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0299493.A.36A.html
推 nokia2009: 159之3實務認為是例示規定,用以彌補取證困難,但證據 08/23 12:52
→ nokia2009: 又是必要的情況下,就會用本條來為其解套,以作為傳聞 08/23 12:52
→ nokia2009: 證據的例外,臨終遺言和轉述目擊證人的情形,就是本條 08/23 12:52
→ nokia2009: 的運用。 08/23 12:52
推 yuki2474: 95台上4144,96台上4064跟99台上3378幾則應該有幫助 08/23 14:27
推 anomie111: 透過傳聞例外有證據能力後,因為是事實上無法傳喚證人 08/23 17:27
→ anomie111: 所以也是對質詰問的例外,因此就該筆錄朗讀告要旨 08/23 17:28
推 alair99: 您指的是傳聞例外有證據能力之後,要再另外踐行朗讀以補 08/23 17:49
→ alair99: 足合法調查嗎 08/23 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