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形同虛設的自刪條款

看板 marriage
作者 sandra80032 (頻語兒)
時間 2018-09-24 13:03:14
留言 285則留言 (108推 1噓 176→)

先說,以下可能會讓k板友感到不太舒服,我先說抱歉。 我已經盡量修文了,但仍免不了針鋒相對,先謝謝你花時間打這篇板務文章。 ========== 本板自5/27起已依投票結果改成「硬性禁止自刪」, 所以本板使用刪文的選項早就已經被拿掉了。 在本篇板務文中k板友所指的是「修掉自己的文章,變相自刪內文」的處置 關於變相自刪內文,6~9月的統計如下: 6月 9篇 7月 11篇 8月 13篇 9月截至目前 5篇 對比本板5月以前,幾乎「每天都有人自刪,每月數十篇」的盛況, 若k板友認為現在的成果叫做「形同虛設」,OK,你說是那就是囉。 畢竟這很主觀,只要有一人犯規你就可以說形同虛設了。 但下面有些部份我必須要澄清 : 一、現行版務開放漏洞的處理方式 : 之前版主已經發出「關於禁自刪及刪除推噓文」此一公告(#1RIZHKKB) : 總結版主的看法以及現行作法: : 1.刪除原文+推噓文: : 未經他人同意刪除推虛文/禁言30天 + 原文移入精華區 : (如果內文未滿50字再多罰14天) : 2.刪除原文=修文:內文未滿50字/禁言14天+刪除文章 : 回頭看一下當初討論及投票花費數月的禁刪條款 : 「即日起本板禁止自刪」的公告(#1R0EsfEd: 本板最後採取「硬性禁止自刪的方法」 : 而在版主尚未申請通過取消刪文權限前,以「刪除文章者禁言180天」的方式來處理 : 對比現今至多禁言30天的罰則不覺得格外諷刺嗎? 180天是申請系統取消刪文功能前的暫行措施,用來取代系統卡關。 過渡期 5/20~5/26 短短一周,就有11人因為「真的刪文」而被禁言了180天。 但現在系統已經卡死刪文功能了, 已經不會有人「真的刪文」了,當然也不適用180天罰。 而且我在5/20的公告同時就已經說了,禁自刪並沒有「禁編輯」 但那些人還是寧可用刪的比較快,所以被桶180天一點也不冤枉。 至於「修文者」是否也要罰180天,這是要分開討論的 「過渡期"刪文"者被桶180天,所以現在"修文"的人也應該要比照辦理」 這邏輯上是很奇怪的。 : 版主在前述的公告中說本板只有「禁自刪」沒有禁「修文」 : 明確的開放漏洞,也導致最近越來越多的人自刪內文 : 雖然版主有在公告說明自己改變想法,認為不該禁自刪 這你誤會太大了吧... 我確實在先前的公告有說「第一階段投票前,我覺得反方比較能說服我」 但後來投出來是禁止自刪, 我不也說「這樣的投票結果有跡可循,因為當時自刪太嚴重」嗎? 且當下投完我也馬上就去申請禁自刪功能了,被你說的好像我想推翻投票結果似的... : 然而現行版規確有此規定,版主即應依版規執行 我也都有依板規執行,你這句話似乎在說我都沒有照板規做。 覺得罰則太輕,你要討論修板規,歡迎討論。 說我沒有照板規做,拿證據。否則我會覺得你在暗指我瀆職。 : 當然不免會發生爭議,討論如下 : 二、對於禁刪條款的疑問 : Q1 是「刪文」還是「修文」? : 假設原文是A、推噓文是B : 現行規避版規的作法就是刪除A、留下B : 好一點的會留下感謝詞(C) : 版主說從A變成C不算刪文,只是「修文」 : 當初制定禁自刪條款的原意不僅是希望能保留B : 為了遏制幻想文、公審文、版面混亂等原因,保留A同等重要 : 刪A改C,實質上不就是「刪除A」了嗎? : 何以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處分方式? : 而依照現行版務作法採「原文退文」的方式,最後導致ABC全部被刪除 : 實質上與刪文又有何區別呢? : 版友們希望保留的推噓文同樣不見 區別就是板主刪文在精華區都會留下備份,這跟自刪是最大的區別。 推噓文被刪,我也會備份在精華區。 事實上也經常有人寫信給板主說希望把精華區備份刪掉 (因為現在Google會查到精華區文章...) 但我都不同意,因為這是違規證據,所以我可以理直氣壯說我不刪。 : 何況按照最近的刪文速度,又在拼比備份的手速 : 當初新增此規定的目的蕩然無存 9月自刪僅5篇,這樣叫「蕩然無存」... : Q2 到底怎樣才算刪文? : 版主在公告中曾提及修文達70%等於刪文的標準 : 個人認為還不錯,但版主提到可能無法有效執行 : 其實用Word去做比對就可以很清楚看見修文前後的差異 : 如果覺得70%無法估算,可以放寬標準至50% : 且非僅做字數的比對,而是從前後文文意綜合判斷 : 目前板上大多數刪文的都是原文全刪 : 而若真有版友對於趴數的比例爭執,如49%算不算自刪 : 現在就是可以很好討論的時點,訂出大家都能接受的處理方式,之後嚴格執行版規 : Q3 有無更簡單的執行方法? : 個人認為有了版規就應該嚴格執行 : 禁止自刪的範圍應包含原文及推噓文 : 建議可以「除顯有錯漏字之情形不可刪原文,僅得以補充之方式增補進原文」 : 如此可達成禁刪條款的目的,版主亦能輕易執行版規 : 三、結語 : 自刪條款的爭議仍有討論的必要 : 若要以「你不爽那就出來選啊」諸如此類毫無邏輯可言的言論嗆我就不必了 違規頻率vs罰則輕重 不一定有關聯性, 「有人經常犯,形同虛設,所以要桶180天」 按這邏輯,那本板也經常有人發文沒有婚姻點/婚姻點薄弱... 