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talk
我個人看新聞的習慣,通常是每個媒體輪流看,包括三民自和中天。從各個媒體所報導的
內容差異可以看出,不同媒體,對同一個事件會有全然不同的解讀。
在大多時候,媒體並非捏造虛偽不存在的事實,而是透過擷取事件的特定片段,以形塑閱
聽人對事件的看法。質言之,媒體只讓你看它想給你看的。而你只能從有限且片面的資訊
來理解這個世界。
然而,即便有一天,某個閱聽人掌握了事件的全貌,以上帝視角瞭解該事件的所有客觀事
實。此時,他給出的評價就能稱得上客觀嗎?
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人針對一件事情給予評價,必然是依據心中的某項「標準」進行價值判斷。接著,再依據
判斷結果,對外發表評論。
然而這個「標準」因人而異。有人選擇法律作為標準,有人選擇宗教教義、或是某種特定
的意識形態,來作為心中評價事件的標準。而這個選擇標準的過程,本身即是一種價值判
斷。而當事涉價值判斷,本身就注定無法是客觀中立的。
故,即便每個人都能掌握某個事件的所有相同客觀事實,不同的人仍會因為自身的「標準
」不同,而給予相異的評價。而這個「標準」的差異,即來自於每個個體之間的生命經驗
差異。
簡言之,並無所謂的客觀,也無所謂的中立。
每個人都是依據心中的「標準」進行評價,而這個標準的存在,本身就是經過個體的價值
判斷而產生的。
然而,這並沒有什麼不對,這是民主社會必然的現象。
言論自由受我國憲法之保護,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
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在言論市場中,存在各種價值觀南轅北轍的言論,更能幫助真理的發現。
而在面對多元文化時,國家選擇保持中立、減少管制的寬容政策,方能確保人民之人格自
由展開。
所以,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人民必須習慣(或接受),自己和許多價值觀與自己不同
的人共同生活在同一個社會中。且應該隨時對國家的介入保持警覺。
由國家出面,告訴人民「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這樣的事情是十分危險的,蓋國家
極有可能藉由其強大的公權力,主導人民該怎麼講,進而控制人民該怎麼想。
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好像扯遠了。反正結論就是:沒有人能說自己是客觀中立的,即便他
已經掌握事件的全貌,仍是如此。
但不客觀並非壞事,沒有人是客觀的。而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目的之一即在此,藉由不同
意識形態的言論在市場中競爭,進而追求真理;使人民在國家保持中立的情形下自由發展
其人格,藉以實現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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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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