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法定解除權之第三人利益契約

看板 Examination
作者 haha1130 (little J)
時間 2013-04-02 19:4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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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請教大家一個問題,因為在兩本書看到不同的說法 上網搜尋也查不到確切的答案 A書上說:第三人利益契約中,要約人行使法定解除權將使第三人(受益人)權利消滅 對第三人影響大,所以須經第三人同意後方得行使 B書上說:法定解除權係法律明定為保護債權人權利所設, 若為保護第三人之利益而剝奪債權人之法定權益,有欠公允 因此解釋上應毋庸得第三人同意,且此與民法第269條第2之規定亦無違背 不知道大家知道哪個說法才是正確的嗎? 先謝謝大家了^^ -- ◆ From: 1.170.11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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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rcepaul:沒有對錯,考試時兩說並陳,採你認同的並說理 04/02 19:56

HSUS:可以請問是哪2本書嗎? 04/02 20:01

haha1130:謝謝P大!A是志光的陳曄老師,B是千華的考古題解析 04/02 22:04

HSUS:感謝! 04/02 22:36

piercepaul:A說就是王師的見解 B說則是詹師 04/02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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