那以後是否也通通都要罰180天呢? 好吧,我不扯這麼遠了。 其實,若真要桶180天,我沒差, 反正我又不會桶到我自己,現在也沒別的板主會來桶我。 對不發文的人也沒差,反正也不會桶到他。 凡是「有差的人」跳腳,他們就說「不要來本板發文就好」 討論不是這樣討論,這個板不是你家開的。 另外,如果真的要桶180天,那麼「豁免條款」也要訂清楚。 「什麼樣的狀況可以不罰?」 不要到時候我真的桶180天了,才來說理由,說這個那個情有可原叫我不要罰。 若這樣才是真的沒照板規走。 有些支持「重罰」的人看似很注重秩序,其實不一定有法治觀念, 他們的想法是: 「反正板規先訂嚴一點嘛,先嚇阻他們,以後遇到特殊狀況再放寬/減輕就好」 這樣的想法其實就是「人治」。 比方說k板友7月的時候也曾經因為「變相自刪」而被禁言14天。 你來信大意是說: 「因為不小心按錯,回信變成發文,所以才修文刪掉。 按錯就桶人,前所未聞,別的板都不會這樣, 別的板的板主都會自己判斷是不是故意的。是故意的才桶」 別的板,想搞人治,想寬容處置,那是別的板的自由。我不予置評。 我只想照板規走。大家都知道婚姻板板主不照板規的下場是什麼。 所以後來我也跟你說,板規怎樣就是怎樣,如果想要豁免,那也要豁免條款先訂出來。 否則我特別通融你,我肯定被罵死。 其實不只是你, 經常都有人說自己按錯或是「小孩按到手機不小心發文了」 (←本板最常見原因) 但我也都沒有理會他們,該桶就桶 這也是我現在還沒訂出很嚴苛的罰則的原因,我寧可按現行板規但落實執行。 今天只是桶14~44天而已就會有人來申訴了, 若罰180天甚至永桶,我整天接這些申訴信就飽了。 所以,想加重罰則,豁免條款一定要講清楚。 不小心廢話打太多,最後的重點就是,我會修板規,修改如下: ====================================== 1. 罰則加重:原文的50%內容被刪除,即視為「變相自刪」,禁言60天。 2. 豁免條款: a. 發文後10分鐘內修改內文,可視為誤發文章,由板主代刪,不罰。 b. 文章發表3個月後可向申請板主代刪,不罰,但會備份在精華區隱板。 板主會每週統一公告由板主代刪的文章列表 (會有ID及文章標題) c. 我還沒想到,以下歡迎補充。 ====================================== 我知道這樣的修改一定還是有人不滿意, 覺得50%太多,覺得60天太輕,覺得不需要豁免條款...blahblah 覺得60天太輕的,我不接受,因為申訴信是我在處理,我有權力決定決定罰則輕重。 如果有人願意出來幫忙處理申訴信,那你想支持永桶我也不反對。 至於豁免條款...通常就是等自己被桶的時候才會發現很需要, 商鞅變法的故事大家都讀過。 除非是根本就不打算在本板發文的人,那當然就不會桶到你,但我也不會重視你的意見。 以上,50%/60天 就這樣定了,關於「豁免條款」歡迎補充未盡之處。 板規預計9月底前修改。 -- 噢~又多了一篇,9月變成5篇了。 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是實務面的需求,大部分的來信請求代刪的原因是: 「夫妻已重修舊好,但是配偶每次上婚姻板看到就又想起舊怨,又開始吵架。」 用3個月卡關我覺得事情也發生夠久了, 跟那種發完之後發現風向不對就刪掉還是有區別的 第二個原因,我原本不太想明講,但有人問了我就講吧 XD 因為啊,就算板主不幫他刪,他偷偷去刪3個月前的文章也沒人知道, 與其這樣不明不白的,不如直接訂出合法代刪管道。 「分明知道禁自刪仍自刪」那是你講的,每個自刪的人都說自己不知道這個板禁自刪。 但沒看板規他們也只能認了。 其實拿你來當例子,也是希望你能感同身受一下。 「永遠都有例外的時候」 不要別人違反板規就是該死該永桶板規罰太輕不合理像笑話, 而輪到自己違反板規時,就是情有可原,是例外。 其實如果你能感同身受,我也不會拿你的例子出來講。 但你顯然沒有,還說出要永桶,那我只好講了。 我也沒有說不能豁免,但豁免條款也要先講好訂好才能執行。 我已經說過,投完票我也照投票結果,把系統功能關掉了。 我有依照投票結果處理,你卻一直想帶風向帶成我無視投票結果 你想拿過渡期的做法套在「編輯文章」的人身上,我不能認同你還不行? 當初投票是「禁自刪」又不是「禁編輯」,你一直想偷渡這個概念。 要討論「禁編輯/禁修內文」,可以, 但不要一直講當初投票結果如何,投票的主題根本就不同。 支持禁自刪的人不見得就支持禁編輯好嗎? 至於「我不在乎的意見」,是指那些不發文等著看戲的人, 像這樣的人我當然不會把他的意見看得很重要啊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10.207.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37765397.A.2FA.html

