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 國教署建教合作計畫助理職務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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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ivian760612 ()
時間 2024-10-04 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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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國教署建教合作計畫助理職務代理人 1.建教合作業務(建教生問卷調查、陳情等事項)。 2.產業特殊需求類科相關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1.大學畢業。 2.細心、負責任、具積極主動、辦事效率佳及溝通協調之能力。 3.熟悉電腦OFFICE軟體(word、ppt、excel)、打字快、具資料彙整能力。 4.有行政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臺中辦公室)。 (視業務需要,須配合不定期出差,出差地點不定但依規定可核支差旅費。) 8:00-17:00(中午12:00-13:30午休,8:00-9:00為彈性上班工時) 週休二日、國定假日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學士級35,120元起。 月薪未達27470元 會被刪文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1名 意者請於期限內寄履歷表電子檔至陳小姐郵件信箱 (E-mail:[email protected]),主旨「應徵國教署建教合作計畫助理-姓名」。 1.應徵截止日113/10/7。 2.職務代理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1日止(預計至114年4月30 日) 3.應徵資料請包含個人履歷表(含學經歷、專長、相關工作年資、現居地址、聯絡電話、自 傳)。 4.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日期與時間,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 本案蒐集之相關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 5.接洽人:陳小姐 04-3706-1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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