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55256563.A.CAC.html
推 s06i06: 還有這種玩法喔 06/15 09:34
→ VVizZ: 欸有這樣的喔 06/15 09:35
→ VVizZ: 當年家長以監護人身分不能代表當事人意思???好怪的判法 06/15 09:36
→ Qoo777: 剝2次皮 06/15 09:36
→ ezJapan: 所以我才有疑問那25萬有付嗎? 06/15 09:36
推 gaba000: ㄏ敗類家庭專教敗類台女出來 06/15 09:36
→ VVizZ: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06/15 09:36
推 cooldogy1973: 當初不是找法定代理人嗎? 06/15 09:37
→ VVizZ: 25萬肯定有付阿不然當年就被告了 和解契約法院也承認 06/15 09:37
推 OSDim: 當年男方成年了嗎 06/15 09:37
→ VVizZ: 世界真的太險惡了 06/15 09:37
→ VVizZ: 兩方都沒吧 高三未滿18的很正常 06/15 09:38
→ ezJapan: 那這25萬還能討回嗎? 雖然是他自找的 06/15 09:38
→ ezJapan: 只是想知道同一案件告兩次可以罰兩次? 06/15 09:38
→ ishadow: 所以法定代理人/監護人不能代表和解? 06/15 09:39
推 Zionward: 這不能用兩小無猜嗎 06/15 09:39
→ VVizZ: 我仔細想了還真的沒皮條 06/15 09:39
→ VVizZ: 因為第一次和解契約是跟女方監護人簽的 但和解契約本來就是 06/15 09:40
→ VVizZ: 民事契約 締約人才有義務不提告 但女生本人非締約人 告訴權 06/15 09:40
→ ezJapan: 兩小無猜要是女方自願才可以 06/15 09:40
推 s008866: 完啦 遇到標準台女欸 06/15 09:40
推 sanguinesand: 雙方都未滿18不是可以用兩小無猜嗎 06/15 09:41
推 skyant: 哇靠你們看是提款機 06/15 09:41
→ VVizZ: 兩人合意性交法院認定無誤 不適用兩小無猜的原因有可能 06/15 09:41
→ VVizZ: 當時男方已經滿18 06/15 09:41
推 isohera: 女方玩真大 06/15 09:42
推 Hooz: 靠北 有這樣子的喔 鬼島法律 06/15 09:42
→ ezJapan: 等等 是合意性交 女方十年後再告是? 06/15 09:43
→ VVizZ: 接前面 女生本人告訴權不當然消滅 而且追訴期也沒過 06/15 09:44
→ VVizZ: 但你現在也不能回去告她爸違反和解契約 因為她爸真的沒提告 06/15 09:44
推 luyun15: 根本提款機欸,要就有 06/15 09:45
→ VVizZ: 所以男生真的要多多保護自己 避免成為提款機 嫩妹雖嫩 06/15 09:45
→ VVizZ: 但是很貴 06/15 09:45
推 sanguinesand: 當初女方未滿18歲,不是由監護人代表談和解嗎? 06/15 09:46
→ sanguinesand: 看W大的推文我懂了。這樣跟她爸談的和解根本沒意義 06/15 09:48
推 VVizZ: 和解契約效力不及於女生本人阿 06/15 09:48
→ VVizZ: 除非當時女生有在和解書上聯名副署還有得凹 看來是沒有 06/15 09:49
→ ezJapan: 可是不跟他爸和解也是會有問題不是嗎? 06/15 09:49
→ VVizZ: 不跟她爸和解就是當初被告 但可能不用被提兩次款 06/15 09:49
→ VVizZ: 但其實我覺得一審法官很凹 明明是合意性交 為啥10年後 06/15 09:51
→ VVizZ: 的理由是未與學妹和解 當然這也是法律條文太爛讓法官 06/15 09:52
→ VVizZ: 可以這樣判就是了 06/15 09:52
→ VVizZ: 不過本來擬制性侵本身就是垃圾條文 都2022了還在認為 06/15 09:53
→ VVizZ: 青少年少女對性的認知淺薄 笑死 早就身經百戰了 06/15 09:53
