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女友把結婚跟買房畫上等號了

看板 Boy-Girl
作者 Onael (我愛運動)
時間 2013-05-22 18:15:16
留言 27則留言 (6推 0噓 21→)

這問題超簡單的 她想買房子 就讓她買啊 住家理可以存這麼多錢 代表他家環境還不錯 已經有三百萬了 可以當頭期款 繼續住家理一年一樣存五十萬 房子租出去 以一千萬房來算 台北投報率 一年大約租十五萬 這樣一年可以付六十五萬房貸 貸款七百萬 二十年期 一個月三萬五左右 代三十年又更少了 如果途中資金短缺 她爸媽一定會幫助她的 都挺到三十歲了 更何況再請長輩資助頭期款就更輕鬆了 你就鼓勵她買房 等結婚後 就把房客趕走 一起付房貸 開開心心住屬於自己家庭小空間就可以了 -- ◆ From: 220.135.38.134 這之前就有被討論過了 結婚後住進去在幫付房貸就沒有太大爭議了 男方需要保障的話 也可以共同登記 只要有幫忙付貸款 也可以要求拿回自己的部分 這問題要反問原原PO 他自己說 不想先買房 哪如果不買房要住哪就住哪啊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369217718.A.F73.html

arcc:女人很愛計較的叫她多出不太可能,實行上有困難 05/22 18:16

MATSUMIA:這個做法的問題是,會不會產生有錢了不起的問題 05/22 18:17

MATSUMIA:還有房子要掛在誰名下,以後貸款誰繳XD 05/22 18:17

arcc:百分之百會阿,男方日子會很難過 05/22 18:18

MATSUMIA:會說一半一半基本上就是追求公平,要全出有難度 05/22 18:18

Sue82:那給女生買 登記女生的 男生當房客付房租呢 05/22 18:19

MATSUMIA:男方或女方難過都有可能,只要一吵架就嗆你有錢了不起... 05/22 18:19

MATSUMIA:房租的問題在BG版上討論過了,結論是為何不是繳貸款 05/22 18:19

Sue82:所以堅持想買房子的一方 真的要想個兩全其美雙方都可以接受 05/22 18:20

Sue82:的好方法才行 05/22 18:20

Sue82:喔....幸好我願意繳房租 但不用共同持有沒關係 05/22 18:22

kenken7389:依照現行夫妻財產制度 女生自備頭款在婚前購入的錢算 05/22 18:22

kenken7389:女方自已的,婚後一起交房貸的部位是共有的要分一半 05/22 18:23

Sue82:那家具跟家電呢 應該花出去了就沒了吧 05/22 18:23

kenken7389:除非某方提得出證明房貸都是自已付的。 05/22 18:23

kenken7389:所以說其實登記在女方名下,婚後有繳房貸 以現實面來看 05/22 18:24

kenken7389:房貸繳出去的錢就算離了也還是你的 05/22 18:25

kenken7389:我的情況其實跟原原PO類似 最後是女方家付頭款房子登 05/22 18:26

kenken7389:記在女生名下。 05/22 18:26

Sue82:那是需要協議白紙黑字寫下來 還是要打官司 05/22 18:27

kenken7389:婚後財產是要有一方要提出證明 不然都是共有的 05/22 18:28

kenken7389:如果還是會怕,那就訂婚前契約吧 05/22 18:29

jonsauwi:房子租出去,阿他們自己是要住哪?男方家或女方家? 05/22 18:30

kenken7389:家具家電這種就沒研究了,應該也是分婚前婚後吧 05/22 18:30

kinling:推這篇!!!! 05/22 20:54

kinling:很務實不是XD 05/22 20:56

tsming:開心?變成詹姆士二代就不開心了:P 05/2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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