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分析高考法制與廉政(權力 地位 升遷 薪資)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a9301040 (加油)
時間 2014-10-20 19:56:39
留言 12則留言 (8推 0噓 4→)

在公職板看到不想回,轉來又看到 看來這幾天,跟我一樣受挫很深 只能拍拍了,但...真相是殘酷的,勇敢面對XD : ※ [本文轉錄自 PublicServan 看板 #1KHEzQhk ] : 作者: fxsb (杭廷頓) : 標題: Re: [請益] 請問法制跟廉政的工作內容 ??? : 時間: Mon Oct 20 19:17:43 2014 : 廉政 : 1.權力地位: :  雖沒司法調查權 但至少有行政調查權 啊,這是廉政? 政風,看起來是有行政調查權 但,政風其實是做宣導、財產申報的鳥事 調查,有啦!很多很盧的檢舉人會耗去你很多時間 至於廉政, 廉政署跟調查局一樣,都有刑事訴訟法的調查權好嗎? 法務部廉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2項 本署執行前項第四款所定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之人員,其為薦任職以上人員者 ,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第二百三十條之司法警察官;其為委任職人員者 ,視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一條之司法警察。 : 權力與地位雖不比司法官 做的工作法律專業性雖比不上法制 :  但法律專不專業跟機關地位沒啥關連性 因為行政機關就是權力等於地位 :  無權力也無地位可言 : 廉政在行政機關當然比法制大 廉政比較大,理論基礎不知何在? 一個案子會完法制、政風、主計 通常是,請本諸權責辦理 不然就是,本處室因要事不刻派員... 看不出來哪個很大或比較大 : 2.升遷路明確性: :  快的3年 晚的6年升薦八主任 :  快的6年 晚的9年升薦九科長 :  簡任政風缺有160個 : 3.可否領司法加給(比照同職等的調查局 檢事官) : 政風跟肅貪人員隨時都可以轉換 : 轉成肅貪人員可以先領幾年司法加給賺飽飽 等你累了再出來當政風爽爽過 : 法制 : 1.權力地位: :  沒司法調查權 也沒行政調查權 :  只能被壓著做瑣碎的調解 訴訟業務 只有鄉鎮市、還有直轄市、縣市消保業務會有調解吧 你知道全國有多少機關的法制不會碰到調解... 訴訟業務是指訴願會吧?通常不會把訴願講訴訟 至於機關真正的行政訴訟,也是 請本諸權責辦理 不然就是,本處室因要事不刻派員... :  雖然做的是法律專業工作 :  但法律專不專業跟機關地位沒啥關連性 因為行政機關就是權力等於地位 :  無權力也無地位可言 :  頂多只是諮詢性質的機關法律顧問而已  請本諸權責辦理,還顧問哩 請請依XXX第18條規定,就案件之法律、事實加以分析利弊得失後, 再送本局研議。 XXX就讓你去想一下哪個規定,條號我應該沒有記錯 : 2.升遷路明確性: :  法制不是一條鞭 升遷路沒廉政清楚具體 :  只能靠少少的法制加給騙考生進去而已 :  廉政3年後領主管加給後薪水就開始超越法制了 :  法制賽缺的話 10年後能不能佔到薦八缺還說不定 : 3.可否領司法加給 : 一輩子也領不到司法加給 法制也有法制加給啊,雖然是不多 但「爽度」不可言喻 如果你懂,請本諸權責辦理,在幹嘛的話... : 總結: : 法律廉政越來越難考了 : 大概是考法制的人終於想通了 : 你說自己以前快考上廉政了 但現在再去考廉政 我覺得可能還有的拼 : ※ 引述《osee (os)》之銘言: : : 想問一下實際工作情況的差別 : : 我還在準備考試 : : 之前是考廉政 分數不差但沒上 : : 後來就想直攻法制本科系 : : 但分數都不太理想 : : 我同學在當法制的 : : 好像都是在做訴願或是陳情 調解之類的工作 : : 也沒聽說好壞 : : 沒說大壞 但很多都想調單位 : : 有一個是有說過作調解很不習慣 成功調去非政府部門 = = : : 我爬文了一下 : : 才發現很多人大推廉政 : : 讓我有點小意外 : : 我不知道原來廉政在公家單位的地位跟內容這麼好 : : 畢竟實際在工作的人說的比較準 跟考生看的角度不同 : : 看了之後 又有點想轉回去考廉政 : : 想請教一下 : : 這兩個工作內容 跟地位 真的有差那麼多嗎 : : 謝謝~ 地位差不多,哪個考的上選哪個考! -- 還好啦,前兩天被電翻,所以打打字一下 嗨,是薦八小股長嗎? 我也覺得好多!!!已羨慕~~~ 這推文就知道內行啦,專業點還刻章勒,每件都蓋章連寫字都省了XDDD 淚推,主會計、政風對於委託研究案驗收,是來數報告跟附件數量是否正確 不過,也不能怪他們...不然也不知道要驗什麼 好吧,我真的輸了,跟他認真了:(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115.140.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13806202.A.20D.html

FrankChaung: 這篇才是正解~~ 10/20 20:07

allen60157: 推最後一句 10/20 20:08

abcub: 跟見八認真你就輸了~XD 10/20 20:10

fxsb: XD 10/20 20:11

aramaram: 純推最後一句 10/20 20:39

grioo: 沒錯 再會比 再會算 考不上都是假的 10/20 21:09

grioo: 本魯覺得法制加給很多了 薦六法制加比薦九一般加還高了 10/20 21:14

t048520: 淚推,每次回來都是本權責卓處… 10/20 21:28

yoyotvv: 還有 採書面監辦 很少在出門的 ...... 10/20 23:12

defenders: 建巴的文章都是靠自己想像誤導人的呀~看到他的文跳過就 10/21 10:58

defenders: 對了 10/21 10:58

a6837497: 其實你不用理他 看帳號就直接無視就對了 存在是個笑話 10/21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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