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ovie/M.1630232013.A.D81.html
推 brisyeh : 金曲獎最佳原創歌曲涉抄襲,這就丟臉了!實在沒啥好 08/29 18:22
→ brisyeh : 辯護。專業評審當初都沒懷疑?護航到底? 08/29 18:22
→ BoBoLung : 抄襲和智慧財產權本來就不一樣吼= = 08/29 18:24
→ BoBoLung : 著作權法就寫明它不管抄梗了 08/29 18:24
推 serenitymice: 看新聞採訪評審才有趣,原本想護航結果聽到自由之丘 08/29 18:24
→ serenitymice: 後整個慌了 08/29 18:24
→ BoBoLung : 但是這不代表抄梗就不是抄啊 08/29 18:24
→ chirex : https://imgur.com/hpr7pzh.jpg 08/29 18:46
→ chirex : 所以抄挭是犯了什麼法?有什麼罪? 08/29 18:47
→ chirex : 所謂的抄襲也不就是那些指控者自己在喊炎上? 08/29 18:48
推 a9a99 : 音樂抄襲有一個嚴格的定義,不是聽起來像就是抄 08/29 18:52
→ zw000ooo009 : 法律是很有趣的東西,法說你沒事,但民眾說你有事 08/29 18:57
推 syk1104 : 評審問題比較大.其他人要怎麼創作都行擦邊球抄襲 08/29 18:58
→ syk1104 : 頂多變二創,但得獎就不應該這樣草率帶過 08/29 18:59
噓 BoBoLung : 那說別人抄梗又犯了什麼法?有什麼罪?莫名其妙= = 08/29 19:20
→ zeumax : 抄襲的公認但非法定的原則是八個小姐相同才算抄襲, 08/29 20:00
→ zeumax : 但大多被講抄襲的幾乎甚至串燒歌也很少觸犯這點 08/29 20:00
→ chirex : 八個小姐會不會太多? 08/29 20:01
→ zeumax : 但這原則並不代表其他形式上借用就都叫原創了 08/29 20:02
噓 tontontonni : 板主這樣護航很丟臉 08/29 20:25
→ tontontonni : 「原創」 08/29 20:25
噓 rinatwo : 輿論評價不限於起訴與否 或者法律如何認定 08/29 21:11
→ rinatwo : 這種水準也在當板主 難怪一堆工讀生橫行在板上 08/29 21:12
噓 rinatwo : 還有怎麼會認為板主比路人還自由 笑死 08/29 21:18
→ rinatwo : 法官都不能任意評價 因為他代表司法 所以要受限於法 08/29 21:18
→ rinatwo : 路人不必因法條限縮權利 自然比法官來得自由 08/29 21:19
→ rinatwo : 法條是限縮 是避免權力的無限擴張與濫用 08/29 21:20
→ rinatwo : 擁有權力的人才需要受限 怎麼會覺得路人該受限 08/29 21:21
→ rinatwo : 這種水準的發言還是別發文了 自曝其短 08/29 21:22
噓 tontontonni : 身為板主是不是要中立一點,一點學術與創作倫理都 08/29 21:33
→ tontontonni : 不懂硬要護航 08/29 21:33
→ chirex : 與論評價不代表犯法,謝謝。 08/29 21:37
噓 rinatwo : 跳針哦 現在有多少人罵是指觸犯刑法? 08/29 21:38
→ rinatwo : 邏輯零分也可以當板主哦 08/29 21:38
→ rinatwo : "反而當路人都比當版主自由逆?" 08/29 21:39
→ rinatwo : 光你這句就知道你一點法律涵養都沒有了 08/29 21:39
→ rinatwo : 這種程度也在跟人嘴法律 笑破大眾的內褲啦 08/29 21:40
→ rinatwo : 大法官釋字509號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 08/29 21:40
→ rinatwo : 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 08/29 21:41
→ rinatwo : ,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 08/29 21:41
噓 Amygo : 誰在跟你扯犯法 08/29 21:41
→ rinatwo : 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 08/29 21:41
→ chirex : 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未審先判XD 08/29 21:41
→ rinatwo : 怎麼你一句不是法官 就要輿論閉嘴阿? 好大官威 08/29 21:42
→ chirex : 我還不知道言論自由可以讓人人都當法官哩XD 08/29 21:42
→ rinatwo : 還是板主一句 比大法官還偉大阿 08/29 21:42
→ rinatwo : 連釋字都看不懂 也能嘴法律 真是鍵盤大法官呢 讚讚 08/29 21:43
→ chirex : 也有與論說不算抄襲啊。你還不是在叫那些人閉嘴? 08/29 21:43
→ rinatwo : 我有叫那些人閉嘴??? 那一段 貼上來 08/29 21:43
→ chirex : 倒底誰先開始開庭說抄襲的? 08/29 21:43
→ rinatwo : "你還不是在叫那些人閉嘴?" 那一段 貼上來 08/29 21:44
→ rinatwo : 板主就可以造謠哦??? 08/29 21:44
→ chirex : 我看錯,不是你說的 08/29 21:45
→ rinatwo : 看錯 就沒事哦 等著收傳票吧 反正我現在很閒 08/29 21:45
→ chirex : 雖然提告是你的自由,不過我為我的看錯先向你道歉 08/29 21:46
→ lgng66133 : 不用一言不合就開吉啦 08/29 21:47
→ rinatwo : 網路犯罪最棒的就是 能看到的地方都是結果地 08/29 21:47
→ rinatwo : 我最近剛好要環島 你也能夠環島一下 好好享受欸 08/29 21:47
→ chirex : 不,我有錯就要認。被吉也是我自找的。 08/29 21:48
推 lazycat5 : 鄉民水準 08/30 07:41
噓 piano1004 : 哈 08/31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