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屏東狼師課輔3年性侵4男童 電動玩具為餌辯童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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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rz44444 (人不能像豬狗一樣胡亂繁殖~~)
時間 2020-11-30 13: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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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17/5053269 2020-11-29 22:53 聯合報 / 記者林伯驊/高雄即時報導 屏東洪姓男子遭控5年前起擔任某學堂的志工,涉以打電動陸續拐騙國小男童返家伸狼爪 、偷拍裸照,共3兄弟檔及另名男童受害,被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15罪,共判14年徒 刑定讞;受害男童家長也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判他應賠3兄弟檔共125萬,賠另名男童共 65萬,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大學畢業的洪姓男子,曾任推拿師、照顧服務員,後來到屏東1間學堂做志工 ,2015年12月起也任學堂的課輔老師,邀約男童回他家玩PS4遊戲,趁機強脫褲子摸下體 、強行替他們口交,還偷拍下裸照等,受害男童當時都僅10歲到13歲之間,直到2018年10 月間三兄弟的小弟吐露此情況,校方趕緊報案。 洪姓男子承認對男童有性行為,卻辯稱是男童對他有利益的要求、男童興致一來主動走到 床上,審理期間,更當庭問男童有無同性戀傾向,認為男童主動樂意、自己並沒錯。 合議庭依證詞發現,三兄弟的大哥證稱,「他(指洪姓男子)突然抱我到他床上,就脫我 的褲子,他就用手一直套弄,並對我口交;我一直跟他講不要再用了,他就沒有再用我了 」,二哥證稱「他的手伸進我的褲子裏面摸,摸了10分鐘以上,我有拒絕他」,小弟作證 指出「他的手伸進我的褲子裏面,他就一直搓我尿尿的地方,時間約有15分鐘」等,顯示 已違反意願,也一致沒提及洪使用強暴脅迫手段,可見沒刻意渲染案情,採信男童說法。 一審認定,洪姓男子對3兄弟、另1名男童共15次犯行,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猥褻 行為電子訊號罪、乘機猥褻罪等15罪合計超過60年徒刑,共執行11年。 但檢方上訴認為判太輕,洪姓男子上訴指判太重,二審合議庭認為,洪造成男童日後人格 上可能會有陰影,也未見積極跟男童家長和解,犯後態度不佳,改判須執行14年。全案最 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受害男童的家長另提民事求償,主張應賠三兄弟及父親320萬、男童及母親140萬,但洪姓 男子辯稱,他並沒使用暴力、脅迫或下藥等手段逼迫就範,沒對男童造成明顯之傷害。 一審認為,男童遭性侵後仍願意去洪姓男子家中,無非因他利用電動、電玩為誘餌,及男 童不願待家中想外出遊玩的心態,洪趁機行自己獸慾,嚴重影響兒童身心健康,判應賠三 兄弟檔及家長85萬、男童及家長45萬;上訴後二審改判洪必須多賠給每人10萬,全案確定 。 -- 為了真愛而性交所生下的人才是真正的人~~ 為了滿足性慾而性交所生下的人其實是修羅(8+9,髒東西)~~ PS:因為是髒東西(低等靈,ex動物靈,孤魂野鬼..)入靈所以也叫髒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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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y811207: 傑哥不要 11/30 16:23

Lilyzoea6: 這種人給他關到死 本票簽到滿就好 11/30 17:15

SilentBob: 這應該Po 甲板吧 11/30 18:20

transiency: 不是性侵男童就一定是男同性戀。性侵有時只是發洩權力 11/30 19:40

transiency: 欲,跟性慾或性傾向不必然有關。 11/30 19:40

ken8353: 樓上意思是性侵女性的也可能是gay囉? 那下次有人在性侵 12/01 02:30

ken8353: 案下罵異男時記得也出來秉公發聲嘿 12/01 02:30

edc3: 操牠媽的又双叒一隻死戀童癖兼臭甲,真牠媽噁爆了,幹。 12/01 07:49

amas: 噁心的東西 12/01 21:30

wayne62: 4樓講的應該是 戀童癖不一定能硬2分法 同或異, 12/02 15:06

wayne62: 孩童還沒青春期發育 男/女童身材差異沒那麼大 12/02 15:06

Ciaossu: 噁心人渣, 另外推6樓優秀邏輯 12/03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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