Leo0422: 代刪是為甚麼啊? 09/24 13:12

SnowAmy: 意思是允許10分鐘內修改(時限內視為誤發非惱羞刪除 09/24 13:18

Rexmb: 辛苦版主,這樣慢慢修正的確比較務實也較好 09/24 13:19

SnowAmy: 所以能刪文變成發文10分鐘內&3個月後...Orz 09/24 13:20

yaokut: 所以當初按照180天的罰則,基本上k大還在水桶 XD 09/24 13:23

inthenchen: 搞了半天原來是自己被桶也想讓大家被桶的朋友阿XR 09/24 13:28

owlonoak: 小孩按到手機不小心發文 這真的很瞎 09/24 13:28

Whiteplus: 板主辛苦了! 09/24 13:29

inthenchen: 好認真的板主,竟然有這種統計 09/24 13:31

mbczzz: 版主辛苦了 真的很用心盡責 09/24 13:31

Ipadhotwater: 版主辛苦了~ 09/24 13:31

agnesfreda: 推版主 09/24 13:32

Cucoco588: 推版主 09/24 13:39

votinna: 推版主,算是給發文後後悔的刪文機會 09/24 13:41

votinna: 但又讓板上比較頻繁看版的已經看過甚至回過文 09/24 13:41

aoi: 小孩按到手機發文是有可能的,媽媽說要刪文比較蝦 09/24 13:43

ApriLW: 推版主辛苦 09/24 13:43

aoi: 不過那些文章要留不留,對於戲看別人人生有很重要嗎? 09/24 13:45

jasmine4231: 推版主,您辛苦了 09/24 13:45

kuran09: 首先,對於形同虛設這點,不難看出最近越來越多的自刪, 09/24 13:49

kuran09: 對比之前「過渡性」條款罰則180天,與現今30天的罰則不會 09/24 13:49

kuran09: 顯得很可笑?若現行處理方式真的有效,為何又會出現近日 09/24 13:49

kuran09: 幾例分明知道禁自刪條款而仍自刪的版友呢? 09/24 13:49

kuran09: 再來,對於我之前的禁言處分,明顯是誤回版面的文章,跟 09/24 13:49

kuran09: 長期在板上討論的「禁自刪」性質截然不同,我也在1分鐘 09/24 13:49

kuran09: 內修文。 09/24 13:49

kuran09: 拿出我的案例來討論有無例外條款,如網購板給予寬容期限 09/24 13:50

kuran09: 得在10分鐘內刪文,我覺得是很好的方向。 09/24 13:50

kuran09: 但引用我的站內信,暗指我沒有法治觀念?私以為誤回版面 09/24 13:50

kuran09: 與禁自刪條款欲規範的自刪文章性質顯然不同是很清楚的, 09/24 13:50

kuran09: 才會站內信給版主我認為不合理之處。被拿來引用、暗指沒 09/24 13:50

kuran09: 有法治觀念,甚至為你現行的處理方式背書?我也只能笑笑 09/24 13:50

kuran09: 。 09/24 13:50

kuran09: 如果真沒有「法治觀念」,我也不會為了現行造成「實質上 09/24 13:50

kuran09: 不平等」的處理方式出來發文了。或許版主認為自己的處理 09/24 13:50

kuran09: 很「法治」,當然可以說是版主心證啦,不予置評。 09/24 13:50

kuran09: 最後,罰則問題版主當然有權決定,但先前民主開放投票決 09/24 13:50

kuran09: 定結果,為何現今又不在乎他人意見了呢? 09/24 13:50

agnesfreda: 我想問k版友,以你的標準這樣叫形同虛設的話。假設真 09/24 13:54

agnesfreda: 的永桶了,真的能「杜絕」自刪或內文全刪的現象嗎?萬 09/24 13:54

agnesfreda: 一還是有人內文全刪怎辦?禁修改? 09/24 13:54

kuran09: 並沒有要求版主一定要照著版友的想法走,但兩次公告都出 09/24 13:55

kuran09: 現類似「不滿就自己出來做」的言論,暗黑一點的想,是不 09/24 13:55

kuran09: 希望版友出來提意見嗎?這樣是否不太妥當? 09/24 13:55

LUCHU20: 辛苦了! 09/24 13:57

duoduo554553: 推版主 09/24 13:57

kuran09: 永桶是處理方法之一,我雖然支持但也非堅持一定要按照永 09/24 13:57

kuran09: 桶的罰則處理,然而修改過後的板規甚至僅有當初投票預設 09/24 13:57

