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與人夫1天嘿咻3次 告人性侵反被判妨害家

看板 sex
作者 AAAB ()
時間 2017-10-23 02:19:35
留言 10則留言 (4推 4噓 2→)

與人夫1天嘿咻3次 告人性侵反被判妨害家庭 2017-10-22 20:26 黃姓男子結婚後,到吳姓女友住處歸還鑰匙談分手,談著談著卻上了床。吳女得知男友另 已婚娶,仍在1天內發生3次性關係,事後卻控訴是黃姓男子性侵。台南高分院依妨害家庭 罪卻判吳女4個月徒刑,二審法官查出,黃男離開吳女住處前,開了一張面額500萬元本票 給女方,且女方下體無明顯傷勢等,認定吳女是謊稱遭性侵,也許想逃避妨害家庭罪責。 判決指出,黃男與吳女原是男女朋友,黃在103年10月間與另女登記結婚,他為了結束與 吳的情侶關係,於同年11月3日晚間9點半,到吳位於台南市住處歸還鑰匙並談分手事宜, 吳在不知男友已另婚娶的情況下,與黃合意發生性關係。 後來,吳發現黃的身分證配偶欄已經有配偶記載,得知黃已另婚娶,但吳女仍從4日凌晨 到下午與黃男接續發生3次性行為,黃男妻子發現後,向檢警提告吳女涉妨害家庭。 二審開庭時,吳女辯稱11月3日晚間與黃男發生第1次性行為,當時並不知情黃已結婚;但 從11月4日凌晨已知黃結婚,到當天下午前又與黃再發生3次性行為,這3次是遭黃強制性 侵。 但黃男的說法不同,與吳女交往約1年半,11月3日晚間去找吳女時發生第1次性行為後睡 覺;4日凌晨醒來,吳女看到他的身分證得知他已結婚,就大吵一架,他為安撫吳女,再 度發生性關係,接著又睡覺,光是4日那天凌晨到下午,睡覺、醒來3次與吳發生性關係, 都沒有用強制力。 對此,吳女辯稱,當時是手術結束後兩個多月,身體虛弱,無力反抗男友侵犯。但台南高 分院法官質疑吳女,為何在不知男友已婚時與其合意發生關係,得知男友已婚後,就突然 虛弱無力反抗對方性侵,且黃男透露11月4日下午離開時,還開了1張500萬元面額的本票 給吳女,要給她就醫、補貼精神損失。 此外,對於吳女就醫驗傷報告,法官認為吳女下體並無新生外傷,身體其他部位也無明顯 外傷,如真是重壓、強制性侵,吳女反抗之際應會有瘀青或表淺傷害,但都沒有;檢方也 認定黃涉性侵部分罪嫌不足,對黃不起訴處分,因此判定吳女所說都是卸責之詞,不足採 信。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30404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0.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508696378.A.9EC.html

kneehanpain: 母咪不意外,偷雞不著連米都沒蝕到 10/23 02:28

kyozwhie: 500萬買你的良心 10/23 03:23

ingerway: 沒事就500萬,告看看能不能拿更多的概念 10/23 03:42

j3307002: 母豬 10/23 06:40

com45676: 很多人怎麼笨死的都不知道! 10/23 06:45

francy430: 五百萬...不滿足 10/23 08:03

g8mou: 多少人被告都連十分之一都沒有勒,貪 10/23 08:05

LMakoto: 500萬沒辦法退休天天喝下午茶,當然繼續撈啊 10/23 09:08

koil: 隨便就500萬 難怪離不開 10/23 13:51

henghsiao: 姆咪姆咪蹦蹦跳 10/25 16:15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