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摩鐵激戰13次…小王扯純聊天!人妻曝「他蛋蛋有痣」 綠帽夫

看板 sex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 2020-10-07 13:51:41
留言 16則留言 (10推 1噓 5→)

摩鐵激戰13次…小王扯純聊天!人妻曝「他蛋蛋有痣」 綠帽夫勝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07/1826037.htm 記者徐愷昕/彰化報導 黃姓男子在大陸經商失敗後,返台認識人妻張姓女子,2人產生情愫並時常相約見面,期 間還發生13次性行為,張夫知情後氣得提告。法庭上黃男否認偷吃,辯稱男女間因互相吸 引,只要出發點良善並非罪惡,同時也堅稱2人沒有上床,但由於張妻偵訊時有說出黃男 下體「包皮特長,睪丸有痣」等特徵,法官就此認定2人確實有發生親密關係,侵害張夫 配偶權屬實,審結判他們須賠償60萬元。可上訴。 黃男先前曾至大陸地區經商,2015年空手返台後常瀏覽一些網路資訊,期間意外發現張女 文采出眾,在當了1年的小讀者後,他因心生好奇進而約張女出來見面,而多次約會下來 ,2人產生情愫,2017年3月至6月間總計上摩鐵發生關係13次。 同年7月,張夫無意間看見老婆與陌生男子於臉書的曖昧對話,逼問之下得知自己遭戴綠 帽,氣得立馬要求老婆寫下自白書,坦承婚外情並詳細列出發生關係的次數及地點,後續 ,他便以此作為證據,至法院向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 法庭上黃男主張,現在是個社交開放的年代,男女就算共同進出旅館,也不代表一定有發 生性交,他因欣賞張女的文采與蘭心蕙質而與她相戀,2人到旅館約會都是聊關於婚姻的 事情,接著一再強調,「男女間不期而遇,因彼此均氣質優雅相互吸引而產生情愛,只要 出發點基於善良勵志,並非罪惡。」 彰化地院審理時認為,由於張女先前接受檢方偵訊時有明確說出:「黃男包皮特別長,不 只包住龜頭,比龜頭更長,在睪丸下方有痣」等特徵說詞,經查後也確定無誤,就此認定 2人發生關係屬實。 法官則指出,黃男與張女相識之初都是54歲已婚熟齡男女,相信他們共處一室長達數小時 ,除了心靈交流外肉體一定也有相互緊密交疊的接觸,審結認為張女顯然已違反因婚姻契 約應負的誠實義務,2人客觀上已侵害張夫配偶權,衡量雙方財力後,判他們需賠償60萬 元。可上訴。 -- 註: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109 年訴字第 973 號民事判決(刑事案部分曾用作提交司法院聲 請釋憲的根據之一,後來諭知免訴/公訴不受理判決) 二、原告主張:伊與被告張XX為夫妻,於民國106 年7月2日,無意間從張XX手機中發 現其與陌生男子有曖昧的臉書對話紀錄,在逼問之下,張XX坦承與被告黃XX有婚外情 且發生性關係,並寫下自白書,及承認在如附表所示之時間、地點與黃XX發生性行為13 次。被告兩人多次通、相姦行為,有悖於婚姻關係中夫妻應彼此尊重、互守忠實之義務, 是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而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 而情節重大,致伊受有精神上之痛苦,爰請求被告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下同)200 萬元等情,依侵權行為之規定(民法第184條第1項、第195條第1項、第3項),求為命被 告連帶給付原告20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利息之 判決,並願供擔保請准予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之抗辯 (一)、黃XX以: 1.伊先前曾至大陸地區經商,但因當地商場風險甚多,損失慘重,空手回台後對商場人性 產生興趣而加以研究,常瀏覽一般網路資訊。後來在104~5年間,看到被告張XXpo在網 路的文章內容甚優美,持續觀察文章1 年左右,心生好奇,而與之聯絡,並約會見面。但 多次見面,並無與張XX發生性關係。後來伊聽張XX說,才知她長期處在先生的暴力婚 姻下。張XX的手機沒有雙方性行為的照片,也沒談到二人有性行為的記載,其手機資料 不足作為雙方通姦之證據。依現行社交開放,男女縱有共同進出旅館,也無從作為雙方通 姦的證據。伊因欣賞張XX的文采與蘭心蕙質而與她發生愛情,惟當時並不知道她有配偶 ,後來遭原告提告而知悉張XX有配偶,即未再與之往來。 2.張XX既曾遭受原告之家暴,內心必對原告有恐懼感,因此在原告威逼下陳述的自白內 容,自有可能遭扭曲。況張XX會寫文章上網,神智清楚,為何不自己寫,而如原告所稱 張XX口述,由原告筆記?故原告代筆的張XX自白書應無證據能力。再從該自白書之內 容記載,亦可知張XX的供述,並非出於其自由意志。故原告所提之自白書,顯然是原告 自行構想而張XX被迫簽名。 3.伊因好奇及同情心而與張XX往來,但沒有通姦之行為。雖可能干擾到原告的生活秩序 ,但曾以電話向原告表示歉意,足見惡性不大且有悔意。再者,伊在台灣開設金寶麗國際 事業有限公司做化妝品批發與零售業務,由於業務拓展不易,已經於101年9月20日解散。 之後到大陸經商亦告失敗,目前無固定工作,經濟狀況不佳,名下沒有不動產,因此才會 在105年6月13日即一次請領勞工保險老人年金,而且3、4年前向花旗銀行貸款168 萬多元 ,目前仍在分期清償中。按男女間不期而遇,因彼此均氣質優雅相互吸引而產生情愛,只 要出發點基於善良勵志,並非罪惡,此由大法官會議以釋字第791號解釋加以除罪化即明 。