kuran09: 的180天罰則的1/3,是否會太輕呢? 09/24 13:57

aqwe: 死刑都無法完全阻止犯罪了 09/24 13:59

mintC: 推 09/24 14:06

jijikoko: 原來是我違規是不小心,別人違規關到死的建議呢。棒棒! 09/24 14:08

zoiy: 謝謝~辛苦了!真的很用心 09/24 14:09

jijikoko: 基本上,至少版主在板規上,就是希望訂定一個標準讓所有 09/24 14:12

jijikoko: 人照規定來,沒有例外,就算你誤犯了板規,也可以接受的 09/24 14:13

SnowAmy: @kuran09 你知道PTT分身帳號氾濫到帳號部束手無策嗎?最 09/24 14:13

SnowAmy: 後受影響的幾乎都是一些非真正惡意的人 在網路上追求絕 09/24 14:13

SnowAmy: 對平等是不是弄錯什麼了?現實你也是這樣的嗎? 09/24 14:13

jijikoko: 罰則。至於有人想要很嚴重的懲罰,卻又要求版主有彈性空 09/24 14:14

jijikoko: 間。後者就是「沒有法治觀念」的代表。 09/24 14:15

jijikoko: 看看菲律賓管毒的例子就知道了,給管理者越大的權力(彈 09/24 14:17

jijikoko: 性空間),就是腐敗的開始。目前版主管理的方式,基本上 09/24 14:17

jijikoko: 是符合目前法治精神的主流。而K提的,大概就是像吳宗憲 09/24 14:18

jijikoko: 放放砲誰違規就死刑,但卻對一些違規的人希望可以有彈性 09/24 14:19

jijikoko: 聽起來很爽,但執行就。。雖然有點離題,但意思差不多。 09/24 14:20

jijikoko: K沒在追求決定平等,他要版主擔任上帝的工作,就是版主 09/24 14:22

jijikoko: 要有能力判斷誰是故意誰不是。很明顯的,K認為他不是故 09/24 14:23

jijikoko: 意,就如同說那些小孩誤發的一樣。但K「認定」的故意, 09/24 14:24

jijikoko: 最好關個半年甚至是永桶。這不是平等,這叫雙重標準。 09/24 14:25

SnowAmy: 嗯嗯 永遠有例外 是啊 沒錯 XDD 09/24 14:27

SnowAmy: 呃 當你給這個人例外卻不給另一個人例外的時候 就是被質 09/24 14:27

SnowAmy: 疑雙重標準的開端 嚴格必定會處罰到一些無心的人 彈性看 09/24 14:27

SnowAmy: 似容易 實則容易落人口實 產生更多的問題 09/24 14:27

skylightwen: 辛苦了 09/24 14:36

yuhung: 板主辛苦了 09/24 14:36

yakult223: 版主辛苦了! 09/24 14:44

SnowAmy: 不過板主你把私信的事公開來說也不是很妥當就是了 雖然是 09/24 14:49

SnowAmy: 用轉述的方式... 為了板友能資訊對等 你也辛苦了 09/24 14:49

cultivateuca: 推 板主辛苦了 09/24 14:56

unknowid: 板主公布他人站內信內容是否違反版規16-3? 09/24 14:58

deadbody: 推版主辛苦了 09/24 14:58

SnowAmy: @unknowid 是還不至於啦 轉述的話沒問題 只是觀感不佳 09/24 15:11

SnowAmy: 雖然貴板有相關板規規範 但這其實是站規層級的 09/24 15:11

zxcvbnmqwert: 版主加油 09/24 15:12

zxcvbnmqwert: 這版主跟前版主一樣都很認真 09/24 15:13

kuran09: 補充一下,我原文隻字未提「故意」二字,僅提及合購版禁 09/24 15:17

kuran09: 自刪但處理誤回版面的作法,最後也是詢問版主是否都是這 09/24 15:17

kuran09: 樣的處理方式,因為第一次碰到誤回被水桶的情形感到錯愕 09/24 15:17

kuran09: ,希望能詢問版主以免以後誤觸板規,且也尊重版主的決定 09/24 15:17

kuran09: 。又我並非以語氣很差的方式詢問,然而版主未經我同意將 09/24 15:17

kuran09: 站內信的內容公開,同問是否有違板規呢? 09/24 15:17

kuran09: 回J,法規都有但書規定,何來本板規則沒有例外的說法?法 09/24 15:20

kuran09: 規都會分故意過失了,板規卻不能區分? 09/24 15:20

SeedDgas: 提小孩還算有誠意,以前我還看過板主養的貓會幫刪文 09/24 15:20

