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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hygen: 看不出過失在哪! 06/29 12:55
推 cerberi: 這基本上是按照教科書執行的 看不出過失 06/29 12:57
推 cerberi: 唯一能說的就是病歷寫太少 法官不爽 06/29 13:00
→ inconspicous: 以後要找一個人專門紀錄所有處置跟時間了,不過法官 06/29 13:14
→ inconspicous: 覺得你沒寫清楚就是不清楚 呵呵 06/29 13:14
推 chuntien: 地方法院都在亂判啊 他們認為逼你和解就是功德一件 06/29 14:17
噓 rason6: 這個法官根本在亂判 06/29 14:23
推 jery1017: 小兒科的產後照顧沒問題嗎? 06/29 14:41
推 jery1017: 病歷缺少的部分,護理紀錄可是很清楚的紀錄過程 06/29 14:43
推 CWKO: 負責鑑定的醫師,用字遣詞務必要非常非常小心謹慎!! 06/29 14:49
推 wahaha2: 法官亂判都不用負責,真羨慕 06/29 14:52
推 nnsc: 這個就是要上訴 06/29 15:09
→ k0804k0512: 撞死人不和解也可以易科罰金喔,我就說法律人很仇醫 06/29 15:46
→ SillyCon: 沒什麼好說的啦!你看檯面上藍白綠 一堆醫界的人 有誰發 06/29 16:06
→ SillyCon: 聲?鬥爭比較重要啦!反正不是死忠就是小草 06/29 16:06
推 aliceeeeee: 很遺憾的併發症 但這個處置根本看不出來疏失在哪啊 06/29 16:35
→ hooo: 一個出事要你賠的節奏,所以現在都不做了... 06/29 17:20
推 jugularnotch: 法醫說死因是肺炎,跟vacuum無關了餒 06/29 17:28
推 baldeagle: 沒差吧,大家做自費生殖醫學就好了,白痴才去接生 06/29 17:30
→ baldeagle: ,還要24小時待命 06/29 17:30
→ jugularnotch: 我不是婦產科啦,但除非腦腫到uncal herniation, 06/29 17:30
→ jugularnotch: 不然vacuum不會直接導致死亡吧? 06/29 17:30
→ baldeagle: 沒人接生做高危險妊娠就不會被告了,小孩沒人生很 06/29 17:30
→ baldeagle: 棒啊,反正我沒要生 06/29 17:30
推 TerminalD: 民事就這樣啊 各種情勒 06/29 17:37
→ nowucme: ...說實話看不出疏失在哪 06/29 18:08
推 ObeseBoy: 大家不要緊張 可以上訴 先鬧大再說 06/29 19:34
推 chillybreeze: 結論:接生就是原罪,有任何問題都是醫生的錯,快逃 06/29 20:10
→ chillybreeze: 啊 06/29 20:10
推 x284yk6cjo5: 以後高危險妊娠都直接maternal transfer到國外好了 06/29 21:01
推 mark0204: 本判決其中有一段:"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應為不起訴之處分" 06/29 21:40
推 PhyFlld: 法官亂判都沒有制衡機制嗎?閉著眼睛判就好 真爽 06/29 23:41
推 tienhun: 就算有醫責險可以cover 就算最後上訴不用賠到這麼多 這個 06/30 00:13
→ tienhun: 判決就已經足夠讓急重症外科系醫師心寒了… 06/30 00:13
推 paul76318: 民訴判賠多高法官都不太有負擔啊 06/30 00:49
推 motherlay: 怎麼看都很正常啊 06/30 00:51
推 brianzzy: 大破才能大力,大家想走就走吧 06/30 09:22
推 jery1017: 扶養費用有問題,難道年輕人被撞死都要賠扶養費? 06/30 10:49
推 baldeagle: 我覺得很不錯,那沒收入臥床的老人醫死家屬要把餘 06/30 12:28
→ baldeagle: 命照護費用全部賠給醫師吧,幫他們省很多捏 06/30 12:28
推 marunouchi: 現在看看那些叫產婦自費十萬CS的老師才是正確的 06/30 14:07
噓 abyssalpoet: 政府在推什麼自然產就叫他們去吃屎吧 06/30 14:39
噓 miumiusocute: 以後在家裡自己接生吧 06/30 16:51
推 redmetal: 推恢復產婆接生~產醫負責開月中就好~ 06/30 17:17
→ ashidaka: 父母65歲後能拿的扶養費算損失的話,那胎兒成年前父母該 07/01 01:28
→ ashidaka: 付出的教養費省下來不就該算意外之財應該拿來抵扣損失才 07/01 01:28
→ ashidaka: 對吧 07/01 01:28
推 sj4: 難怪有人跑去從政 07/01 11:11
推 abby2007: 法官都認為這嬰兒以後可以一個月七萬撫養費了.....疏失 07/01 16:47
→ abby2007: 應該不是他的重點 07/01 16:47
推 k0804k0512: 安樂死有獎金嗎? 07/01 17:30
→ k0804k0512: 減少醫療支出 07/01 17:30
推 ken0827: 以前有這樣判賠扶養費的案例嗎 07/01 22:40
推 ken0827: 查一下判例 真的有扶養費損害 07/01 22:53
推 shepherdd35: 欸不是 那救活一個醫生是不是應該要每月多領3萬 07/03 11:28
→ istotoro: 請問大大知道為何判決書查不到了?下架了? 07/03 11:46
→ istotoro: sorry找到了 07/03 11:50
推 snakepan: 法官:「無法排除」=有,「非關鍵因素」=還是因素之一 07/08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