本年8月27日自由時報報導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對通姦除罪事件之民事糾紛,僅判被告賠 償10萬元,應係較符合目前社會情理的判決,可供參考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 駁回,如受不利之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二)、張XX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四、本件原告與張XX為夫妻關係(81年9 月10日結婚迄今);黃XX與張XX於附表所 示之時間、地點,共同前往該等旅館約會休息13次之事實,為黃XX所不爭,並有戶籍資 料查詢結果,及台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偵字第2251號妨害家庭案件(下稱刑事案) 卷附由張XX口述經原告書寫之自白書、張XX所攜帶平版電腦中 google map 定位系統 查詢所得資料(含當日移動軌跡)、被告二人臉書對話列印資料、電話通聯資料及張XX 提出之記事本影本可資參證,此部分堪認定屬實。五、被告黃XX雖抗辯其與張XX於網 路上認識進而交往,但在原告提出刑事告訴以前,並不知張XX有配偶,且兩人到旅館約 會,僅是聊天,都在講關於婚姻的事情,沒有發生性交行為,原告所提之張XX自白書, 係原告威脅而為,並非出於張XX之自由意志,原告所提各項證據,亦不足以證明被告二 人有何通姦行為等語。惟黃XX於刑事案偵查時已承認:「去年(偵訊日期107年9月21日 ,故應係「前年」之誤稱)8 月30日第一次見面後,我就知道他是有先生的人,事實上他 第一次跟我見面他就在抱怨他的婚姻。」等語,有訊問筆錄影本可稽。黃XX於本件亦稱 與張XX到旅館交往約會,聊天都講關於婚姻的事情,顯見其抗辯是在原告提出妨害家庭 告訴後才知道張XX有配偶云云,顯然不實在。又張XX在刑事案偵查時,明確證述與黃 XX在如附表所示時間、地點之13次旅館約會,有發生性交之行為無誤,並證稱:「〔問 :之前供稱與(黃XX)發生性行為,黃XX的身體隱私部位有何特徵?〕包皮特別長, 不只包住龜頭,比龜頭更長,在睪丸下方有痣。」等詞,其證言內容與檢察官當庭勘驗黃 XX身體之結果相符。況黃XX自陳因欣賞張XX的文采而與她交往約會及產生愛情,而 彼二人相識之初均為約54歲之已婚熟齡男女,相偕前往旅館開房間休息達13次,每次數小 時,除了聊天交心之外,在這幾個小時內,還能作些什麼有益於雙方身心或帶來歡愉的事 ,乃人盡皆知等一般事理常情。因此,被告二人於前揭時地相偕前往旅館開房間約會,共 處一室長達數個小時,期間彼此之心靈在隱密的旅館房間內交流,肉體更易有相互緊密交 疊的接觸。故而張XX得以明確知悉黃XX生殖器部位之顯著特徵。是張XX於刑案供述 在旅館約會時與黃XX有婚姻外之性交行為,確實符合人性及一般事理,堪以採信。又張 XX之上開自白書,除簽名以外,雖係原告根據張XX口述而代筆書寫。但張XX於刑事 案偵查時未曾陳述該自白書係遭原告逼迫或非出於其自由意志而作成,且自白書之內容與 張XX在該刑事案偵查中之證述及其他客觀物證,並無不相符之處。黃XX空言抗辯該自 白書乃張XX遭原告之脅迫而為,非出於張XX之自由意志,不得作為證據,並否認與張 XX有何性交行為云云,顯難以採取。 六、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 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賠償責任。為民法 第184條第1項、第185條第1項前段所規定。此所謂「善良風俗」,係指國民的一般道德觀 念而言。而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相互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 全及幸福,夫妻互守誠實,係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 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一方之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 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最高法院55年台上字第2053號判決 先例意旨參照)。故如配偶之一方與第三人發生足以破壞夫妻共同生活之行為者,不論有 無發生性交通姦行為,均屬違反婚姻契約之義務,如對於他方造成損害,該第三人與不誠 實之配偶即為共同侵權行為人,應連帶負損害賠償之責任。被告張XX是原告之配偶,被 告黃XX明知張XX為有配偶的人妻,兩人竟於前揭時地,相偕前往旅館開房間休息數小 時,期間並為婚姻外之性交行為,陸續達13次,顯然有悖於國民之一般道德觀念,並使張 XX違反因婚姻契約應負之誠實義務,客觀上已足以破壞原告與張XX間夫妻共同生活的 圓滿安全及幸福,核係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共同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 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原告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被告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於法即屬有 據。