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保母腿壓死8月嬰 沒想到結局竟是這樣

看板 BabyMother
作者 yumin01 (yumin)
時間 2016-05-07 14:53:18
留言 99則留言 (57推 1噓 41→)

以下是轉自蘋果日報新聞連結: http://goo.gl/I415Z1 50字心得: 不知道各位爸爸、媽媽們大家還記不記得這件去年三月在台中市西區 發生的托嬰致死之事件,監視器傳來那高敏雯老師之惡行猶仍歷歷在目。 如今這間出包的 "國際托嬰中心" 目前已經改名為 "愛樂馨托嬰中心", 在歷經小女2012年在該托嬰中心遭受該位高敏雯老師的"特別照顧"到回家 後哭鬧不休送醫照 X 光始發現是右大腿股骨有 "不明原因的骨折" (詳可搜尋在下於本版過去之回覆文)。之後,該中心仍不妥善管理,終真造成 此托嬰死亡之憾事,住在台中市西區有托嬰需求的爸爸媽媽們請多留神, 千萬不要把自己的寶貝送錯地方給人照顧了喔。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2.40.20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462604001.A.89E.html

ekimlcl : 太扯 05/07 14:56

intime : 是不是台灣小孩的命都這麼不值?唉… 05/07 14:59

ayurina520 : 太可怕了 05/07 15:09

fionn : 不知道台灣的法律還有什麼用 05/07 15:11

pinkkgfu : 太扯的結果,生命的殞落竟如此被看輕。好生氣也很 05/07 15:17

pinkkgfu : 難過。 05/07 15:17

cat1224 : 你們還記得新竹凱摩嗎?維維事件 05/07 15:19

stoub : 這太扯了 05/07 15:26

blueteddy : 真是太可惡太過分了! 法官是被收買了嗎!? 05/07 15:29

lvstr : 法官也是垃圾 05/07 15:37

ywr : 看了好灰心 05/07 15:48

rannielove : 大家都很健忘啊!覺得都換新了,應該會變更好會更 05/07 15:50

rannielove : 警惕啊!像月子中心一樣, 我真心搞不懂, 是全台中只 05/07 15:50

rannielove : 有那家托嬰中心是嗎? 05/07 15:50

stilahouse : 好可惡,怎麼不是死刑! 05/07 15:52

stilahouse : 小孩那麼小那麼脆弱,她怎麼壓的下去! 05/07 15:52

ZoZs : 這個跟殺嬰有什麼兩樣? 太扯 05/07 16:03

ZoZs : 法官可不可以更設身處地的替被害者著想!? 05/07 16:04

infinitig37 : 查不到地址耶? 可以知道是哪條路上? 05/07 16:04

usagi0914 : 太過份了! 05/07 16:16

usagi0914 : 本文可借分享? 05/07 16:19

sharkimage : ! 05/07 16:27

minidabear : 華美西街 05/07 16:27

Folish : 哈囉,她不睡覺唷。苦勸她都沒用 05/07 16:28

ninan : 為什麼要罵法官?他也只是依法論法,要罵應該要罵 05/07 16:36

ninan : 原告的律師吧?花錢請他是請假的嗎?如果家屬最希 05/07 16:36

ninan : 望的是看到被告被關,應該要叮嚀原告不接受賠償及 05/07 16:36

ninan : 任何形式的協商。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非無辜 05/07 16:36

ninan : 的人 05/07 16:36

yolenda : 懷疑原告沒請律師 05/07 16:42

frommars03 : 請仔細看新聞好嗎?影片有提到家屬有請律師哦 05/07 16:50

frommars03 : 希望大家不要看了新聞就不明就裡地跟著媒體起舞 05/07 16:52

infinitig37 : 所以為什麼法律規定接受賠償就不用關阿?? 05/07 16:53

noxwhere : 太扯 05/07 17:00

frommars03 : 法律「沒有」規定賠償就一定可以不用關,認罪協商 05/07 17:10

frommars03 : 的刑度是檢察官經被害人家屬同意後與被告達成有罪判 05/07 17:10

frommars03 : 決的刑度,法律是規定法官必須依照認罪協商的內容下 05/07 17:10

frommars03 : 判決。今天本案若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同意,認罪協 05/07 17:10

