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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u48652004: 青菜蘿蔔各有所好,就當不同市場區隔就好 09/10 14:08
→ bowl: 阿就不喜歡那種歌舞去那邊很不舒服幹嘛一定要接受夜店啊== 09/10 14:09
推 skock04251: 樓上,不接受沒關係啊,不要像某些人為反而反就好了 09/10 14:14
→ skock04251: 啊 09/10 14:14
推 YYYs: 原原po一定覺得很無奈,他明明講的蠻清楚了阿,他也沒批判就 09/10 14:16
→ YYYs: 只是覺得有習慣性去夜店的人跟他價值觀想法不同罷了,結果 09/10 14:16
→ YYYs: 釣出一堆氣噗噗的人XD 09/10 14:16
推 bowl: 嗯嗯我就是覺得接受不接受就是各自喜好,不要批判對方就好了 09/10 14:19
→ bowl: ...雖然原原po文章多少容易引戰 09/10 14:19
推 JJQK: 推,原原po認為道不同不相為謀沒有錯,只是以單純二分法確 09/10 14:28
→ JJQK: 實太過狹隘,如果原原po覺得這樣省事,那是個人選擇不予置 09/10 14:28
→ JJQK: 評,但相對就可能犧牲真正瞭解一個人的機會。 09/10 14:28
推 breccia: 推這篇 看完原原Po文章和推文就覺得他只是矇著眼睛把人和 09/10 15:24
→ breccia: 價值觀二分法 只是上來找和他相同想法的人 也不想去多討 09/10 15:24
→ breccia: 論什麼 09/10 15:24
推 juke22983848: 不要二分法沒錯 但以既有印象來評斷很OK啊 你呈現給 09/10 15:56
→ juke22983848: 社會的樣貌就是這樣 被先入為主帶入有問題嗎? 的確 09/10 15:56
→ juke22983848: 夜店咖也會有知識水準高的人 學術討論團體也會有垃 09/10 15:56
→ juke22983848: 圾 但比例呢? 當一個群體整天出現一堆社會新聞 那你 09/10 15:56
→ juke22983848: 要給世人好感是否過於困難? 09/10 15:56
推 rengoku: 我覺得可以 但上一篇有人反智崩潰 09/10 19:07
推 xj3jo422: 這篇就是我想說的xD原原po沒有想和想法不同的人討論的意 09/10 19:46
→ xj3jo422: 思,但還是很多人對二分法氣噗噗 09/10 19:46
→ acecup: 那為什麼沒聽過有人在圖書館,書店,書展的場合撿屍,貼妹, 09/10 20:35
→ acecup: 爭風吃醋打群架還要勞動警察到現場維持秩序,去夜店的人不 09/10 20:37
→ acecup: 一定壞,素行不良的人出現在夜店的機率卻高 09/10 20:39
→ yjm520520: 夜店沒在禁菸 臭死了 09/10 21:24
推 travis710: 對啊!就是一個平台。去開心去爽的。不知道有什麼好吵 09/10 22:04
推 preciousjust: 推這篇 夜店文化真的沒有什麼不好 完全不懂一堆7pup 09/11 08:24
→ preciousjust: u的是怎樣 09/11 08:24
推 mdq5: 推樓上,我也不懂那些7PUPU的在想什麼 09/11 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