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中女控遭狼性侵 案發後臉書傳情露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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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rocus (哪來的)
時間 2015-11-12 23: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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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女控遭狼性侵 案發後臉書傳情露餡 2015-11-12 19:21 自由時報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就讀國中的少女小婷(化名),日前透過臉書 結識25歲郭姓男子,雙方認識沒幾天就相約出遊,而後小婷卻指控被郭男 強押至摩鐵性侵,郭男則矢口否認;台北地檢署調閱摩鐵出入口監視器, 發現當時小婷並未遭挾,檢察官也發現,案發後小婷仍傳「衣服都你味道 」、「下星期再陪你」等訊息給郭男;檢方調查後,今依罪證不足將郭男 不起訴。 http://img.ltn.com.tw/2015/new/nov/12/images/bigPic/400_400/phpcjX0Wa.jpg
國中少女指稱自己遭男子性侵,檢察官發現 2人事後在臉書上仍然互傳訊 息,認定罪證不足不予起訴。(法新社) 處分書指出,今年 3月19日,小婷報案訴控,他於同月在臉書上結識郭男 ,當月11日下午 4點半,雙方相約在新北市新店區碧潭附近見面,不料她 上車後,郭男就將車門上鎖,隨即開往摩鐵,到達旅館櫃台前,郭男命令 她不准發出聲音,以外套蓋住她頭部,並伸出右手制止她拿下外套。 小婷哭訴,進入摩鐵後,她立即搶在郭男前衝進房內,並將門反鎖,郭男 隨即持鑰匙開門,她嚇得跳上床鋪,用棉被包裹身體,但郭男仍強行扯開 棉被,扒下她的褲子,性侵她得逞,,而 後李男向其母親告狀,母親才帶著她向警方報案。 檢警傳喚,表示案發當天小婷得知他不用 上班,主動邀約,當天是雙方第一次見面,因當時下大雨,,隨即指示他開往曾與男友去過的摩 鐵洗澡, 檢察官傳喚小婷出庭,發現小婷說詞與警詢時有前後不符、矛盾之處;勘 驗當天摩鐵出入口監視器,也未見郭男有強押小婷之舉;檢視 2人臉書訊 息,則發現案發後小婷仍傳「衣服都你味道」、「下星期再陪你」等訊息 給郭男,再加上小婷於案發後 8天才報案控訴,檢察官因而認定郭男罪證 不足,處分不起訴。 新聞連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506532 ( ′︵`) -- Warning 警告:你的肝在你體內 它非常的火 ______ 確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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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lungsheng: 國中不能幹吧? 11/12 23:10

Lailungsheng: 抱歉,我沒看完qq 11/12 23:10

icewindwu: 沒有不能幹 只是不給你幹 11/12 23:16

icewindwu: 抱歉,看完我GG 11/12 23:16

hihilian: 脆脆的 11/12 23:20

Rinehot: 這算是禽獸不如嗎 11/12 23:30

sexzzz: 當兵男友逃過了嗎?? 11/12 23:37

favesaaa: 原來是個pu 11/13 10:38

roan910: 案外案 當兵男友gg 11/13 11:07

EndGod: 不是未成年嗎?怎麼不起訴了? 11/13 11:23

wsx8510: 沒有幹怎起訴 11/13 12:30

bearest: "隨即指示他開往曾與男友去過的摩鐵洗澡",告狀男哭哭囉 11/13 16:43

NYGG: 法院認證破麻老雞掰 11/13 22:51

XP1: 原來如此。因為沒幹,所以才告他。 01/28 16:05

XP1: 鮑魚都流出湯汁來了,竟然那麼冷靜不幹。當然要告啊 01/28 16:05

XP1: 如果抽插到她嗯嗯呀呀的叫,事後她滿足的回家了。不就沒事了 01/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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