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初見面的酒醉女子 嘉義男子被判刑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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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ibu (難過)
時間 2020-11-25 09: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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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初見面的酒醉女子 嘉義男子被判刑還賠85萬元 嘉義市廖姓男子與一名女子在市區一家酒吧認識,一起在包廂飲酒,喝到凌晨4點,廖男 卻把女子帶回住處,趁女子酒醉時對她上下其手,還把下體塞入女子嘴巴、下體,趁機性 侵,女子醒來後離開房間,發覺有異而報警;經檢方起訴,嘉義地方法院日前依犯趁機性 交罪,判廖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男子還與女子調解,需賠償女子85萬元。 廖姓男子今年1月26日深夜11點多,應友人邀請,到嘉義市一間酒吧飲酒,認識該名女子 ,眾人在酒吧包廂內飲酒到27日清晨4點,女子已喝醉,廖男便叫車將女子帶回住處;在 清晨5點到5點30分之間,以口交、性交方式性侵女子。 法院審理時,廖男對性侵女子一事坦承不諱,與女子調解成立,需賠償女子85萬元,並已 支付70萬元,判廖男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3年,剩餘15萬元,需於今年11月至明年8月 ,每月支付1萬5000元給女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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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lack: 拿不到賠償 11/25 09:44

weijacky5168: 拿不到賠償?不是寫了已支付70萬了嗎?付錢和解換緩 11/25 10:10

weijacky5168: 刑... 11/25 10:10

Slashing: 五樓厲害 11/25 10:33

adoko: 法院會先付一筆然後跟被告追討 11/25 11:36

acesslai: 免費的最貴,哈哈 11/25 12:27

whl: 法院會先付?開玩笑的吧 11/26 10:08

dooffood123: 跟素未謀面的男人在包廂喝酒??? 11/27 08:38

jerick: 初次見面,就會把自己喝醉在男人面前?是膽大還是? 11/28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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