推 ilovebee: 哇靠,可以讓人賺了又賺賺了又賺的嗎 06/15 09:53
→ ilovebee: 生女兒太好賺了吧 06/15 09:54
→ VVizZ: 所以大家記得以後跟監護人簽的和解書務必要叫女森副署簽名 06/15 09:54
→ VVizZ: 不然十年後越想越不對勁 欸怎麼當初錢是爸爸賺走 06/15 09:54
→ VVizZ: 跟過年紅包是媽媽收走一樣 06/15 09:55
→ ezJapan: 其實現實生活中未成年性交並不罕見 06/15 09:55
→ VVizZ: 對阿 06/15 09:56
→ ezJapan: 所以碰未成年按這案例未來都可當提款機 06/15 09:56
→ VVizZ: 現在女生不看身分證誰知道是16碎了沒 06/15 09:56
→ VVizZ: 行房必備紀錄器 還有繳驗證件 謝謝 06/15 09:56
推 zero955147: 被扒兩次皮 06/15 10:00
→ magiccello: 法定監護人不能代表當事人?? 06/15 10:03
→ magiccello: 真可怕...以後都要先查身份證 06/15 10:04
推 VVizZ: 阿就民法認為未成年(以前20現18)的人沒有完全行為能力阿 06/15 10:11
→ VVizZ: 民事和解跟刑事告訴權又是不一樣的範疇 所以一般和解書 06/15 10:11
→ VVizZ: 如果約定不提民刑訴訟的話還會多寫一條違約賠償 06/15 10:12
→ VVizZ: 比較保險 06/15 10:12
推 VVizZ: 刑事告訴權的放棄只有對刑事訴追機關例如刑庭才有意義 06/15 10:14
→ VVizZ: 另一條路是不要自己和解 去調解 調解成立後有法律效力 06/15 10:16
→ VVizZ: 才可避免後續民刑事之追訴 06/15 10:16
推 moonthesea: 推VV大分享,謝謝 06/15 10:23
推 sanguinesand: 我現在才發現我把VV大看成W大了 XD 06/15 10:31
推 m3388: 提款機 06/15 10:31
推 luckysmallsu: 錢真好賺 06/15 10:34
推 callmerain: 到底是什麼原因可以認證十年前發生的事情? 06/15 10:38
→ s155260: 懂玩 06/15 10:39
推 cityhunter04: 這根本是仙人跳吧?爸爸坑完、女兒坑……真好賺! 06/15 10:41
推 nelson8866: 那法定代理人的意義?嗯? 06/15 10:43
推 sdn645: 嗯 06/15 10:44
→ sdn645: 標準的破X 06/15 10:45
推 yuran: 仙人跳嗎 06/15 11:06
推 Murloc: …..這也太扯 06/15 11:07
推 williamwang: 又學到了 06/15 11:09
推 catsimon: 一魚兩吃 06/15 11:10
推 lolen: 高三學長跟高一學妹,的確有可能高三的滿18,高一的還未滿1 06/15 11:12
→ lolen: 6 06/15 11:12
推 chuikov: 替劉男感到同情 06/15 11:18
推 xx49874039: 0.55桶金Get 06/15 11:25
推 plant: 那下次換學妹媽媽出來提告嗎? 06/15 11:25
推 asdf8888: 學妹媽媽準備中(誤 06/15 11:28
推 sks11134: 太扯了….這女的有事嗎 06/15 11:51
→ sks11134: 所以台灣法律先派爸媽敲一筆 06/15 11:51
→ cobal: 不要亂教,現在民法的成年還是20歲,另外兩小無猜不是看滿18 06/15 11:51
→ cobal: 而是16歲,高三再怎麼樣也不會未滿16歲,所以不適用兩小無猜 06/15 11:52
→ cobal: 這篇新聞最重要的點在未滿16歲即便對方同意下還是會被告 06/15 11:55
→ cobal: 所以未滿16歲,不管對方是否同意,千萬別碰就是了 06/15 11:56
推 VVizZ: 阿對112年才施行18歲那條 06/15 12:05
推 y1c6: 那女方爸的第一筆和解金算詐騙/勒索嗎XD 06/15 12:10
