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刑法申論寫作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poosonia (sonia)
時間 2017-02-08 17: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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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刑法除三階論來解題答案外 今天在網路上看到同樣考題有另外敘述的解題,想問問如果在鴿子四等的國考上,用這種 論述 的方式是否也可以拿到分數?以下是某實例題的解答附圖 http://i.imgur.com/hyKLb7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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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im20xx: 你可以試試看啊 效果不錯喔02/08 17:23

jardon: 三階只是基本架構 實際上內容怎麼寫還是要看題目02/08 17:28

jardon: 這份擬答感覺有點詭異02/08 17:29

cindycincia: 有分數 但是部分點沒有點到02/08 17:32

ptt0219: 這種寫法寫不完了啦!02/08 17:33

silenthillwu: 我覺得第二點可以再縮短一點02/08 17:42

silenthillwu: 劣質油品應該還可以成立191,02/08 17:42

w87778566: 前面感覺有點多餘?02/08 17:43

silenthillwu: 你不覺得你的開頭和第二點好像重複 02/08 17:45

poosonia: 所以不依照三階論,用這種論述的方式也可以拿到基本分 02/08 17:46

poosonia: 數嗎 02/08 17:46

newfrank: 這題重點擺明就不是在考339-4,而是要判斷乙是否為刑法 02/08 17:53

newfrank: 效力所及,而且涉及新舊法交錯,如果假設犯罪時點是在舊 02/08 17:53

newfrank: 法第5條時,另有第2條從舊從輕適用,一旦乙被判斷排除我 02/08 17:53

newfrank: 國刑法效力範圍外,則非結夥三人,算是很高水準的題目。 02/08 17:53

famas2200: 撲馬說過一定要三階理論論述,但爭點才加大篇幅,其餘帶 02/08 17:54

famas2200: 過就好 02/08 17:54

silenthillwu: 想問newfrank , 這題為什麼不能構成結夥三人呢?雖 02/08 19:47

silenthillwu: 然乙非我國國民,但因為結果發生在我國,且三人卻實 02/08 19:47

silenthillwu: 為共同正犯,應該可以對其管轄。實質上能不能對其審 02/08 19:47

silenthillwu: 判應該是另外一回事吧?請問我是不是哪裡有漏掉呢? 02/08 19:47

newfrank: 我的想法是,隔地犯在共同正犯討論時,要以實際參與行為 02/08 20:33

newfrank: 和結果為準,不然造成刑法效力範圍與共同正犯一部行為全 02/08 20:33

newfrank: 部責任層次的混淆。 02/08 20:33

newfrank: 不知道有沒有強者可以補充確實的學說或實務見解。 02/08 20:33

silenthillwu: 應該可以構成共同正犯沒錯吧!因為三人主觀上有共同 02/08 21:13

silenthillwu: 犯罪意圖,客觀上也有行為分擔... 02/08 21:13

silenthillwu: 共同正犯的定義不是這樣嗎?必要之行為分擔,缺一不 02/08 21:14

silenthillwu: 可 02/08 21:14

cindycincia: 可不可以是一回事,但是你不論如何都應該點出來 02/08 21:57

cindycincia: 就這題能否處罰越南油商乙,是肯定的 02/08 21:58

silenthillwu: 可以處罰,問題是人在國外,能不能對其審判是個問題 02/08 22:55

silenthillwu: ?審判完後能不能執行又是另一問題。這些好像都涉及 02/08 22:55

silenthillwu: 到刑事訴訟法 02/08 22:55

a9301040: 跟刑法效力無關吧 02/08 23:29

a9301040: 刑法5條11款 02/08 23:31

a9301040: 全部在領域外都適用了,何況本題應該是第4條範圍 02/08 23:32

a9301040: 根本也不能寫第5條11款 02/08 23:32

a9301040: 共同正犯沒有領域問題,不然我都在國外遙控犯罪就好了 02/08 23:34

a9301040: 我都在國外遙控國內經營賭場,一樣是犯罪 02/08 23:35

newfrank: 今天去書局翻黃榮堅老師的基礎刑法學,他認為廣義共犯是 02/09 14:06

newfrank: 否為我國領域內犯罪,要以侵害法益作用是否及於行為和結 02/09 14:06

newfrank: 果各自認定,只是如何認定作用及於結果,沒有提供比較明 02/09 14:06

newfrank: 確的判準。 02/09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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