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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zeng225: 注意案件單一性 09/09 19:36
推 louis123321: 通姦是自訴人1個 被告2;另一例是被告1個 自訴人2個 09/09 19:41
→ louis123321: 感覺就是長得不一樣的東西啊? 09/09 19:41
推 panada800514: 為什麼和單一性扯上,不能對配偶自訴乃係不想讓他 09/09 20:24
→ panada800514: 們對簿公堂,中國人的倫理嘍。至於丙可以自訴傷害 09/09 20:24
→ panada800514: 夫吧,除非其被較重之罪拉下來,但是依你題目應可 09/09 20:24
→ panada800514: 自訴。不知道這樣推理有沒有錯,在請他人評論一番 09/09 20:24
→ feat3oh3: Z大可以稍微解釋一下嗎?我有想過這方面的問題但不是很 09/09 20:24
→ feat3oh3: 能理解 09/09 20:24
推 zeng225: 甲基於概括犯意下同時傷害乙妻和丙, 乙對甲而言依刑訴32 09/09 20:39
→ zeng225: 1不能自訴 ,而丙對甲原則上就自己受傷的部分提自訴效力 09/09 20:39
→ zeng225: 基於傷害乙的部分,但又因為319但書而不能自訴,所以結 09/09 20:39
→ zeng225: 論上乙丙都不能對甲自訴。這跟單一性無關難道是數罪併罰? 09/09 20:39
→ zeng225: ? 09/09 20:39
推 newfrank: #569在講自訴主觀是否可分,第318條第3項則是因自訴客觀 09/09 20:47
→ newfrank: 不可分而規定三種例外情形不得自訴。 09/09 20:47
→ newfrank: 這兩種情形不同,至於自訴主觀可分是否得以免除配偶相互 09/09 20:47
→ newfrank: 間對簿公堂,則是有學說批評,這用想的就可以理解了,在 09/09 20:47
→ newfrank: 審理以姦夫為被告的案件中,妻子為丈夫的敵性,妻子與丈 09/09 20:47
→ newfrank: 夫在交互詰問時一定會碰面的啊! 09/09 20:47
→ newfrank: 打錯,是第319條第3項 09/09 20:48
推 zeng225: 漏打 丙因為319第3項但書不能對甲自訴 09/09 20:55
→ feat3oh3: 看完N大的解釋似乎比較了解一些了 謝謝各位的解答 我在 09/09 21:09
→ feat3oh3: 消化一下 如果有問題再提出來麻煩一下各位大大 謝謝大家 09/09 21:09
→ feat3oh3: ! 09/09 21:09
推 zeng225: panada大有何高見何以見得丙對甲夫可以自訴??大家討論討 09/09 21:10
→ zeng225: 論^_* 09/09 21:10
→ feat3oh3: 甲駕車不慎同時同地撞及乙丙兩人 乙因而受有普通傷害 09/09 21:20
→ feat3oh3: 丙因而死亡 09/09 21:20
→ feat3oh3: (一)乙先自訴甲犯過失傷害罪嫌 丙之子丁嗣再告訴甲犯過 09/09 21:20
→ feat3oh3: 失致人於死罪嫌 09/09 21:20
→ feat3oh3: 則本題是否乙之自訴因319三項但書而不得提起? 09/09 21:20
→ feat3oh3: P大可能未注意到321條吧 每個人的想法可能不太一樣不要 09/09 21:23
→ feat3oh3: 起爭執阿…… 09/09 21:23
推 zeng225: 不不不! 不要誤會 小弟真心想討論聽聽別人的想法 並非在 09/09 21:28
→ zeng225: 嘲諷他人 09/09 21:28
→ zeng225: 回f大 依照319第3項但書的規定 ,(一)的答案應該是肯定 09/09 21:29
→ zeng225: 喔 09/09 21:29
推 waiting5566: 319三項是同一案件的情況才有適用啊 通姦的情況 被告 09/09 21:37
→ waiting5566: 有兩個 是不同案件 跟319三項無關啊 09/09 21:37
推 panada800514: http://i.imgur.com/kwhiIcZ.jpg 09/09 21:47
推 panada800514: 不知道這樣照片放對不對,對於原po的疑問,洗澡雄在 09/09 21:49
→ panada800514: 158頁(2013.9月7版。那邊有解析過,z大講的單一性 09/09 21:49
→ panada800514: 是正確的,我課本上還註解不認同,沒想到又忘。是 09/09 21:49
→ panada800514: 我錯,至於n大講的應該交互詰問碰面跟不能提關聯是 09/09 21:49
→ panada800514: ,我邏輯比較差,指點迷津 09/09 21:49
推 zeng225: p大沒關係der^^ 刑訴本來就是多討論才會想通 這就是為啥 09/09 21:55
→ zeng225: 想聽聽別人想法的原因((真的不是在嘲諷誰啦XD 09/09 21:55
推 waiting5566: 問一下z大 f大後來舉的那個例子應該是可提自訴吧 自 09/09 21:58
→ waiting5566: 訴在先 告訴在後 09/09 21:58
推 zeng225: 應該還是不行,過失致死重於過失輕傷,即便自訴在先還是被3 09/09 22:10
→ zeng225: 19三項但書"卡住",故自訴應該還是會被334 09/09 22:10
推 panada800514: 但是,我還是對於法理感到不認同,n大是怎麼覺得如 09/09 22:12
→ panada800514: 此呀,夫一口氣打妻跟小王,雖然是單一性,但是傷害 09/09 22:12
→ panada800514: 主體不同,權利怎麼可以因為剛好有個妻連同小王的權 09/09 22:12
→ panada800514: 利也被吃掉,在換個方式來說,a一拳打了好兄弟b, 09/09 22:12
→ panada800514: 表示不提告,卻因為妻不爽醫藥費支出而可提告,完 09/09 22:12
→ panada800514: 全說不通嘛。 09/09 22:12
→ panada800514: 有沒有什麼理論說法可以讓我不用那麼辛苦去記得的。 09/09 22:12
推 waiting5566: 過失致死不是不得自訴之罪吧 為甚麼會跟319三項有關 09/09 22:14
→ waiting5566: 係!? 09/09 22:14
推 zeng225: 過失致死相較於過失輕傷是"較重"之罪 09/09 22:16
→ zeng225: 319三項但書:1.較重之罪2.高院一審管轄3.321的情形 09/09 22:17
推 waiting5566: 這前提是要不得自訴之罪吧 過失致死可自訴啊 09/09 22:20
→ waiting5566: 現在是兩罪都得自訴 就跟319 3項無關啦 09/09 22:21
→ waiting5566: 更沒有但書的問題 09/09 22:21
→ feat3oh3: 謝謝大家的回答 我了解了! 09/10 10:41
→ feat3oh3: W大最後的說明讓我恍然大悟 謝謝 09/10 10:41
→ feat3oh3: [二]丙之子丁先告訴甲犯過失致人於死罪嫌 乙嗣後再自訴 09/10 10:43
→ feat3oh3: 甲犯過失傷害罪嫌法院應如何處理? 09/10 10:43
→ feat3oh3: 這是那個題目的第二部分可以一起看會有一些收穫 謝謝大 09/10 10:43
→ feat3oh3: 家 09/10 10:43
推 panada800514: 呀,我打錯,是要詢問z大才是! 09/10 1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