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93745380.A.327.html
→ ar0387959310: 有通也不通。最重要是共識。 07/03 11:07
→ shamanlin : 這法律觀念神奇到爆炸呢 07/03 11:12
→ longya : 你知道夫妻間也有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的義務嗎?自助 07/03 11:15
→ longya : 餐吃到飽 07/03 11:15
推 winniekuma : 給推 搞不好原PO真的是這樣想的 07/03 11:17
推 djboy : 這也通 07/03 11:21
→ winniekuma : 然後跟著擺爛不買房 = 男方沒上進心 沒安全感XD 07/03 11:23
推 doS16 : 這樣也行 07/03 11:24
噓 pujos : 你公民是體育老師教的? 07/03 11:25
→ pujos : 瞎爆了.... 07/03 11:25
→ pujos : 這篇認知真的刷新對我國義務教育下產物的新知 07/03 11:26
推 Shrugg : 婚姻是以共同生活為目的,共同生活也有共同分攤家庭 07/03 11:28
→ Shrugg : 負債跟工作的責任,我是覺得不用去責難誰付出比較多 07/03 11:28
→ Shrugg : 誰付出比較少,但是每個家庭成員都有心付出才能稱為 07/03 11:28
→ Shrugg : 共同生活為目的,才有婚姻的價值 07/03 11:28
推 pz5202 : 但提供住房不是義務 07/03 11:33
→ fasio188 : 我也覺得女方付的錢不叫房租 她就是在繳房貸 如果這 07/03 11:45
→ fasio188 : 算房租 那男方就應該申報收入 誠實繳稅 女方則可能 07/03 11:45
→ fasio188 : 可以申請租房補貼 07/03 11:45
推 willbe165 : 買房也不是義務啊,為什麼她老公想買就把原po的薪 07/03 11:47
→ willbe165 : 水規劃下去,看原文原po根本沒有想買 07/03 11:47
噓 lonelysam : 自助餐就是好吃~ 07/03 11:52
→ wenmilkyway : 不想買跟老公說小家庭另外用租的不就好,直接擴大 07/03 11:54
→ wenmilkyway : 到離婚,還要怪老公買房不給住... 07/03 11:54
→ bndan : 那一起去外面租房 然後資產各自殖利 這樣如何? 一起 07/03 11:55
→ bndan : 付租金給房東 形式上感覺上都沒問題了吧 XD? 雖然結 07/03 11:55
→ bndan : 果明明都一樣就是了 XDDDDD 07/03 11:55
噓 Lenyog : 某人叫我來這篇看...結果根本沒有具體法律判利 07/03 12:06
→ Lenyog : 跟解釋...自己用道理解釋的法律還叫法律?浪費時間 07/03 12:07
→ willbe165 : 人家是叫你看最新的一篇 07/03 12:07
推 doS16 : 你是不是看不懂“最新”是什麼意思 07/03 12:10
推 hotaka : 看錯篇還來嗆人XDD 07/03 12:10
推 petitebabe : XDDDD 07/03 12:11
→ Lenyog : 哪裡有最??? 你只說新的那一篇XD 07/03 12:12
→ Lenyog : 這篇之於我是新的那一篇沒錯啊 07/03 12:12
→ Lenyog : doS16 : 就叫你去新的那篇啊 最勒........ 07/03 12:13
→ Lenyog : 笑死我...眼睛長在哪.. 07/03 12:13
推 doS16 : 那你挑一篇比較舊的來嘴,“新”的意思被你丟到哪了 07/03 12:14
→ Lenyog : 一堆應聲蟲XDDD 07/03 12:14
→ Lenyog : doS16 : 你是不是看不懂“最新” 還括胡 07/03 12:14
→ Lenyog : <<<最>>>在哪啦... 07/03 12:15
→ doS16 : 好了啦硬拗很難看,我的推文都是複製下一篇的內文, 07/03 12:15
→ doS16 : 你跑來這裡嘴也是很搞笑 07/03 12:15
→ Lenyog : 最在哪啦!!???? 笑死我 07/03 12:15
→ petitebabe : 你的ptt是不是跟我們不一樣啊 07/03 12:15
→ willbe165 : 要看就去看,不看就算了,這有什麼好吵的? 07/03 12:15
→ Lenyog : 新的那一篇 我認為這篇很新啊 不行膩? 07/03 12:16
推 yamakazi : 民法自助餐喔 07/03 12:16
→ Lenyog : 哪裡有講最新? 一堆... 07/03 12:16
→ yamakazi : https://i.imgur.com/qVAm17x.jpg 07/03 12:16
推 businesschou: 某人應該是看了那篇沒辦法回只好跑來這篇嘴不是重點 07/03 12:18
→ businesschou: 的地方吧 07/03 12:18
→ Lenyog : 笑死 一群教主連去確認都沒有 就在那應 笑到噴飯 07/03 12:18
→ businesschou: 畢竟那篇發文者是男性律師,找不到點可以打啊。 07/03 12:18
→ Lenyog : 你是不是看不懂“最新”?? 我看得懂啊 但你沒說最新 07/03 12:18
→ Lenyog :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07/03 12:19
→ hotaka : 啊你講這麼多是有沒有要去看? 07/03 12:20
→ Lenyog : 這太好笑 容我笑一個下午先 07/03 12:20
推 businesschou: 好了那篇某人沒辦法打,只好在這邊用精神勝利法,大 07/03 12:22
→ businesschou: 家可憐可憐他。 07/03 12:22
→ Lenyog : 終於見識台灣人跟風的能力 XDDDDDDD 07/03 12:22
→ Lenyog : 好急好急 07/03 12:23
→ hotaka : 律師貼判例沒點可以打,只好窩在這篇糾結對他來說 07/03 12:24
→ hotaka : 的新,笑一下午可能是要用一下午找別的判例吧 07/03 12:24
→ raul12 : 可能因為那篇是律師文,怕 07/03 12:32
推 nothingenvy : https://i.imgur.com/jZjBoXC.jpg 07/03 12:36
推 hinghtlimit : 當兵是義務,國家還是要給兵薪水啊,義務不用給錢? 07/03 13:45
推 jasmine : 那是你政府願意給,也可以不給XD 07/03 14:21
推 pastoris : XDDDDD 我懂你的幽默,推文認真了哈哈 07/03 14:21
→ willieqoo : 這個法律見解刷新了我的世界觀 07/03 16:57
→ bbbing : 服兵役是義務,所以沒服兵役的是殘障嗎? 07/06 09:41
→ bbbing : 更何況旁邊還有一個要你上繳稅金的義務 07/0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