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46422979.A.3FC.html
噓 Paradox: ^^ 01/02 17:59
噓 pttwonba: 哇,上流社會 01/02 18:00
→ opaque: 有蒸蒸日上的事業,那確實有挑的本錢。原原po 不容易吧? 01/02 18:05
噓 rondo21: 爬文原來是媽寶來幫媽寶說話 01/02 18:07
推 heavenheart: 哦哦敢講 01/02 18:07
推 chichon: 你真中肯 01/02 18:08
噓 Reneeeating: 哈哈 01/02 18:09
推 ali810622: 幫你翻譯 有錢就是大聲 01/02 18:14
推 sophia810130: 這篇跟原文很不相干捏 01/02 18:17
推 garry5566: 推一個 01/02 18:28
噓 gen001: 哇!! 錢吶 01/02 18:28
→ garry5566: 和原文真的差很多啦 原文那個是媽寶 這篇是公主病 01/02 18:29
噓 pttwonba: 媽咪媽咪,妳兒子在這裡 01/02 18:30
噓 simonfz: $$$$$$ 01/02 18:34
噓 abby2007: 建議大家a看看這人ID,會發現他前後的故事與邏輯很衝突 01/02 18:46
噓 Dvallina: 笑死,你不就是溝通能力貧乏和懶惰的代表zzzz 01/02 19:50
噓 joinlove1234: 怎麼好意思評論 01/02 21:03
噓 nikilo: 喔 01/02 21:18
噓 liebemond: 所以你自詡為舊時代男性?真是好棒棒 01/02 23:14
推 tchan: 看不懂推文在噓什麼!個人認為這篇論點很有道理!推一下 01/03 00:28
噓 devil2816: 講這麼多你自己做了什麼? 01/03 08:13
推 bettylin9: 這篇先不管原原po做了些什麼,但他說選伴侶的標準是很 01/03 09:25
→ bettylin9: 值得參考的啊。不然一個家是能依靠老人小孩???內政 01/03 09:25
→ bettylin9: 部好像不是這樣算的吼,啊老人小孩的意見不用尊重,他 01/03 09:25
→ bettylin9: 們不都是人,只是比較弱勢吧? 01/03 09:25
噓 mindy201: 告訴你我噓這篇在噓什麼:跟原文有什麼關係?這篇原po不 01/03 10:39
→ mindy201: 過是把他對前女友的怨恨拿來這裡藉題發揮罷了,小鼻子小 01/03 10:39
→ mindy201: 眼睛的,現在的太太這麼優秀,怎麼還有時間把前女友的不 01/03 10:40
→ mindy201: 好拿來這邊公審給別人看啊?你前女友再怎麼差,又干原po 01/03 10:40
→ mindy201: 什麼事?我說的是原原po。今天本來就是誰上來發文誰就要 01/03 10:40
→ mindy201: 改,不然別上來發啊,現在事主的女友就是沒困擾到要上來 01/03 10:41
→ mindy201: 發文,奈她何?沒錯,這篇文是要講選擇伴侶要選對人,是 01/03 10:41
→ mindy201: 沒錯,但是事主需要這個不用多講的道理嗎?他如果聽得懂 01/03 10:42
→ mindy201: 早就分手了還上來發文?而且他本來就該改變,如果只聽媽 01/03 10:42
→ mindy201: 媽的話,就算交到一個跟你老婆一樣優秀的女友也還是一樣 01/03 10:42
→ mindy201: ,事情還是會一樣,唯一解就是選個他媽媽要的女人,就這 01/03 10:43
→ mindy201: 樣,跟你這篇無關,除非你也是媽媽不准外出跟女友過夜、 01/03 10:44
→ mindy201: 你拒絕不了、超困擾,再來說嘴。 01/03 10:45
推 tchan: 單純認為這篇在“給予建議”上沒錯,兩人交往本來就要考量 01/03 22:26
→ tchan: 各種因素,對彼此(或家人)的觀念不認同甚至雙方都無法讓 01/03 22:27
→ tchan: 步,那就套句鄉民的話:分!本篇也就是經歷類似遭遇最後選 01/03 22:27
→ tchan: 擇分手換更適合的人,並無不妥,與原原po文有其關聯 01/03 22:30
噓 cgreyu: 大男人主義ㄏㄏ 01/04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