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VT死亡威脅事件發酵…人氣茸茸鼠臉書突

看板 C_Chat
作者 LOLI5566 (田勝傑)
時間 2023-03-10 07:27:35
留言 55則留言 (16推 0噓 39→)

: 對付這種我一律建議,照三餐題告並且是委託第3方人士,讓第三方照三餐搞他,自己繼 : 續開台還實況,他在來亂就告,能關就關能拿賠償就賠償,你不浪費時間但你讓第三方去 : 浪費他的時間跟資源,搞到他生活不能自理。 但是告人等同於會曝光自己的資訊啊 上次我被偷 法院直接把我名字戶籍地址列在紀錄上 幹 要不是我要求 才被消掉 但早就被看光 怎麼知道之後對方會不會發瘋跑來= = 有沒有註版律師可以解釋? 這低能系統是怎樣 我他媽沒槍 怎麼敢告人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750. -- 要幫碼嗎…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8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78404457.A.F21.html

Ericz7000: 真的超問號 列地址的意義不知道是什麼03/10 07:28

twn65w65: 哈哈,不然你以為司法不可信怎麼來的,我大伯就因為這03/10 07:31

twn65w65: 種事不敢檢舉公共工程,貪污現在都光明正大03/10 07:31

kekebunny: 戶籍地址遷到別的地方 03/10 07:38

lime1207: 台灣的大多法律就落後,加上官員擺爛不積極修法 03/10 07:41

gfabbh: 判決書是其他機關確定法律關係的重要憑證,為了方便辦事, 03/10 07:44

gfabbh: 才會記載這些訊息。當然根本還是法院為了省事,才不另外 03/10 07:46

gfabbh: 製作特別版本給被告。 03/10 07:46

lanjack: 去看看國談吹哨者保護法阿,這麼多年了法案就是連提都沒03/10 07:56

lanjack: 提03/10 07:56

MrJB: 就低能啊 保護犯罪者03/10 08:02

zxcvvcxz: 我記得是因為法院覺得庭外和解是兩造最好的途徑,而非訴03/10 08:03

zxcvvcxz: 諸法律,所以判決書才會有雙方個資,且法院也可減少案03/10 08:03

zxcvvcxz: 件數 03/10 08:03

zxcvvcxz: 但我覺得法院這樣太樂觀了,要和解早就和解了,怎麼還會 03/10 08:04

zxcvvcxz: 去提告03/10 08:04

lime1207: 最近看黃國昌老師的YT才知道台灣的立法狀況比自己想的還03/10 08:12

lime1207: 糟糕03/10 08:12

Sheltis: 樓上掰03/10 08:13

starsheep013: 這算被釣嗎……03/10 08:15

lime1207: 蛤?03/10 08:21

tonyxfg: 板規4-11看一下……03/10 08:24

lime1207: 哦~原來如此呀 03/10 08:31

lime1207: 我同意幫我碼喔,麻煩你了,謝謝熱心 03/10 08:32

doomhammer: 有提到名字就吃4-11這麼嚴嗎 03/10 08:33

doomhammer: 沒有漫罵批評也不行喔 03/10 08:34

tonyxfg: 有啊,到bm板逛逛就知道了 03/10 08:34

skyofme: 好像要看板主吧? 03/10 08:36

miyazakisun2: 哇。法庭這樣沒問題喔 03/10 08:36

lime1207: 如果修改推文會觸到版龜,那就別幫我修哦 03/10 08:39

starsheep013: 你同意就能修吧 03/10 08:39

doremon1293: 他不是退役了 也不行喔 03/10 08:50

Hellery: 所以V通常都法務在處理吧,個人勢就要找代理人了 03/10 08:53

jalsonice: 不行 連代稱都會吃411 03/10 08:58

jim924211: 代稱要看是甚麼代稱啦 03/10 09:00

pan46: 記得老師不是沒從政了嗎 03/10 09:01

jim924211: 是啊 但以前是,版規連以前我記得都會 03/10 09:01

skyofme: 4-11重點應該是提到無關的事情吧? 03/10 09:02

jim924211: 不過某樓說的那個不提就很明顯……還不只那個 03/10 09:04

jim924211: 一堆躺好幾年的 03/10 09:04

Hellery: 文字獄就那樣啦 03/10 09:04

jim924211: 真的被拿出來也是打假球 03/10 09:04

Hellery: 現在才好笑不著名就不去查,一著名對方連你住哪都知道 03/10 09:05

Risedo: 酒駕撞死多少人也沒多改 03/10 09:06

Hellery: 台灣就這樣啦,敢犯法有背景又有錢有勢的就是皇帝啦 03/10 09:06

bowen5566: 改成えなこ就沒事了 溫暖而富有人性的coser 03/10 09:06

hit0123: 故意的啦 不這樣貪官黑道怎麼活 03/10 09:09

bowen5566: 那個湯景華 就是看判決書地址跑去殺對方全家 神經病 03/10 09:09

Hellery: 這邊可是嫌舉報交通違規太多限縮舉發案件的地區捏www 03/10 09:11

Hellery: 一般民眾也覺得我違規停個車又沒被抓哪叫犯法,小確幸www 03/10 09:12

qscgg: 因為大部分官員都貪污啊,他們不希望被人檢舉 03/10 09:35

c121125: 判決書一定會記載,所以有些人用刑事告人是為了拿資料 03/10 09:37

c121125: 告民事 03/10 09:37

c121125: 因為刑事成立的話你給足夠的資料警察會幫你找 03/10 09:37

c121125: 民事的話你沒有對象資料告不成,你要自己想辦法找 03/10 09:38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