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Boy-Girl
小弟覺得f大講得很好,另外有幾點想法和大家分享。
the best way out is always through
By Robert Frost
第一點,當教授有不適當行為時,建議直接和教授說:
"我不喜歡這樣,請教授自重"
古語云:"以直報怨" 這樣做,不傷和氣,又有表達到訴求。
第二點,建議帶把小刀,彈簧刀或蝴蝶刀(便於攜帶)
和教授單獨相處時帶上,不適當行為出現時,把小刀亮出來。
不是要砍教授,是威嚇作用,拿在手上請他不要太靠近。
教授多半膽子小,而且暴力事件發生時,大家直覺上會怪罪男生。
第三點,比較離題,看過一本書
作者是女性,在美國80年代爬到高階主管,很不簡單。
他說,其實女性魅力不是負債,運用得宜是資產,可以從中獲益。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要一直要求實質利益,但不要給對方得到好處(上床...)。
"為不確定的事,捨棄確定的人最蠢" By Samual Johnson
運用之妙,存乎一心。
另外,個人認為,教授是起色心,搞倒你,讓你畢不了業,對他沒好處。
示威、防止自己再受傷害。個人覺得不會有副作用。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
面對教授,怎麼說話、做事,也要經過練習,並非一蹴可幾。
祝你早日找到因應之道。
送給吃過虧的一句話:
"不能殺死我的使我更強大"
尼采
小弟陸戰隊畢業,深有感受,血淚是不會白流的。
謝謝,祝福各位。
幾個條文大家參考看看
教師法第十四條
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
三、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四、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
八、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九、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且情節重大。
十、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致再度發生
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經有關機
關查證屬實。
... 後續處理
二、有第八款、第九款情形者,依第四項規定辦理。
三、有第三款或第十款情形者,應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教師涉有第一項第八款或第九款情形者,服務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經教師評審1
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予以停聘,並靜候調查。經調查屬實者,由服務學校報主管教育行政機
關核准後,予以解聘。
--以下是我的建議--
(狀況一)
可見得走到性平委員會或校教評會,對老師來說,壓力都超大的,如果罪證確鑿,基本上
老師很難全身而退。若是性侵的部分,一定是會被解聘的,性騷擾情節重大很難認定,比
較有模糊空間。另外,若招開性平會,一定要親自出席,可以的話最好有律師協同,性平
委員若違反教師法,做出不正當決議,雖為合議制,也是有法律責任的。
前面很多回文或推文都說,不會有事情,最主要是罪證不足。在那種場合,老師雖然有保
護老師的傾向,但第一優先還是保護自己。而且,學校只是社會的一部分,還是要遵守法
律的,涉及性騷擾防治法或刑法性侵害,只要法院判決有罪,性平會只會是橡皮圖章。
所以關鍵,第一、要罪證確鑿(不是他死就變成妳死);第二、這類事情的過程,通常很耗
時也很折磨人,須要有很強的意志力。且結果通常玉石俱焚,還是要考慮清楚。
(狀況二)
如果不希望走到以上狀況,敬請瞭解,如果沒有滿足他的需求,基本上他將來是不會推薦
妳的,所以,除了被吃豆腐外,最重要的,妳未來的借由他發展學術的機會,已經是失去
的,我所謂的推薦,不是寫介紹信,是幫妳打電話給委員,帶妳去拜訪委員、聚餐等。因
此,建議妳先看破這一點,如果又想他推薦妳,又想平靜過日子,不付出"代價"是不可能
的,這是人性。
(狀況三)
換指導教授不必然要原指導老師簽名,系主任也可以代簽。所以,如果有人願意保護妳,
這個事情也可以解決,老師之間,是不會因為學生而決裂的,只要妳的價值,對新指導老
師有幫助,多數老師不會拒絕妳的。前面所述的價值,比如妳學術能力強,薪資較低等。
當然,新老師一定會問原因,系主任也會問原因,可以說"原指導老師有點太關心妳了,
會問妳的私事,妳不習慣",我想老師都是聰明人,應該聽的懂。什麼樣的老師會貪戀學
生美色,什麼樣的學生會利用本身姿色,老師不至於這麼難判斷。
其他老師如果不願意,多數的情況,是因為他覺得"妳有問題",正常來說,老師是不會
互相懼怕的。如果妳在一個地方待那麼久,老師之間的生態也看多了,妳應該可以找到
幾位跟原指導老師實力接近的,如果妳論文也有一定成果,新老師也不一定會要求妳換
題目,畢竟,現成的成果(發表),應該很少有老師會拒絕的。
(狀況四)
轉換學校,需多付出時間,除非狀況三走不通,較不推薦。
-- 前景
畢業、換指導教授(或轉學),畢業是不會有問題的。前面網友說,可以告訴系主任或校
長,那是絕對很有效的,校長或系主任絕對不會希望他的學校或系發生性侵案件,所以
他會樂意在案發之前,消滅可能的風險。且每個老師都是獨立的山頭,有自己熟悉的委
員,只要他同意收妳,他就是有把握,除非你不能滿足他的需求(正常的學術或秘書需
求)。
未來學術發展、如果妳選擇狀況二(繼續當他的學生),除非妳同意讓他吃了,否則未來
學學術很難發展,若是狀況三或四,雖或多或少有影響,但不會太大,最主要還是要根
據妳自身的能力與新指導老師的實力而定。
結論上來說,關鍵還在自己的想法與態度,如果妳有"取巧之心"或"半推半就",大概他
就會"得寸進尺",如果妳只是想脫離這鳥事,保持冷靜、熟悉相關法律,且願認賠殺出
,其實,他是不能對妳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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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站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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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71.192※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378125239.A.35A.html
→ ManhattanNY:狀況三的部分,有些老師會不想得罪原教授而不接,這可 09/02 09:51
→ ManhattanNY:能就要運氣了 09/02 09:51
推 liuman:XXX搞不好老闆就是系主任... 09/02 10:09
→ finite:老闆就是系主任,那真的無解,只能轉學 09/02 10:30
推 joh:我比較建議的是3+1合用 至少走之前筒他一刀留學妹好過日子 09/02 10:57
→ finite:搞1之後通常其他老師就不敢收了 09/02 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