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請問民法選擇題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TAIJU (影子密碼)
時間 2013-09-01 10: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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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稅四 拜託請幫我解答疑問,謝謝. 題目:甲夫乙妻欲收養A,下列何種情形法院不得認可? (A) A為甲之孫 (B) A為乙之妹之媳婦 (C) A為甲之兄之子 (D) A為乙之弟之女 法條1073--1 下列親屬不得收養為養子女: 一、直系血親。 二、直系姻親。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問題: A為乙之妹之媳婦--->為旁系姻親3親等輩份不相當,請問不是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 分不相當者都不可嗎? A為甲之兄之子--->為旁系血親3親等輩份不相當,請問不是旁系血親在六親等都不可嗎? A為乙之弟之女--->為旁系血親3親等輩份不相當,請問不是旁系血親在六親等都不可嗎? 另外請問法條: 三、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及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當者。 請問是不是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不必管輩份),都不可呢?? -- ◆ From: 114.44.4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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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168:http://ppt.cc/VrFM 連結有討論。 09/01 10:45

cool022683:把"不相當"弄清楚,答案就出來了!! 09/01 11:38

rl1024:什麼叫相當,什麼叫不相當,先弄懂就比較好了解 09/01 14:05

rl1024:民法親屬篇很多人都是在這裡有問題 09/01 14:07

rl1024:版上很多類似的題目,稍微搜尋參考一下就可 09/01 14:09

ddt73930:基本上地3款的"逗點" 你把他當成"且"就行了 也就是要符合 09/01 16:20

ddt73930:逗點前和逗點後的 才是"不能收養的" 09/01 16:22

ddt73930:A直系血親X B看起來連親屬都不是 當然可以收養 09/01 16:23

ddt73930:C跟D 都符合旁系血親三親等 但因為輩分相當 所以可以收養 09/01 16:25

ddt73930:沒記錯的話洪仲丘就是C選項的情況 是可以收養的 09/01 16:28

ddt73930:抱歉B看錯應該是旁系姻親三親等 但因為輩分相當可以收養 09/0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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