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大安區國小徵人事室約僱書記一名

看板 job
作者 mellyliu ()
時間 2022-11-30 19:55:55
留言 0則留言 (0推 0噓 0→)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台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 人事室約僱書記一名 預定僱用期間: 自 111 年 12 月 23 日起至 114 年 6-7 月止(視留停人員復職日為準) 。 一般人事行政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已取得畢業證書。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 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2 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 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google、公文寫作等)及與職務相關系統( 如WEBHR、差勤系統、ECPA 等)操作能力者。 (三) 具有學校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四) 具行政處理能力、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規定不得任用情 事之一者(若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該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撤銷僱用)。 (六)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設籍滿 10 年),品行 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校務工作者 (七) 無性侵害、性騷擾等紀錄或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情事;或經學校性別平等 教育委員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行為屬實,或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 止契約及終身(或 1 年至 4 年,於該管制期間)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情事;或經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 9 條第 6 項第 2 款及第 3 款規定,不得聘( 僱)用或解聘(僱)用或認定 1 年至 4 年,不得聘(僱)用情事。【詳閱十三附則(九)】 (八) 歡迎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原住民身分者報名參加甄選。 台北市大安區龍安國民小學,地址在台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三段33號。 (一)各級學校行政人員每日出勤時數須滿8 小時。 (二)每日8 時及16 時訂為標準上下班時間,行政人員需延長工時每日40分鐘補寒休及暑休時間。 周休二日 年終獎金,國旅卡補助 (一)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附表「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以 約僱三等 220-270 薪點約僱,依現行折合率 129.7 計算,每月薪資新臺幣 28,534- 35,019 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二) 新進人員須自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一次晉升10薪點。 一名 報名日期及通知面試: (一)採線上報名,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止,請至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作業,或將九、應繳所有證件掃描成 一個 PDF 電子檔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 111 年約僱 人事書記甄選」,報名資料不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報名後請來電 02-23632077- 分機 751 或 750 確認。 詳情請洽徵才網址 https://reurl.cc/zrDLKQ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95.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ob/M.1669809359.A.37A.html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