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利用報案少女電話約出性侵 消防員判1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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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gelgirl13 (俊昊老婆♡)
時間 2022-06-02 1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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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中央社 2.記者署名: 蕭博文 3.完整新聞標題: 利用報案少女電話約出性侵 消防員判1年10月定讞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 新竹縣消防局勤指中心陳姓消防員利用接聽報案電話機會,邀約少女外出性侵,一審無罪 ,二審改依對受扶助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判刑1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全案起於民國107年2月間,陳姓消防員(已停職)於勤務指揮中心執勤期間,接獲16歲少 女求助的報案電話,因而獲悉少女行動電話號碼,此後即藉關心名義,時常以通訊軟體 LINE聯繫少女,聊天、送早餐。 107年4月間,陳姓消防員駕駛自用小客車搭載少女至新竹縣某處,在車輛後座與少女發生 性行為;少女於學校輔導老師面談時提及此事,經校方通報而全案曝光,新竹地檢署依成 年人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起訴陳男。 一審新竹地方法院認為,無法證明陳姓消防員違反少女意願,判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 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陳男否認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坦承是用長輩的心情開導、關心少女 。 二審認為,陳男利用消防值勤業務與少女建立扶助或相類關係,利用給予少女扶助機會與 少女發生性行為;且勾稽比對少女證詞及其他證據,可認定少女證詞可信,雙方的確有發 生性行為;且陳男也未通過測謊,也可作為形成有罪心證的參考資料。 二審指出,少女案發時心智尚未成熟,對於性交行為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陳姓消防員 利用扶助機會對少女性交得逞,嚴重影響少女身心正常發展,考量陳男矢口否認等情狀, 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陳男上訴,全案定讞。 (編輯:李錫璋)1110602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6020117.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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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iend5566: 台男日常 06/02 14:23

data1728: 新竹?果然連房間錢都省 06/02 14:42

ctx1000: https://bit.ly/3M6IV2p 06/02 14:54

ryanlee1874: 年跟月是不是寫反了啊 06/02 15:22

chanel1259: 根本垃圾 06/02 15:23

celtics1997: https://i.imgur.com/nIqdGTb.jpg 06/02 17:14

EEERRIICC: 我快吐了 06/02 19:01

oiyuz: 這是合意吧 06/02 19:04

QQbrownie: 這樣才判1年10個月! 06/02 23:32

we779982002: 只判近兩年應該是因為合意 06/03 02:51

penny730923: 少女最後也去世了,不知是否因為此案? 06/03 05:35

chen740530: 這跟約炮不是一樣 06/03 08:54

cccddd: 少女有去世嗎 06/03 09:32

tikowm: 我什麼都沒幹也被抓去關1年10個月 06/03 11:14

stvn2567: 好輕噢 左膠淚推 06/03 14:01

aa474747: 還死不承認 被判更多了齁 06/03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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