至黃XX抗辯聽聞張XX告知原告對張XX有家庭暴力行為乙節,刑事案檢察官函查 結果,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彰化縣警察局均函復查無張XX之家暴通報紀錄等詞(本院卷 第153至155頁),此部分抗辯已難採信,且即便原告與張XX間夫妻共同生活曾有何不快 情形,也不會使黃XX介入他人婚姻家庭及共享人妻,因此具有正當理由,附此敘明。 七、另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 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此項規定, 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 第195 條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甚明。此所稱非財產上損害即精神慰撫金,雖與財產上損 害之計算不同,然非不可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 最高法院51年台上字第223 號判決先例意旨參照)。即慰撫金之量定,應斟酌雙方之身分 、地位、智識程度、經濟狀況、侵害行為之情節及被害人受侵害權利之性質、身心痛苦程 度等關係定之。原告與張XX間婚姻共同生活之幸福圓滿,因張XX與黃XX前開不正當 之行為介入而遭到破壞,係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已如前述 。原告之精神因此受有痛苦,實毋庸置疑,自得請求賠償慰撫金。而原告學歷為大學畢業 ,已從台灣電力公司退休,退休前105年度薪資所得約190萬元,另外有存款及利息所得, 名下無不動產,僅有少額台電公司股票;張XX學歷高職畢業,名下有房屋土地各1筆、 汽車1部,無所得資料;黃XX五專畢業,已婚,子女均已成年,曾在台灣開公司從事化 妝品批發零售,結束營業後赴大陸經商失敗回台,已一次領完勞工保險老年給付,現無固 定工作,僅有零星收入,數年前向花旗銀行貸款(總貸款額度168萬1,000元、信用貸款已 使用額度146萬2,286 元),現仍分期償還中(每期應付帳款3萬8,369元),名下無不動 產,但有少金額的投資等情,為原告及被告黃XX分別陳明,並有張XX上開戶籍資料及 本院調取之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本院卷第163至177頁、第185至191頁及第 199至222頁)可參。審酌兩造之身分、地位、智識程度、經濟能力(黃XX雖積極財產大 於負債,亦應負適當之損害賠償,非謂債務多的人不法侵害他人權益後,僅須負極低廉的 代價)、被告侵害行為之期間、次數及情節、行為後態度,暨原告精神所受打擊之程度等 一切情狀,本院認原告請求賠償慰撫金200萬元,尚屬過高,應以60萬元,即為相當。 八、綜上所述,原告依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被告連帶賠償,在60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 達翌日即108年1月28日(以較後收受送達之張XX送達日期為準,以資簡化)起至清償日 止,按年息5% 計算利息之範圍,洵屬正當,應予准許。逾此範圍部分,於法無據,應予 駁回。 九、原告與黃XX分別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及免為假執行,就原告勝訴部分,均 無不合,爰各酌定相當擔保金額准許之。至原告其餘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依 附,應予以駁回。另原告於本件訴訟繳納裁判費2萬0,800元,併依法命由兩造分擔。 -- 楊柳蒹葭覆水濱,徘徊南望倚闌頻;年光似鳥翩翩過,世事如棋局局新。 嵐積遠山秋氣象,月生高閣夜精神;驚飛一陣鳧鷲起,蓬葉舟中把釣人。                        ——【宋】釋志文《西閣・在孤山》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5.142.132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602049903.A.247.html

badguy: 戚家二少奶奶欣賞我的文采 10/07 13:55

bluu: 臭包莖 10/07 14:07

kevinmeng2: 等等,誰蛋蛋上沒痣?樓下請出聲 10/07 14:15

fxxkyou777: 樓下的蛋痣 多到睪丸全黑 10/07 14:24

zhenglack: 整個都黑掉了 10/07 14:28

ks32437: 觀察了1年歐洲論壇文章嗎 10/07 14:34

MKAngelheart: 欣賞文采XDD 10/07 14:36

fkps50106: 金風玉露一相逢,更勝卻人間無數,兩情若是長久時,又 10/07 15:05

fkps50106: 豈在朝...朝...疑? 10/07 15:05

applebird: 50幾歲殘值還有60萬啊 10/07 15:25

Passer28: 跟小王3個月就13次,反觀老馬... 10/07 16:00

ecllyhpqno19: 老馬躺著也中槍 幫QQ 10/07 17:04

s952013: 有這種嘴炮功夫居然用在詭辯 10/07 18:28

jill7905: 包皮特長,不就包在我身上 10/07 20:47

sk2gjordan: 如果說包皮很臭,不知道會不會也算證據 10/07 21:49

kkbush: 以為說我好險年齡不是 10/08 21:10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