yuhung: 本篇說了是來信"大意"並非原文,既然非原文又是轉述 09/24 15:21

yuhung: 其實有點灰色空間,如果你不滿意那這也是站規層級 09/24 15:21

kuran09: 更何況多的是法規有但書、例外條款、特別法的適用,你所 09/24 15:21

kuran09: 說沒有彈性的「法規」?是指殺人唯一死刑嗎? 09/24 15:21

yuhung: 如果你覺得違反站規,有相對管道可以申訴 09/24 15:22

kuran09: 原文隻字未提「故意」二字,是要怎麼用「大意」敘述我要 09/24 15:22

kuran09: 求版主判斷是否故意發文? 09/24 15:22

cabessa: 都說是大意了,這樣也算? @@ 09/24 15:22

cabessa: 所以現在版主不是也說要正面表列例外條款了嗎? 09/24 15:24

kuran09: 更何況連我都覺得這篇「大意」的語氣頗差,其他版友看到 09/24 15:24

kuran09: 會怎麼想? 09/24 15:24

kuran09: 上面那段例外條款是在回J的言論 09/24 15:24

ardice: 你真的是超認真的版主~然後修法再嚴謹也一定有漏洞可鑽; 09/24 15:26

ardice: 板眾的道德水平沒辦法提高的情況下,我覺得現在已經很好了 09/24 15:26

ardice: ! 09/24 15:26

yaokut: 那個...其實不認為「大意」的口氣不好,只覺得希望自己是 09/24 15:27

yaokut: 例外而已,縱使也犯了版規 @@a 09/24 15:27

yuhung: 不覺得"大意"哪裡口氣差+1 09/24 15:28

yuhung: 其實就是希望板主法外施恩(基本人性可以理解)但板主不同意 09/24 15:29

Agneta: 版主完全遵照投票結果辦事。推版主。 09/24 15:30

kuran09: 我站內信的原文有提到因為禁自刪後誤回版面導致不能刪除 09/24 15:31

kuran09: ,想詢問版主處理方式,也說了版主有裁量權限 09/24 15:31

kuran09: 如果我真的不爽希望版主「法外施恩」,就會去申訴了 09/24 15:32

zergtide: 版主辛苦了 照版規走就對 有不妥再來改 不朔及既往 09/24 15:32

zxcvbnmqwert: 版主快去喝下午茶~外面很涼爽 09/24 15:32

yuhung: 禁自刪本來就是會有這種問題啊(所以當初我投反對禁自刪) 09/24 15:32

yuhung: 但問題是投票結果出來,規定訂了大家就是要遵守 09/24 15:32

yuhung: 你說板主有裁量權,那萬一板主通融A之後不通融B,會不會被 09/24 15:33

yuhung: 拿來說話?換成是我,不小心誤觸摸摸鼻子就算了,那封信 09/24 15:33

yuhung: 根本也不會寄(被禁止發言幾周而已,沒了PTT還有全世界) 09/24 15:33

kuran09: 所以我才在站內信提及他板的作法,詢問是否得以參考,我 09/24 15:34

kuran09: 一開始的想法是誤回版面不是禁自刪條款的規範對象,版主 09/24 15:34

kuran09: 認為沒有明確規範所以依然禁言處理我也予以尊重 09/24 15:34

kuran09: 想在拿出來討論修訂我也覺得很好 09/24 15:34

yaokut: 呃 可是看版規,就是刪文,水桶啊~為什麼要問啊? 09/24 15:35

kuran09: 裁量權限不是指版主要「法外施恩」,是指版主有權決定應 09/24 15:35

kuran09: 如何處理,希望版主告訴我一個標準,避免以後誤觸 09/24 15:35

Agneta: 因為輪到自己就 ....XD 09/24 15:35

kuran09: 所以我去詢問啦,只是沒想到被這樣公開 09/24 15:35

yuhung: 如果真的是站在"想讓板歸更進化"的立場,會建議等到水桶期 09/24 15:35

yuhung: 後再去信詢問,你在水桶期間問給人觀感就是想要法外施恩 09/24 15:36

kuran09: 不太懂輪到自己有什麼好笑的?如果這件事很合理版主大可 09/24 15:36

kuran09: 不改板規,不就是這個情況不合理嗎? 09/24 15:36

yuhung: 標準就是板規那套啊(板主刪文+水桶),你還想知道什麼標準? 09/24 15:36

yuhung: 板規也沒賦予板主額外的裁量權,板主也是依照板規走 09/24 15:37

kuran09: 覺得疑問的當下不馬上問要等到什麼時候呢? 09/24 15:37

kuran09: 禁刪條款離我被禁言的時間我記得不到2個月,因為從沒遇過 09/24 15:38