frommars03 : 商內容不可能有緩刑,所以這個認罪協商給予被告緩刑 05/07 17:10

frommars03 : 一定有徵得被害人家屬同意,再來就是新聞寫日籍妻子 05/07 17:10

frommars03 : 聽不懂這點,我懷疑記者亂寫,若果真不懂中文,法官 05/07 17:10

frommars03 : 必定會請通譯,因為法庭筆錄的製作必須以中文繕打, 05/07 17:10

frommars03 : 絕對不可能在當事人聽不懂的情況下開庭 05/07 17:10

neepa : 不知道該說什麼!如果是我自己的小孩,我一毛錢都 05/07 17:22

neepa : 不會拿,要她關到白髮。無法想像自己小孩活活被悶死 05/07 17:23

pipida00 : 也覺得怪怪的,最好原告律師無功能,事後反悔? 05/07 17:40

carolnash : 先看個判決前再下定論吧 05/07 17:56

windhere : 這是故意殺人了!怎麼會判這麼輕 05/07 18:11

surrealstar : 竟然對寶寶有這種動作 還是人嗎 令人悲傷的台灣法律 05/07 18:13

surrealstar : 和法官 05/07 18:13

a90610 : 覺得難過 05/07 18:14

zen : 根本故意殺人 05/07 18:37

ttshiba : 沒貼本文是不是會被刪文 05/07 18:38

sunnyborage : 對方答應賠償450萬,家屬也接受達成和解,法庭法官 05/07 18:54

sunnyborage : 也有詢問家屬而他們同意才會如此判決。應該是沒料 05/07 18:54

sunnyborage : 到會判緩刑所以後悔了。 05/07 18:54

god24168 : 太過份了!ㄧ 條小生命就這麼沒了>< 05/07 18:56

feiyen : 應該是想要拿和解金又想要被告去關,有點怪,不是 05/07 19:14

feiyen : 有請律師嗎?是不懂法律逆? 05/07 19:14

BBViola : 太過分~老師下地獄會有報應的 05/07 19:17

lalabb : 太可惡了! 05/07 19:39

sunnyborage : 我很同情家屬,但說真的,若把施虐者關到老,她要如 05/07 19:48

sunnyborage : 何賺錢賠償呢? 05/07 19:48

yolenda : 律師沒提醒民事和解有可能刑事會緩刑有點扯 05/07 20:05

sunnyborage : 也許是誤解緩刑的意思,以為是暫緩執行而已。 05/07 20:16

jin8851013 : 有沒有能可以查到托嬰或是照顧不當的保姆 05/07 20:42

wonderwhy : 殺人應該判死 05/07 21:09

lelechiba : 好過分 05/07 21:22

justwantgo : 是不是應該建立一個資料庫把這些虐嬰的人名跟商家 05/07 21:24

justwantgo : 建檔 05/07 21:24

justwantgo : 供所有爸媽搜尋,斷他們業者惡質行為 05/07 21:25

luyun15 : 殺人賠錢了事,什麼鬼島!! 05/07 21:38

kk128 : 看了好難過好生氣 05/07 22:05

peine : 太誇張了...看到照片差點哭了 05/07 22:40

Daydreamya : 法官只是依法判決,罵法官實不妥。罵立法者還合情合 05/07 22:51

Daydreamya : 理。 05/07 22:51

lovelysue : 記者有採訪當事者 人家都說不認同 誰知道受害者家 05/07 22:51

lovelysue : 屬有多弱勢 05/07 22:51

kristen86 : 好誇張 05/07 23:00

infinitig37 : 父母應該希望加害者關到死 誰要他賺錢賠償阿 05/07 23:07

curaredomgl : 律師沒提醒民事和解有可能刑事會判緩刑很扯!!! 05/07 23:12

betterone : 法律處罰刑度之中,包含有對被害人補償的精神。如果 05/07 23:49

betterone : 被害人/家屬願意判輕一點,那如此判決於法有據。律 05/07 23:49

betterone : 師應該告知委託人,但沒有,可能他執業經驗裡體會到 05/07 23:49

betterone : 拿到錢才是真的實質補償,對委託人是不錯的結果了, 05/07 23:49

betterone : 但與家屬想要的不同。如果對於結果不服,時限內再提 05/07 23:49

betterone : 起上訴吧! 05/07 23:49

betterone : 以上是我陪家人打官司的心得,很遺憾你們經歷了這麼 05/07 23:49

betterone : 冗長的折磨,可以體會你們的痛。 05/07 23:49

ctfisher : 華美西街靠近忠誠街,請大家餓」注意 05/08 00:29

ctfisher : 請大家注意(上一行多字) 05/08 00:30

liway : 什麼啊!小孩的命不是命嗎? 05/08 00:38

Asucks : 這個即使不判死刑,也該判個無期,惡性重大無以復加 05/08 01:06

luyun15 : 不用關讓她賺錢賠償,是要繼續殘害更多的小孩嗎? 05/08 02:53

anagoya1225 : 好可惡!!!!!!! 05/08 10:47

sakuranbofan: 太誇張了 好氣 05/08 12:39

ddoon : 台灣媒體素質低落且行為惡劣,明知事實卻刻意帶風向 05/08 14:45

ddoon : ,比加害者更可惡 05/08 14:45

ashyrain : 這是蓄意謀殺了吧...還緩刑咧!!應該列為公訴罪!! 05/14 17:16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