推 a22122212: 嗯... 06/15 12:11
推 VVizZ: 案發時男高3女高1 未滿18幹未滿16才能用 227-1跟229-1 06/15 12:11
→ VVizZ: 第一筆算零用錢阿 這案最不通順的地方就在於未成年人沒有 06/15 12:11
→ VVizZ: 完全意思能力必須要由法定代理人來締結和解契約怎麼最後變 06/15 12:12
→ VVizZ: 成法定代理人依法代為意思表時十年後不能代表當事人 06/15 12:12
→ VVizZ: 10年前如果女生本人跟男友相愛不想提告的意思被法律無視 06/15 12:14
→ VVizZ: 10年後情已逝想想不對勁怎麼老爸把錢收去又翻臉 太危險了 06/15 12:14
推 iamavanlin: 不知道我能不能找23年前認識的打工姐姐求償。她約我去 06/15 12:18
→ iamavanlin: 爬山,結果去她家接她時,她只穿長睡衣跟小褲褲,還激 06/15 12:18
→ iamavanlin: 凸著來開門,然後叫我沙發坐一下看電視,結果山也沒爬 06/15 12:18
→ iamavanlin: ,我就在17歲時,莫名奇妙打了幾個冷顫…. 06/15 12:18
推 VVizZ: 23年太久了過追訴期了 06/15 12:19
推 NSYSUheng: 噁心 06/15 12:19
噓 airandy1102: ......這吃相真難看 06/15 12:35
→ gameking: 這應該和解書沒寫好被抓漏洞 正常都會寫不得再提出告訴 06/15 12:37
推 kilapon: 真會玩 06/15 12:39
推 spurs2848: 原來是提款機阿 06/15 12:40
推 VVizZ: 寫了也沒用 刑事告訴權只能向有訴追權限的人聲明放棄 06/15 12:41
→ ezorttc: 哇,所以第一次跟誰和解? 06/15 12:41
→ VVizZ: 民事的話頂多被告之後拿來當抗辯理由跟證據 所以最好簽違 06/15 12:42
→ VVizZ: 約金或者直接去調解委員會取得調解證明書 06/15 12:42
→ gtor7923: 台女這招厲害了 哪天缺錢就從名冊上 一下 06/15 12:44
推 edens: 法定代理人有獨立告訴權,和解省錢 06/15 12:45
→ edens: 沒找律師寫和解書的下場,刑事和解 06/15 12:46
→ edens: 有眉角的,省小錢賠大條,剛好而已 06/15 12:46
→ gameking: 應該也沒人想得到這家人這麼機掰吧 正常是和解就沒事了 06/15 12:48
推 VVizZ: 告訴權獨立真好用 有幾個告訴權就能拿幾包封口費 06/15 12:49
推 a129517496: 垃圾台女… 06/15 12:52
→ Puye: 哇 可以剝兩次皮 值得學習 06/15 12:55
推 JohnConnor: 這父母沒有不當得利的情事? 06/15 12:59
推 BlackTeeth: 賺錢囉~~~ 06/15 13:01
推 VVizZ: 沒有啊他們收錢又沒告 06/15 13:03
→ faultless: 果然不能得罪台女 06/15 13:08
推 Johnwusak: 爽完,過十年還能要錢賠償,噁心台女 06/15 13:10
推 nicklyyyy: … 06/15 13:11
推 Atlantean: 沒職業道德, 賣一次收兩次錢.... 06/15 13:12
噓 jb0110: 缺錢時就來告一次 ? 06/15 13:24
→ tmno115: 傻眼 06/15 13:30
→ rony98: 那是不是可以叫女方父親還錢? 06/15 13:31
→ VVizZ: 女方父親:啊我就真的沒告你啊幹嘛還錢 06/15 13:33
→ VVizZ: 女森本人:阿你當年又不是跟我和解為啥我不能告 06/15 13:36
→ VVizZ: 只能說男方姓劉不姓彥頁... 06/15 13:37
推 justben: 法律該改一改了 現在早熟的一堆 = = 06/15 13:38
→ VVizZ: 味道人士相信他們小孩是很純潔 很無知 對性很沒概念的 06/15 13:39
→ VVizZ: 怎麼可能改 06/15 13:39
→ ctx1000: 咦? 法院認證的仙人跳? 06/15 13:40