kuran09: 才去問的,這樣不可以嗎? 09/24 15:38

zxcvbnmqwert: 一切依版規處理 09/24 15:38

kuran09: 上面已有解釋過裁量權限的意思了,不懂你糾結的點 09/24 15:39

kuran09: 我接受依板規處理啊,然而實際上現行板規有模糊空間,運 09/24 15:39

kuran09: 作上也有問題,才提出戀愛討論不是嗎? 09/24 15:39

kuran09: 照Y的說法我不該去問?不該點出問題點? 09/24 15:40

kuran09: *戀愛 誤打 09/24 15:40

yuhung: 我哪裡說你不該寫信去問?我講的是寫信的時機點 09/24 15:41

zxcvbnmqwert: 一切依版規處理,為何要因你例外 09/24 15:41

kuran09: 寫信的時點??? 09/24 15:41

yuhung: 另外這裡沒人知道你去信的原始文字(你也說板主寫的非原文) 09/24 15:41

yuhung: 你覺得你只是想問清楚,但是否你有那些措辭讓板主產生其他 09/24 15:42

yuhung: 顧慮,大家並不知道 09/24 15:42

kuran09: 所以我才說未經同意公布我的站內信,會導致有版友對我有 09/24 15:42

kuran09: 負面看法,版主成功做到這點 09/24 15:42

yuhung: 我上面推文都講得很清楚了,不必再打一遍 09/24 15:42

kuran09: 在沒有碰到這件事前我沒想過會有這樣的問題,遇到了就去 09/24 15:42

kuran09: 問我不覺得哪裡有錯 09/24 15:42

kuran09: 上面也說了第一次遇到,但版主有權裁量所以我尊重 09/24 15:43

kuran09: 現在連寫信的時點也能被檢討xD 09/24 15:43

kuran09: 有了相應的權限要毀掉一個人真的很輕鬆 09/24 15:43

medama: 推 支持版主 09/24 15:44

alchemic: 板主辛苦了 09/24 15:45

Whiteplus: K大:「但兩次公告都出現類似「不滿就自己出來做」的 09/24 15:55

Whiteplus: 言論,暗黑一點的想,是不希望版友出來提意見嗎?這樣 09/24 15:56

Whiteplus: 是否不太妥當?」(1)這話這樣說並不妥當,因為就算 09/24 15:56

Whiteplus: 公告有類似的言論,板友依舊可以提出意見,不是嗎?K大 09/24 15:56

Whiteplus: ,你現在不就正是這樣做嗎?(2)再者,身為板眾,我 09/24 15:56

Whiteplus: 看到其他板友對板規有意見時,我也會想,堅持的板友為 09/24 15:56

Whiteplus: 什麼不能出來當板主呢?因為堅持自己的信念跟執行自己 09/24 15:56

Whiteplus: 的意志,並沒有錯也值得鼓勵,不是嗎?(3)當板主看 09/24 15:56

Whiteplus: 到這樣的意見,難道也不能期待有能力跟想法的板友可以 09/24 15:56

Whiteplus: 出來當板主嗎?(4)K大,你不用擔心看到你跟板主之間 09/24 15:56

Whiteplus: 的事,對你會有負面想法。因為這都是討論跟想法,我不 09/24 15:56

Whiteplus: 認為你會因此就受到負面評價。至少我認為會提出討論的 09/24 15:56

Whiteplus: 人,都是認真思考並值得肯定的。以上參考。 09/24 15:56

taiwancola: 推版主 09/24 16:00

marra: 版主辛苦了,拍拍! 09/24 16:05

yaokut: 不好意思,其實個人是因為你自己po的那一篇文章,對你有負 09/24 16:13

yaokut: 面觀感的,這篇嚴格來講是驗證吧?! XD 09/24 16:13

ror: 推 但沒必要自己加重板主以及後續板主負擔吧?? 09/24 16:19

ror: 只改10%的字其實就可以讓文章意思完全不同了 09/24 16:21

ror: 沒必要為了這麼容易鑽的漏洞加重已經很重的負擔 09/24 16:22

queenrabbits: 覺得K大很矛盾。你說你去信是想要一個標準,現在版 09/24 16:29

queenrabbits: 主跟你討論標準你又說他自由心證。版主也解釋了180 09/24 16:29

queenrabbits: 天是因為過渡期才設置並非本來就要桶這麼久,你卻一 09/24 16:29

queenrabbits: 直咬著這點。還扯法律也有分故意與否,就是因為台灣 09/24 16:29

