題,這樣的回文是不是可以救濟? 09/20 11:19

genderbb: 不管函文定性如何,都可以行政爭訟,頂多就是程序不受理 09/20 11:39

genderbb: 但中選會自己定位非處分又教示可爭訟,吃飽太閒啊 09/20 11:40

im31519: 同g大說法 其實原po你陷入以行政機關角度判斷事情了 能否 09/20 11:45

im31519: 救濟不是以書面是否記載行政處分 抑或機關認定有無法律 09/20 11:46

im31519: 效力還是以內容記載處分得否救濟 應視案件本身是否有影響 09/20 11:47

im31519: 當事人權利有否變動 大法官釋字似有相關解釋 09/20 11:47

orcman124: 釋字423 09/20 12:18

kkahon: 謝謝各位解答!我以為是不是可以第8條提一般給付,但是又 09/20 12:49

kkahon: 覺得「可以訴願」,怪怪的 09/20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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