推 Neymar: 學妹:我佈了這個局,有10年之久 06/15 13:42
推 OrniG: 法院幫助劉男變提款機的夢想 06/15 14:05
推 diogofseixas: 法律等級的仙人跳 所以如果車禍讓嬰兒受傷 要跟誰和 06/15 14:21
→ diogofseixas: 解 等嬰兒成年再來談才能成立 06/15 14:21
推 WuKong: 剝皮辣椒 06/15 14:38
→ Lhmstu: ???? 06/15 14:41
→ guanquan: 刑法227-1兩小無猜條款是規定18歲以下,不是未滿18歲。 06/15 14:46
→ guanquan: 高三通常應該是18歲以下,其實法院是可以免刑的。承審法 06/15 14:46
→ guanquan: 官大概觀念也很保守。 06/15 14:46
推 Best2: 女兒真虧 現在25萬比十年前30萬還難用 06/15 14:48
推 cocoi: 2012年的事現在判這樣,是要給民眾增加收入的機會嗎?? 06/15 14:50
→ cocoi: 台灣的司法真有趣... 06/15 14:50
推 cvspka02953: 這告訴我們和解都要當事人在場 06/15 14:56
推 EGOiST40: 可悲鬼島法律 06/15 14:59
推 rukawa28: Show Me The Money 06/15 15:09
→ bloodpiece: 太扯了吧= = 06/15 15:14
推 linear: 法律漏洞了吧 06/15 15:17
推 popileds: 兩層皮 06/15 15:17
→ ryanhome: 太屌了 居然能這樣玩 06/15 15:23
噓 frogman1128: 越想越不對... 06/15 15:24
推 wmaple01: 看來2032要換媽媽先發惹 06/15 15:31
→ belucky: 哈哈 這個真的很慘 06/15 15:31
噓 siaojing: 講結論,法律可以,制度也沒有任何問題,覺得不合理的 06/15 15:40
→ siaojing: 是法盲的問題,想知道為什麼自己去讀書,別當伸手牌 06/15 15:40
→ siaojing: 說法律可悲的,先檢討自己可不可悲 06/15 15:40
→ siaojing: 一堆白癡罵鬼島法律,你以為台灣人這麼厲害法律都自創 06/15 15:42
→ siaojing: ,他媽的都抄歐洲、美國的啦,你要去靠腰他們落後?還 06/15 15:42
→ siaojing: 是先檢討看看自己是不是法盲? 06/15 15:42
推 JasonX5566: 好了啦法匠 06/15 16:09
推 nicejelly: 欸等等,法律人不是最愛談邏輯,你現在的邏輯是女方當 06/15 16:11
→ nicejelly: 年涉世未深無法確認自己是不是要性交,但是認為女方當 06/15 16:11
→ nicejelly: 年的年紀足以自行認定要不要與對方和解與監護人無關? 06/15 16:11
噓 losechen: 學妹越想越不對勁:我被開鮑拔拔收錢 決定自己賺 06/15 16:41
推 kof010485: 這到底是三小,還能和解了再和解喔? 06/15 16:42
噓 losechen: 下次換學妹媽媽再要一筆 06/15 16:44
推 qron: 都過這麼久還可以仙人跳欸 06/15 16:46
噓 a9009309: 等等這學妹太扯 06/15 16:47
→ ctx1000: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11年度侵上訴第37號 06/15 16:56
推 cocoi: 每個判決都有蝴蝶效應,不考慮後面的問題就判,本來就有問題 06/15 16:56
→ cocoi: 你要跟我說後面的人論辯不會引用這次判決??要死讀法律人人 06/15 16:57
→ cocoi: 都會, 06/15 16:57
→ ctx1000: 地院判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10年度侵訴字第38號 06/15 16:59
→ ctx1000: 意思就是沒跟該女(告訴人)和解....雖然有寫同意(兩次XX) 06/15 17:02