queenrabbits: 一堆法官自由心證,台灣治安才愈來愈差啊!拿爛法律 09/24 16:29

queenrabbits: 來比板規蠻好笑的...版主用法治就是一切訂的清清楚 09/24 16:29

queenrabbits: 楚不要模糊空間,照板規走該怎麼判就怎麼判,但你的 09/24 16:29

queenrabbits: 反應就是像上面板友說的,要版主有能力判斷是否故意 09/24 16:29

queenrabbits: ...(回到上面)討論標準又說版主自由心證(鬼打牆 09/24 16:29

queenrabbits: ) 09/24 16:29

a00080245: 希望本板對於被遺忘權能有所保障 09/24 16:51

unknowid: 台灣治安差並非法官自由心證的原因,如果你不懂可以不要 09/24 16:57

unknowid: 說話,但是不要拿這種話來亂講。 09/24 16:57

unknowid: 結果* 09/24 16:57

zxcvbnmqwert: 恐龍法___真的很多,反正死的都是別人 09/24 17:04

cabessa: 雖然跟本版務無關,但請勿搞錯裁量權跟自由心證.刑總第1條 09/24 17:05

cabessa: 就有說: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09/24 17:06

cabessa: 像是刑期跟適用何法條來判,這是法官的裁量權.非自由心證 09/24 17:08

zxcvbnmqwert: https://i.imgur.com/Vnx8Ckp.jpg 09/24 17:18

zxcvbnmqwert: 這是檢舉版主嗎???????? 09/24 17:18

zxcvbnmqwert: 真閒,整個檢舉區都你 09/24 17:20

unknowid: 檢舉怎麼了嗎?既然開了檢舉的區,就是可以光明正大的 09/24 17:26

unknowid: 檢舉,如果不爽可以跟版主說去,不必在這嚷嚷,而且我是 09/24 17:26

unknowid: 挺閒的沒錯啊,又怎樣? 09/24 17:26

zxcvbnmqwert: 不怎樣,閒的讓我羨慕而已 09/24 17:30

cheerforyou: 板主辛苦了,同意原則很重要,法規定下來就是拿來遵 09/24 17:33

cheerforyou: 守用的。 09/24 17:33

unknowid: 羨慕我的人是挺多的,畢竟沒事煩憂時間又多也不是人人可 09/24 17:40

unknowid: 以體會的,就像你這樣氣pupu的羨慕我也無法體會一般。 09/24 17:40

smokeblue: 推板主 09/24 18:04

i9100: 推版主 09/24 18:35

beautymia: 推版主,辛苦妳了~~~現在鬧版主荒,此等吃力不討好 09/24 18:51

beautymia: 的事情,版主卻還是認真維持,大家還是多多體諒吧,不 09/24 18:51

beautymia: 要發文指責版主卻又忘了自己幾個月前也有犯刪文的錯誤 09/24 18:51

beautymia: (茶) 09/24 18:51

mtyc: 版主!我要推倒你(撲) 09/24 19:13

mtyc: 站內信部份,我記得不是原文照錄 就沒有違反版規 09/24 19:17

ninien: 版主辛苦了 09/24 19:39

chocorei: 民主自助餐嗎? 09/24 20:02

Ipadhotwater: 既然禁自刪這是大家投票的結果,就理當遵守阿 09/24 20:03

chocorei: 版主辛苦了,既然當初是投票決定的,就會想辦法去遵守 09/24 20:04

chocorei: ,不會幹出讓別人麻煩這種事,很丟臉的 09/24 20:04

sayauser: 別人會對你觀感不好是因為推文跟回文內容...不用暗示是 09/24 20:05

sayauser: 板主害你觀感變差 09/24 20:05

purecan: 板主辛苦了 09/24 20:08

sunnie: 觀感差是從每篇不相干都回一樣的形同虛設開始的 跟版主一 09/24 20:12

sunnie: 點關係都沒有 09/24 20:12

huzzah: 你越這樣解釋只是越讓人覺得你是軟土可以掘 09/24 21:02

huzzah: 對版務那麼熱心那麼有意見的,合該至底應徵版主,而不是出 09/24 21:03

huzzah: 張嘴找事給你做 09/24 21:03

djboy: 制度需要一段時間,能知道會發生什麼效果。我想,明年 09/24 21:20

