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44778499.A.AE6.html
→ Dvallina: 留分手信傳分手簡訊分手Email再到FB公告 10/14 07:31
推 dontz: 假裝交男友了,? 10/14 07:33
→ Dvallina: 然後封鎖不連絡,他就會真的知道了 10/14 07:34
推 fly780319: 跟那男的說你已經結婚了或有對象,進行式中 10/14 07:35
推 mastbig: 直接告知不結婚就分手 10/14 07:38
推 qqwwweee: 交往兩邊同意,分手一邊同意就可以 10/14 07:44
推 sallly520: 分手是單方面決定的,只要有傳訊息跟他說分手了,接下 10/14 07:45
→ sallly520: 來所有方式都封鎖就好了,有什麼好難的 10/14 07:45
推 HayaSan: 一樓正解 10/14 07:46
→ retawaet: 都要分手還在意他想法?那不要分手好了 10/14 07:47
推 lms334: 分手又不是離婚,哪需要雙方書面同意! 10/14 07:49
推 wheatear7: 1樓專家 10/14 08:04
推 flyingfei77: 1f中肯XD 10/14 08:58
推 ShowerCream: 1樓做法good 10/14 09:21
推 orange121: 直接說 我要跟你分手 然後就分了啊 不然還要公證嗎? 10/14 09:37
推 tina88655: 推1樓 10/14 09:55
→ roseritter: 1f 是公示送達的概念xd 10/14 09:57
→ lanpadick: 刊登報紙 10/14 09:58
→ lonki719: 卜卦 10/14 10:03
→ XSZX: 寄存證信函....XD 10/14 10:34
→ rogergon: 結婚/離婚需要雙方同意,分手單方面宣告就可以了。 10/14 10:36
→ ppccfvy: 想分就分啊哪那麼難 10/14 10:37
→ cuteedric: 分手很難嗎? 10/14 11:01
推 hanfon77810: 1f做法中肯,公告完後前男友再否認都沒用,可以正當 10/14 11:03
→ hanfon77810: 找下一位啦! 10/14 11:03
推 pocata: 直接不聯絡就好啦 10/14 11:35
推 bdmizar: 分手很難嗎? 這幾年都分了6~7次了 10/14 11:43
推 shisutena: 登報作廢 10/14 11:54
推 abby9160: 繼續顧慮他也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好好跟他講他不要那就 10/14 12:13
→ abby9160: 直接告知就好,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10/14 12:13
推 cashliu: 敲鑼打鼓 10/14 12:24
→ gc25: 在一起才需要雙方都同意,分手只要其中一方就可決定了。 10/14 12:29
→ gc25: 要分手 是告知他不是徵求他的意見 10/14 12:31
推 liorio: 1樓是專家 10/14 12:31
推 INcontroL: 一樓專家 這就是cc給群組的概念 10/14 12:39
推 smalljkl: 分手就不要聯絡就好,一直要男的明確講出來幹嘛?希望男 10/14 13:08
→ smalljkl: 生挽留嗎 10/14 13:08
推 a222317168: 直接當方面認定了啊一直躲又不面對阿 10/14 13:12
推 Vassili242: 存證信函+雙掛號+送達證書+法院公證+四大報頭版廣告+ 10/14 13:15
→ Vassili242: 四大新聞台晚間熱門時段跑馬燈 10/14 13:15
→ aizawafff: 臉書公告囉,以免男的不死心發現女方有新對象就罵她破 10/14 13:29
→ aizawafff: 麻之類的 10/14 13:29
推 iamkandt: 昭告天下囉 10/14 14:30
→ JoSue: 一樓分手王Xdd 10/14 14:47
推 zero4: 1樓分手專家 10/14 14:59
推 Lunachen: FB公開~ 10/14 15:10
→ cha65: 男的應該不舉所以不想耽誤妳前程。分 10/14 15:47
→ kaiyine: 推一樓,除非男的恐怖情人,不然分手哪有難度 10/14 15:56
推 wind9: 說完分手就可以不用理他了,他要繼續做夢是他的事。 10/14 16:28
推 shikujo868: 推一樓 不過建議除非男方一直不死心 不然不要太快傳FB 10/14 17:02
→ kekehaflow: 分手還是當面比較好啦,文字有時候都是用自己意思去 10/14 17:16
→ kekehaflow: 解讀,很模糊 10/14 17:16
推 balakuo: 這種不承認的 最好再追加警局備案 還有存證信函 一下 10/14 17:24
推 iloveannasui: 太好笑的推文! 10/14 20:16
推 osmanthusjo: 推一樓 再加登報公告 10/14 20:20
推 stw0975: 1樓 XDDD 10/14 22:25
推 caesar12: FB公告一下就好了吧 等他想面對的時候變成他盧 10/14 22:40
→ ashclay: 分手有那麼難? 10/15 00:08
推 cruelgentle: 1F是專家 10/15 01:00
推 DongRaeGu: 1F分手系? 10/15 13:44
推 a426087: 開記者會啊 公告要分手 10/16 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