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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ad47: 挑照片和給照片,邏輯上是分開的?我覺得負責任的攝影師不應 10/01 20:02
→ ad47: 該直接拿完全沒修的給客戶挑 10/01 20:02
推 liton: 互惠的MD不是你的客戶 是你的Partner 10/01 20:12
推 AesopChen: 同意樓上,互惠的雙方應該是共同創作的概念 10/01 20:13
推 ad47: 互惠的MD不是客戶,但也不見得是創作中的Partner阿 10/01 20:14
→ ad47: 要是MD完全沒有審美觀,硬要你拿拍壞的照片修給他? 10/01 20:14
→ ad47: 拍攝過程是Partner,但後續挑片、修片沒有先說好,不見得要 10/01 20:16
→ ad47: 讓MD摻一腳吧?除非講好要幾張 要那些角度(但這樣就像客戶了) 10/01 20:17
推 hsinyeh: 不見得是創作中的partner是啥?拍照的工具? 10/01 20:22
推 liton: 同樣的思考模式 要是MD看過你照片後覺得你沒審美觀不准你 10/01 20:23
→ liton: 開照片 你同意嗎? 10/01 20:23
推 ad47: hsinyeh 我說的"創作中"是指拍攝完後續的部分 10/01 20:27
→ ad47: liton 同樣的思考模式要是真的不OK,是可以考慮不外流阿 10/01 20:28
推 liton: 同樣的思考模式,MD答應你不外流你覺得拍壞的照片,為何不給? 10/01 20:31
推 ad47: 我覺得重點是 攝影師把該次拍攝定位在哪裡? 我覺得如果是 10/01 20:34
→ ad47: 正式的合作,東西交出去就代表攝影師的作品,怎麼可以不挑? 10/01 20:35
→ ad47: 如果只是私下約拍出去走跳,如果又有私交那當然全給OK 10/01 20:36
推 liton: 請問正式合作跟私下約拍的差別在哪?私交 互惠算哪一種? 10/01 20:39
推 ad47: 這當然不是我們在這邊能決定的阿XD 要問原PO和MD吧! 10/01 20:43
→ ad47: 我是看原PO的發文,覺得他認為是前者(交出去就是自己的作品) 10/01 20:44
推 liton: 正式合作跟私下約拍是你定義出來的 不是原PO定義的 10/01 20:48
→ liton: 以有沒有交出去來定義是倒果為因 10/01 20:48
→ ad47: 是我的看法阿,我只是回答你而已。 10/01 20:49
→ ad47: 然後我從來沒有說過"交出去"來定義是哪一種,你誤解囉~ 10/01 20:50
推 liton: 你拿別人合作模式套用你的定義 卻不說明你的定義? 10/01 20:51
→ ad47: 我說這麼清楚還是不懂我的意思,就到此為止吧。 10/01 20:53
推 MJR7: 同意原po 跟上一篇差不多概念 10/01 20:54
→ MJR7: 既然沒講好 那自然就是默認共同製作不是? (都說互惠了……) 10/01 20:56
推 benage: 商攝也都是毛片在挑啊,難道不負責任? 10/01 21:15
推 ad47: 原PO的MD是要挑走毛片,不是要挑給你修。 10/01 21:21
推 weirdgrape: 搞不好MD 修片超強阿 幹嘛不給人原始檔 10/01 21:51
→ acebruce: 客戶可以沒審美觀 他也可以不要付錢啊 錢都付了你還扣照 10/01 21:53
→ acebruce: model不是創作中的一環 是把model當固定物品嗎 10/01 21:54
→ MJR7: @ad47 原po有說MD是要挑走毛片,不是要挑給原po修? 10/01 22:02
→ MJR7: 就算是好了 事先沒講好細節 只說互惠 醬產品應該共同持有吧 10/01 22:04
推 ad47: 我重開一篇回好了 10/01 22:10
推 liton: 看來很多人鬥不懂樓上你的意思 10/01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