→ VVizZ: 有吃過未滿16歲還沒過追訴期的你們都慘了 06/15 17:13
→ VVizZ: 有一點小證據比方當時親密對話可證有做愛的話被告穩死的 06/15 17:14
→ VVizZ: 這是處男的勝利 06/15 17:14
推 VVizZ: 227-1就算能用也只是減輕或免除 法官不免只給你減也可能 06/15 17:18
→ VVizZ: 而且民事還可以告 和解也是賺 怎樣都不輸 06/15 17:19
噓 hirok: 剝皮店了嘛根本 06/15 17:22
→ hirok: 下次換阿嬤來告 06/15 17:22
→ ctx1000: 就應該到這了 但是法律就是給懂法的人用的無誤XD 06/15 17:24
推 christopherl: 樓上,歐洲國家都認為青少年性行為是人權, 06/15 17:25
→ christopherl: 禁止子女性行為是違反人權的,不能用保護的名義控 06/15 17:25
→ christopherl: 制子女性行為 06/15 17:25
推 wayne258675: 哇靠還能這種玩法喔,法官腦子有問題? 06/15 17:27
→ wayne258675: 這個判決下來,要有很多已經和解的要越想越不對勁 06/15 17:28
→ ctx1000: 簽好簽滿(告訴人+ 監護者-如告訴人沒成年) 就好了 06/15 17:32
推 qwe571390: 這是什麼神判決 都賠了還要賠 學妹懂玩 06/15 17:32
→ ctx1000: 這個就是沒簽好簽滿被搞得 就變成跟越想越不對87%像了 06/15 17:33
→ PPsueSUN: 好慘 06/15 17:34
推 smallgreen71: 這麼好賺喔 06/15 17:35
推 ricky07: 好強 06/15 17:40
→ peterlee97: 幹金礦還能挖兩次喔? 06/15 17:42
推 VVizZ: 現在應該已經很多人在翻和解書了 如果只有爸媽簽名的話 06/15 17:43
→ VVizZ: 就是重大獎 06/15 17:43
→ ctx1000: 是阿 如果只有監護人簽名 現在大概一堆人想再去賺錢了 06/15 17:43
→ ctx1000: 你看時間軸就知道為何跟越想越不對87%像了(攤 06/15 17:44
→ ctx1000: 101/12 第一次XX 102/04第二次XX 之後102年某月25萬 06/15 17:45
→ emitter: 所以和解沒用,調解才有用 06/15 17:46
→ ctx1000: 與監護人和解 111/04與告訴人和解 ...恩 快9年(或者9年 06/15 17:46
推 bighead71: 新招 06/15 17:46
→ ctx1000: 恩 修正一下 跟告訴人和解是111/01/04 06/15 17:49
推 idolman: 10年後的越想越不對勁 吃相有點難看了 06/15 17:51
→ ctx1000: 9年吧 告訴人算起來再過兩個月就25歲了 06/15 17:54
推 christopherl: 性別對調,高一男生幹高三學姐,事後還可以索賠,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豈不是很奇怪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因為高三學姐跟學弟做愛,學弟會身心受創」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嚴抓兒子跟學姐性行為是為了保護青少年」豈不是 06/15 18:01
→ christopherl: 很奇怪 06/15 18:01
→ maplefoxs: 你各位再不管小頭 就準備當別人的提款機 06/15 18:09
→ cocoi: 一罪本來就不兩罰。法律人跟法官很懂逆。那我問你,當事人 06/15 18:12
→ cocoi: 的爸爸去告為什麼受理又裁罰。難道法律人知道這樣沒用嗎? 06/15 18:12
→ cocoi: 當事人可不可以翻掉當年的判決(因為和解錯人,錢拿回來還 06/15 18:12
→ cocoi: 給正確的人。不然就告當初的法官知道這個細節卻配合把判決 06/15 18:12
→ cocoi: 做完,讓被害人被罰2次? 06/15 18:12
