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宣判] musashi0839 申訴 Honorguard06 案

看板 ChangHua
作者 hickory (C'est la vie)
時間 2014-11-19 23: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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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看板: L_TaiwanPlaz 標題: [宣判] musashi0839 申訴 Honorguard06 案 時間: Mon Nov 17 23:28:12 2014 【裁判字號】TA2014009 【裁判日期】民國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裁判案由】11/12 [申訴] Changhua 板板主 Horguard06 #1KObBUXE (L_TaiwanPlaz) 使用者 musashi0839 因推文遭受水桶處分,申訴 Changhua 板板主 Horguard06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與站規,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 Horguard06 於三日內發布更改判決公告。 -------------------------------------- 說 明 [公告] 水桶 #1KNa2upq (ChangHua) 一、[公告] 彰化板板規Ver5.0.1 (11/5起實施) #1KMFRpLV (ChangHua)     二、發文相關規範       10. 發、推文爭吵、(引)戰文板主有權刪除文章或禁止推文。 11. 發、推文中,含有族群言語侮辱、謾罵、嘲諷、不雅字眼、西斯、 性暗示……。 以上違規,須有三封以上之檢舉信,始受理檢舉   若檢舉成立:1.發文者,違規文章退文並禁言三十日 2.推文者,視違規推文句數,一句禁言三十日,無限累積     若檢舉信不足三封,但違規重大時,板主群得視情況予以介入並給予適 當處分。 二、檢視使用者 musashi0839 原推文:      1.musashi0839 : 再說有板務爭議,去小組務看看申訴難道只有一篇? 11/09 01:07 2.musashi0839 : 若都無人申訴我就說 H大你好棒棒 11/09 01:08 3.musashi0839 : 去生活組一看,申訴好多篇,就可以知道他做得怎樣了 11/09 01:08 4.musashi0839 : 我說組務申訴不只有一篇絕對是真的 11/09 01:11 5.musashi0839 : 造謠要用造謠的板規 濫用要用濫用的板規 11/09 01:12 6.musashi0839 : 就用錯條了嘛,再說造謠要用哪一條? 11/09 01:13 7.musashi0839 : 板主你都桶他了他要怎麼溝通 私信大家又看不見 11/09 01:14 8.musashi0839 : 這個不要問喔 他會說 偷渡先前罷免 然後砍文 11/09 01:16 9.musashi0839 : 你既為現任板主更應當依照程序,難道不是嘛? 11/09 01:17     除編號三推文尊重板主原判決外,其餘推文可視為板務溝通與討論, 並未達到嘲諷、挑釁及引戰標準, 依據彰化板判例 #1EalEslS (ChangHua),有將引戰納入板規第11條規範內, 而組務認為申訴案之多寡,並非板主適任與否唯一要件, 申訴案頻繁亦可能為,      1.熱門看板板務繁重。     2.板規制定不良。   3.看板檢舉風氣盛行。 4.板主處置不公或溝通不當。 組務亦參考引用前組長意見 #1IMSA8Lo (L_TaiwanPlaz),     組務認為,使用者眾,板務處理常不能盡如人意,     有人同意必然有人反對,此乃看板至於整體社會常態,     若板務一味同意使用者需求,不做任何限制或管理,     這樣就是優良的板務了嗎?     如何推行板務又能讓使用者理解並接受,     我想使用者和板務都在找那個平衡。   三、組務尊重板主對於板規的解釋權,然板主亦需注意,對於板規條文的施行 細則上判定標準的解釋,是否有擴大解釋板規的施用情形, 以及避免因人設事的疑慮。        四、針對此案,本組予以改判,請現任板主 Horguard06 發布更正    使用者 musashi0839 水桶公告內容,附註其推文涉及嘲諷、挑釁、 引戰,並改處以使用者 musashi0839 水桶三十日之處分, 然板主 Horguard06 執行板務的方式, 部分板友認為有待改善,亦有賴板友長期監督,提出建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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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angHua/M.1416412460.A.233.html

kofsotall : 內文版主名字Horguard06打錯了 11/20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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