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女生要分手,男生一直閃,怎麼辦?

看板 Boy-Girl
作者 kenet2 (如釋重負~~~~)
時間 2015-10-14 07:21:36
留言 61則留言 (36推 0噓 25→)

如題。 兩個人認識很久了(好幾年了),之前女生一直要男生娶她,男生一直不太願意承諾,但 也一直跟女生說,除了他,也沒有別人會娶她。 就這樣一直拖著…… 現在,女生跟男生說要分手了,男生一直以為她只是在鬧脾氣,也不想跟她好好討論。 女生又不想只是片面說分手而已,她想要男生明確地知道他們兩個已經分手了,不想男生 還一直以為女生還是他女朋友。 請問大家,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跟男生說,他才會明白呢? -- Sent from my Andro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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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vallina: 留分手信傳分手簡訊分手Email再到FB公告 10/14 07:31

dontz: 假裝交男友了,? 10/14 07:33

Dvallina: 然後封鎖不連絡,他就會真的知道了 10/14 07:34

fly780319: 跟那男的說你已經結婚了或有對象,進行式中 10/14 07:35

mastbig: 直接告知不結婚就分手 10/14 07:38

qqwwweee: 交往兩邊同意,分手一邊同意就可以 10/14 07:44

sallly520: 分手是單方面決定的,只要有傳訊息跟他說分手了,接下 10/14 07:45

sallly520: 來所有方式都封鎖就好了,有什麼好難的 10/14 07:45

HayaSan: 一樓正解 10/14 07:46

retawaet: 都要分手還在意他想法?那不要分手好了 10/14 07:47

lms334: 分手又不是離婚,哪需要雙方書面同意! 10/14 07:49

wheatear7: 1樓專家 10/14 08:04

flyingfei77: 1f中肯XD 10/14 08:58

ShowerCream: 1樓做法good 10/14 09:21

orange121: 直接說 我要跟你分手 然後就分了啊 不然還要公證嗎? 10/14 09:37

tina88655: 推1樓 10/14 09:55

roseritter: 1f 是公示送達的概念xd 10/14 09:57

lanpadick: 刊登報紙 10/14 09:58

lonki719: 卜卦 10/14 10:03

XSZX: 寄存證信函....XD 10/14 10:34

rogergon: 結婚/離婚需要雙方同意,分手單方面宣告就可以了。 10/14 10:36

ppccfvy: 想分就分啊哪那麼難 10/14 10:37

cuteedric: 分手很難嗎? 10/14 11:01

hanfon77810: 1f做法中肯,公告完後前男友再否認都沒用,可以正當 10/14 11:03

hanfon77810: 找下一位啦! 10/14 11:03

pocata: 直接不聯絡就好啦 10/14 11:35

bdmizar: 分手很難嗎? 這幾年都分了6~7次了 10/14 11:43

shisutena: 登報作廢 10/14 11:54

abby9160: 繼續顧慮他也只是浪費自己的時間,好好跟他講他不要那就 10/14 12:13

abby9160: 直接告知就好,這是他自己的選擇 10/14 12:13

cashliu: 敲鑼打鼓 10/14 12:24

gc25: 在一起才需要雙方都同意,分手只要其中一方就可決定了。 10/14 12:29

gc25: 要分手 是告知他不是徵求他的意見 10/14 12:31

liorio: 1樓是專家 10/14 12:31

INcontroL: 一樓專家 這就是cc給群組的概念 10/14 12:39

smalljkl: 分手就不要聯絡就好,一直要男的明確講出來幹嘛?希望男 10/14 13:08

smalljkl: 生挽留嗎 10/14 13:08

a222317168: 直接當方面認定了啊一直躲又不面對阿 10/14 13:12

Vassili242: 存證信函+雙掛號+送達證書+法院公證+四大報頭版廣告+ 10/14 13:15

Vassili242: 四大新聞台晚間熱門時段跑馬燈 10/14 13:15

aizawafff: 臉書公告囉,以免男的不死心發現女方有新對象就罵她破 10/14 13:29

aizawafff: 麻之類的 10/14 13:29

iamkandt: 昭告天下囉 10/14 14:30

JoSue: 一樓分手王Xdd 10/14 14:47

zero4: 1樓分手專家 10/14 14:59

Lunachen: FB公開~ 10/14 15:10

cha65: 男的應該不舉所以不想耽誤妳前程。分 10/14 15:47

kaiyine: 推一樓,除非男的恐怖情人,不然分手哪有難度 10/14 15:56

wind9: 說完分手就可以不用理他了,他要繼續做夢是他的事。 10/14 16:28

shikujo868: 推一樓 不過建議除非男方一直不死心 不然不要太快傳FB 10/14 17:02

kekehaflow: 分手還是當面比較好啦,文字有時候都是用自己意思去 10/14 17:16

kekehaflow: 解讀,很模糊 10/14 17:16

balakuo: 這種不承認的 最好再追加警局備案 還有存證信函 一下 10/14 17:24

iloveannasui: 太好笑的推文! 10/14 20:16

osmanthusjo: 推一樓 再加登報公告 10/14 20:20

stw0975: 1樓 XDDD 10/14 22:25

caesar12: FB公告一下就好了吧 等他想面對的時候變成他盧 10/14 22:40

ashclay: 分手有那麼難? 10/15 00:08

cruelgentle: 1F是專家 10/15 01:00

DongRaeGu: 1F分手系? 10/15 13:44

a426087: 開記者會啊 公告要分手 10/16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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