→ cocoi: 我看你們學長學弟制那樣,也沒懶叫做翻案的事吧 06/15 18:13
推 swgun: 笑死 亂找人幫和解齁 06/15 18:14
推 sunmoonzhang: 性別對調一定改說有效力駁回告訴 06/15 18:20
→ guanquan: 仔細想想,當年把25萬元付給被害人的父母本來就很不合理 06/15 18:24
→ guanquan: 。女兒又不是父母的財產,父母根本沒有損害可言。 06/15 18:24
推 Qtrad: 夜市食物一定說男人錯 06/15 18:36
→ ctx1000: 那就看有沒有要討論 當年的監護人有沒有不當得利 06/15 18:39
→ knightsfu: 這個背後一定有懂得人教 06/15 18:46
推 beachboy7: 這台女城府好深 06/15 19:15
→ GenjiEd: 上面有一篇免費吃學生妹的,可以參考這篇 06/15 19:23
噓 whathappen: 不講武德,下流至極 06/15 19:28
推 christopherl: 刑法227就是把小孩的貞操當成自己的財產啊,很多是 06/15 19:33
→ christopherl: 情侶不願意告,但父母堅持小孩身心受創,堅持提告 06/15 19:33
→ christopherl: ,強迫把情侶拆開。君不見台灣很多小孩到了30歲, 06/15 19:33
→ christopherl: 家長還會管子女跟誰性行為的家長 06/15 19:33
推 johnkry: 這女的有前途... 06/15 19:37
→ kkbush: 什麼啊 學妹伏筆很深喔 06/15 19:49
→ wray: 第二桶金 06/15 21:34
推 Kysol9: 看來最近有些東西又有錢能拿囉 06/15 22:32
→ faelone: 太扯了吧,十年後越想越不對勁還能告成功? 06/15 23:02
噓 U9234030: 撥兩層皮 超爽的 06/16 00:16
→ ruxi: 一罪罰兩次,監護人做出的和解可以不算數,長知識了。 06/16 01:30
推 JustinLYS: 扯,吃相難看。 06/16 02:11
推 mftd: 太狠了吧 06/16 03:46
推 ci3607: 還可以這樣XD 06/16 04:20
推 GroveStreet: 女方的爸爸是獨立告訴權人(刑訴第233條第1項),跟 06/16 04:43
→ GroveStreet: 女方本來就各自擁有告訴權。推文有人講到了,男方就 06/16 04:43
→ GroveStreet: 錯在第一次和解時沒讓女方也簽名。只能說你各位以後 06/16 04:43
→ GroveStreet: 要跟人私下和解的話,記得至少找有經驗的律師諮詢一 06/16 04:43
→ GroveStreet: 下,甚至多花點錢請律師代撰和解書也好 06/16 04:43
推 qwe12345100: 鬼島法律 06/16 07:01
推 ab2u04fu4ab: 越想越不對勁 06/16 07:36
推 evaal: 學妹好厲害 06/16 07:54
推 cocoi: 所以你車禍完,保險員沒找駕駛肇事人簽和解書,而是找車主簽 06/16 08:08
→ cocoi: 之後發生第2次被凹理賠也是合理就是,中間知道的人沒有任何 06/16 08:08
推 allse1032: 遇到台女母豬真的好衰 06/16 08:08
→ cocoi: 問題,都是簽的人阿呆。這就是台灣的司法邏輯?? 06/16 08:09
→ cocoi: 最終法官跟告訴中間所有的程序,都只是配合被告及提告 06/16 08:09
推 cocoi: 街上鬥毆還躺在醫院由父母代簽的,後面都可以再告一次?? 06/16 08:12
推 cocoi: 我不管你對法條多熟啦,我只問你簽名當下,司法人跟法律人有 06/16 08:14
→ cocoi: 讀這法條的,知不知道這樣不算真正和解啦,知道不講是不是沒 06/16 08:15
→ cocoi: 事啦... 06/16 08:15
→ Kitakami: 第一桶金 06/16 08:28
推 mc2834: 明明就是同一事件,但卻因為時間推移而導致反覆請求,以法 06/16 08:31
→ mc2834: 律論理來說,的確可議啊… 06/16 08:31