djboy: 春節前的那一波,會是很好的驗證時機。春節後再檢討吧。 09/24 21:21

lingz1024: 推版主 09/24 21:25

beast: 推版主!辛苦了 09/24 21:52

beautymia: 回某樓:我不認為版主發這篇文會讓人覺得軟土深掘,只 09/24 21:53

beautymia: 會讓大家更了解她的用心,「必要的解釋」勝過「無謂的 09/24 21:53

beautymia: 躲避」啊! 09/24 21:53

segio: 不需要檢討.想檢討來當版主檢討.版主沒必要為了同一個議題 09/24 23:29

segio: 一直玩這種無聊的遊戲.嘴人家很簡單.自己來當不會? 09/24 23:30

sweetolive: 推版主,對k大的負面觀感並非來自版主敘述,而是來自 09/24 23:31

sweetolive: 於k大對於此議題沒完沒了的追殺跟超譯版主發言。法律 09/24 23:31

sweetolive: 的例外以及除書但書都是訂在那裡的,就算有利於行為人 09/24 23:31

sweetolive: ,因此要將舊法溯及既往,也是要訂出來之後才能溯及既 09/24 23:31

sweetolive: 往。已經實行的規範必然有漏洞,應該做的是順應時勢 09/24 23:31

sweetolive: 修補漏洞,而不是口水獵巫。上次提到這個議題的時候 09/24 23:31

sweetolive: 版主就已經解釋過,變相自刪基本上很容易觸到別條版規 09/24 23:31

sweetolive: ,而且這次也做出一些修正了,請問您到底執著的點在 09/24 23:31

sweetolive: 於? 09/24 23:31

wksie: 版主辛苦了,支持您管版版風,方便您管理即可。 09/24 23:32

huhupiggy: 版主辛苦了!謝謝您! 09/24 23:38

huzzah: 哈我只覺得有些人不過就是看版主肯給盧會給盧會回覆,什麼 09/25 00:06

huzzah: 都呼喊版主,國小生都不見得會這樣 09/25 00:07

lluunnaa: 板主辛苦了~ 09/25 00:07

corndesu: 版主的解釋十分清楚合理,推一個 09/25 00:08

TINBING: 推板主。 09/25 00:56

mannequin: 板主辛苦了,某k意見那麼多,出來選啊。講話喜歡偷換概 09/25 01:10

mannequin: 念、 跟你講話真是有理說不清 09/25 01:10

mannequin: 無給職自願當版主你要不要也來當當看?吃飽太閑簡直 09/25 01:13

CCL992077: 辛苦了 09/25 02:14

BabyRismy: 一套再好的規範也不能沒有人來執行 討論版規變動一定要 09/25 02:47

BabyRismy: 把版務負擔給納入思考 現在這位已經很認真負責了 請大 09/25 02:47

BabyRismy: 家多多體恤版主辛勞 09/25 02:47

calucu24: 版主辛苦了 09/25 06:20

PttCraft: 覺得60天太輕你不接受,覺得太重呢? 09/25 07:20

PttCraft: 但是打K的臉就是給推 09/25 07:20

snowtoya: 板主真的好認真~~推 09/25 08:50

Agneta: 再推 版主做的很好 09/25 08:52

yuhung: 再推一次板主,另外那個檢舉個人覺得成案機率低 09/25 09:24

stellah225: 推版主辛苦了 09/25 10:30

pinkjia: 版主辛苦了 09/25 10:55

deehsu: 板主辛苦了,無給職又認真的板主真的都是佛心來著啊~ 09/25 14:30

haolihy: 玩PTT那麼久 少見的 法治觀念超好的優質版主之一 09/25 16:19

density: 版主辛苦了 09/26 00:46

mature000999: 推 09/26 04:08

isaacc: 版主辛苦了,贊成您的看法,但50%的規定太為難自己 09/26 08:04

isaacc: 直接處理假修文真刪文的文章就可以了吧? 09/26 08:04

Miahh: 媽寶版真的發生過版友手機被孩子拿來玩到發火星文啊 09/26 09:59

lilycatcsm: 版主辛苦了~~~~~要應付廣大的網友~~~ 09/26 12:50

sandy0717c: 版主辛苦了! 09/26 16:54

heartthrob: 推推,版主辛苦了! 09/27 00:06

alice0514: 認同 09/28 12:35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