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開放式關係的兩人適合走入婚姻嗎?

看板 gay
作者 akiehls (progress)
時間 2019-07-31 1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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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9條固然有通姦罪之規定,且至今仍未廢除, 不過,第245條第1項已規定,此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而第245條第2項又規定「第239條之罪配偶縱容或宥恕者,不得告訴」 也就是配偶若有縱容或宥恕通姦行為的話,其實就喪失告訴權。 那麼何謂縱容或宥恕呢? 宥恕比較容易理解,即事後原諒之意思; 縱容的部分,司法院曾以院字第1605號做出解釋, 「縱容配偶與人通姦。告訴權即已喪失。不能因嗣後翻悔而回復。所謂縱容。但有容許其配偶與人通姦之行為即足。至相姦之人。 原不必經其容許。」 所以可知婚姻關係中的雙方,若有針對性行為對象,彼此同意為 「開放式關係」的話,且也有證據證明確實有這樣的約定的話, 應該可以判斷這對配偶其實是同意另一方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 屬於事前同意之意思,屬於刑法第245條第2項所謂「縱容」。 就算一方反悔,依實務見解,也仍然是不能提出通姦罪告訴的。 至於第三者會否受到影響呢? 依照司法院院字第2261號解釋,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第二項之縱容與宥恕。其不得告訴之範圍相同。 如有告訴權人對於共犯中一人宥恕。按照告訴不可分之原則。對於其他 共犯。自亦不得告訴。」 所以可知,在開放式關係中,若有證據證明確實是所謂的開放式關係, 也不會害第三人被提告的。(就算被提告也會因為喪失告訴權而不起訴) 以上,如果單純是考量這件事情的話, 個人認為應該不至於構成邁入婚姻的阻礙。 不過是否要踏進婚姻的領域, 要考慮的事情應該比這多很多就是了。 : 想問大家意見 : 如果情侶間(男男)彼此已經約定好 : 在性的方面可以做開放式關係 : 也就是雙方都可以出去找人約泡 : 只要約之前跟對方報備即可 : 想問,像這種性愛分離的關係 : 適合走入婚姻嗎? 還是建議先不要結婚? : 如果真的結婚了 法律上會遇到什麼問題嗎?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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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ss0960193: 我的法律見解有誤 回去改一下內文 07/31 18:28

diyaworld: 護家甲表示:你是邪教 07/31 18:30

ppptofff: 去看一本叫做這是一本研發解題書會對彼此或許有幫助 07/31 18:36

ksng1092: 有一點意見:這個原諒是指知情後,所以這次的不能告,不 07/31 18:44

ksng1092: 會影響下次換一個人之後能不能告 07/31 18:45

ksng1092: 也就是說應該沒有取得原諒一次之後就領免死金牌這種事吧 07/31 18:46

Abieee: 我是原Po , 謝謝你提供這麼詳細的解說!!我想信不只我有 07/31 19:25

Abieee: 疑問,應該也有其他人有相同的疑問,真很有幫助!! 07/31 19:25

akiehls: 3樓大大抱歉,本意並非解題,一天工作也疲倦了,難免有未 07/31 19:26

akiehls: 深思之處,若有任何疏漏,歡迎您直接指出,謝謝 07/31 19:26

akiehls: 4樓大大你好,個人看法認為原諒應該是針對單一事件,不會 07/31 19:27

akiehls: 轉化成為縱容。 07/31 19:27

akiehls: 7樓的原始po文A大,希望對你有幫助。我文中漏未寫到民事 07/31 20:09

akiehls: 求償的問題,但我初步認為,「應該」可以透過您與您另一 07/31 20:09

akiehls: 半之間的書面契約去處理的,再加上我尚未深思此一問題, 07/31 20:09

akiehls: 所以我就不多寫了。 07/31 20:09

lses6211: 同四樓疑問,縱容應是指行為前的同意,但若行為後當事人 08/01 10:02

lses6211: 針對以後的關係,不願縱容的話,通姦仍是有效,只是這次 08/01 10:04

lses6211: 不算而已 08/01 10:04

lses6211: 然後結婚契約若加上同意通姦的附款,可能會構成民72違背 08/01 10:06

lses6211: 善良風俗而使結婚契約無效 一點心得請大大指教 08/01 10:06

akiehls: 回樓上,你為什麼要寫在結婚書約內呢XD 08/01 20:08

lses6211: 回樓上 因為本文說到要明確證據證明 我想結婚契約附款是 08/01 20:57

lses6211: 最直接的附註方式 08/01 20:57

ksng1092: 前面就有人提婚前協議有沒有用,要的話都會訂立書面協議 08/01 22:02

ksng1092: 白紙黑字雙方簽名蓋章吧(至於到底有沒有用我還真不知道 08/01 22:02

ksng1092: XD 08/01 22:02

akiehls: 如果是我我不會想寫在婚姻證書內(可以自己拿張白紙寫啊XD 08/01 23:32

akiehls: ) 08/01 23:32

lses6211: 不管你是口頭還是書面 都會因為違反法律(現行刑法通) 08/02 08:52

lses6211: 姦罪)而導致契約無效吧 依民法71違反禁止規定無效 08/02 08:53

akiehls: 不然想請教樓上大大如何證明「縱容」(誠心發問) 08/02 15:52

do12367: 我覺得開放式關係不要輕易結婚,到時候要是其中一方后悔 08/11 10:04

do12367: 了。也是离婚收場 08/11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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