→ ctx1000: 還有一個點可能要討論 102與監護人和解時 看來是私下和解 06/16 09:25
推 VVizZ: 和解終究是私下的私法契約行為 我比較建議去調解委員會調解 06/16 10:08
→ VVizZ: 取得調解證明書由法院核定 06/16 10:10
→ VVizZ: 除非是訴訟上和解 不然私下和解基本上對方要翻臉你也是沒 06/16 10:10
→ VVizZ: 皮條只能被告的時候拿出來抗辯 06/16 10:11
→ VVizZ: 只是一般人會覺得怕麻煩不會把和解書翻出來再看一次 但有 06/16 10:12
→ VVizZ: 看到這則新聞的應該是想領一點補助了 06/16 10:12
推 tomx: 10年前,太扯了吧 06/16 11:25
→ randy2903: 10年突然回想 06/16 12:47
推 jay14110: 越想越不對勁+1 06/16 13:40
噓 cscc0831: 混帳嬯,死全家! 06/16 15:22
推 bg784533: 賺爛了 賺爛了 06/16 17:03
→ xj666: 是怎樣,以為放定存喔 06/16 20:51
推 GroveStreet: 訴訟外和解就是只有契約的效力而已,而契約只會拘束 06/16 21:53
→ GroveStreet: 契約當事人,這也沒辦法。所以前面才有人說應該走調 06/16 21:53
→ GroveStreet: 解甚至訴訟上和解比較好,因為至少不會有日後再被提 06/16 21:53
→ GroveStreet: 起告訴的風險。如果真的要私下和解,還是找律師協助 06/16 21:53
→ GroveStreet: 比較安全 06/16 21:53
推 moobary: 有的爽還有的拿,一魚兩吃!金喝賈 06/16 23:20
→ ouabain: 扯爆了 06/16 23:41
推 kent0925: 瓜張 被當提款機 06/16 23:50
推 NowQmmmmmmmm: 當提款機用耶 06/17 07:41
推 Dora0926: 傻眼 06/17 08:04
→ PECVD: 我大概懂了, 就是不要私下和解, 全部都交給法院認證 06/17 14:35
→ PECVD: 法院調解才算是法院承認這是它們做的 XD 06/17 14:36
推 andyy813043: 靠!!!25+30=55萬,好貴~~~ 06/17 16:31
推 taddy0540: 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 06/17 16:38
推 dick0428: 那這樣25萬不就是不當得利嗎? 06/17 17:03
推 s008866: 男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欸 06/17 18:29
推 smallcane: 誇張... 06/17 18:47
推 summerleaves: 財富密碼 06/17 18:49
推 Herojojo: 學妹的親友團下一位 06/18 03:37
推 king12272: 臺灣的司法 06/18 08:36
推 frankson: 如果未成年子女出車禍,由法代出面私下和解,等子女成年 06/18 10:27
→ frankson: 之後再另外提告,這樣可行嗎? 06/18 10:27
→ frankson: 由子女自行另外提告 06/18 10:27
推 jaxjax: 還可以這樣,真猛 06/18 11:22
推 pili0830: 下一個換學妹的媽媽出來告嗎? 06/18 13:53
噓 a9009309: 這女的表明就是有高人指點,吃相難看,拿到錢就說沒關係 06/19 00:15
→ a9009309: 可以原諒 06/19 00:15
推 glaten: 所以以後高中學生要小心 06/19 08:02
推 shooooooboom: 男生反告一波啊 至少後面這30萬能 06/19 08:55
→ shooooooboom: 打平 06/19 08:55
噓 hungayo: 這破麻一定當妓女被幹到菜花梅毒 07/07 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