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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epdish: https://i.imgur.com/8wZkRzx.png 03/25 16:49
→ deepdish: 所以那個判決書在哪裡 03/25 16:49
→ AriaPokoteng: 拿我的錢跟時間 換你付出自己的錢跟時間 很賺 03/25 17:12
推 VoV: 少算了氣噗噗發文討拍的精神傷害XD 03/25 17:14
→ sabrinalll: 提告有時是爭一口氣,錢反而是其次,所以原告得到他 03/25 17:23
→ sabrinalll: 想要的了。 03/25 17:23
→ sabrinalll: 律師朋友說曾有客戶請兩個律師打官司,要求對方賠償" 03/25 17:26
→ sabrinalll: 一元"名譽損失的。 03/25 17:26
推 jupto: 這麼奢華的吵架才配的上高尚的鄉民啊 03/25 17:44
推 chalon: 最後贏的只有律師 03/25 18:39
→ forgetme: 不對,輸的是全體人民。我們付錢給法官、檢察官、書記官 03/25 19:32
→ forgetme: 、法警都是人民納稅錢,也而且他們這樣就沒有時間去辦 03/25 19:32
→ forgetme: 那些更重要的大案 03/25 19:32
→ forgetme: 我真心的覺得這種拿國家資源在辦理兩個人吵架的法律應 03/25 19:34
→ forgetme: 該廢除了,或者修法說你硬要告的話必須舉證你確實受到了 03/25 19:34
→ forgetme: 多少損失,列清單出來,不然這樣真的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03/25 19:34
→ forgetme: ,還真的是專門開庭來審理你們兩個人吵架,根本瘋了 03/25 19:34
→ hips: 法律太蠢,主觀的罵人本該是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03/25 20:53
推 NODINO: 確實阿 公然侮辱本來就該除罪化 03/26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