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 「我主張專法但這不是歧視」 民法學界8月首度為同婚修法大論劍

看板 gay
作者 mariomaurer (馬力歐毛瑞爾)
時間 2017-06-09 17:05:26
留言 54則留言 (8推 0噓 46→)

「我主張專法但這不是歧視」 民法學界8月首度為同婚修法大論劍 來源:上報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8590 黃驛淵 2017年06月08日 21:00:00 http://www.upmedia.mg/upload/article/20170608182418134700.jpg
同婚釋憲後,《民法》學界首度針對同婚修法召開論辯大會!這場由台灣家事法學會主辦 的研討會預定8月19日登場,屆時將邀請釋憲案鑑定人陳惠馨與鄧學仁擔任會議引言人, 專法派與《民法》派將各自攻防。(翻攝自鄧學仁臉書、淡江大學網站) 大法官宣告禁止同性婚姻違憲,不只行政、立法部門關注修法,這波討論也延燒至國內《 民法》學界。據透露,由國內《民法》學者組成的「台灣家事法學會」,原打算在5月24 日同婚釋憲前公開發表聲明,闡述對同婚的立場;未料,學者意見分歧,最後在身分法學 大老、台灣家事法學會理事長郭振恭建議下,決定暫不發聲明,而是改在8月中旬舉辦一 場全國研討會。這也是同婚釋憲後,國內《民法》學者首度針對同婚修法的論辯大會。 這場由台灣家事法學會主辦的研討會預定8月19日登場。值得關注的是,研討會將邀國內 知名《民法》學者、也是這次同婚釋憲案鑑定人的陳惠馨與鄧學仁,擔任會議引言人。由 於當天受邀的主要都會是國內專攻《民法》親屬法的學者,預料這場研討會可能成為行政 部門修法方向的重要參考。 關於同婚修法,國內民法學者各有不同主張。以兩位受邀擔任這次同婚釋憲鑑定人的陳惠 馨與鄧學仁為例,對於要用《民法》或另立專法保障同性婚姻,看法並不一致。 鄧學仁:生、養子女牽涉廣,專法較合適! 「沒理由讓他們進入球場卻不能打球!」主張專法保障同婚的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鄧 學仁接受《上報》採訪說,同性伴侶除了應有結婚權,也應一併享有組成家庭、收養子女 的權利,這些不能被剝奪,因為「同性戀收養子女,不必然會比異性戀還差」,但立法技 術容或有討論空間。 他說,自己是「子女最佳利益派」,因此,雖然他主張專法處理同婚較合適,但最後若比 照法國模式,直接在《民法》內修改,讓同婚、異性婚採並列方式處理,他也沒有太大意 見;至於婚權以外的同性伴侶生、養子女部分,因牽涉婚生推定、人工生殖、代理孕母等 ,實務上的確會與異性戀婚姻有些不同,因此他認為立專法處理會較合適。 http://www.upmedia.mg/imagedata/upload/photo/20170525121211504143.jpg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鄧學仁說自己是「子女最佳利益派」,他認為婚權以外的同性伴 侶生、養子女部分,因牽涉婚生推定、代理孕母等,實務上與異性戀婚姻有些不同,因此 主張專法。(攝影:李隆揆) 鄧學仁也強調,《民法》從未講過婚姻只限「一夫一妻」,因此,「同婚沒有合不合法的 問題,只有法制化的問題」;但立法技術是專業,須衡量同婚與異性婚是否有差異而有不 同設計,不該把主張專法的人都貼上「隔離即歧視」標籤,否則像立委尤美女版的《民法 》排除婚生推定、立委蔡易餘版的民法「專章」,不也是區隔跟差別待遇?而釋憲對同婚 及異性婚都是贏家,兩者都肯定家庭價值,因此不該彼此對立,或想除之而後快。 陳惠馨:專法破壞現行婚姻制度,能用民法就用民法 同樣身為研討會引言人,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則主張,「若《民法》可以處理同性婚姻 ,就用《民法》來處理」,並認為「同性伴侶法」等專法形式反而會破壞現行婚姻制度。 陳惠馨在同婚釋憲言詞辯論庭上便以鑑定人身分表示,婚姻雙方當事人的婚姻問題,一定 要在《民法》處理,除非是「額外的」再用專法處理。什麼時候可用專法處理呢?她舉例 ,同婚釋憲或修法後,即便同志可依法結婚,但在生活或其他層面需要其他協助或支持,這時候就可用專法處理。 http://upmediawebmag.upmedia.mg/upload/ck/6_178.jpg
政大法律系教授陳惠馨主張用《民法》保障同性婚姻,不過若同性伴侶在生活或其他層面 需要其他協助,也可用專法處理。(湯森路透) 對於修法,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委任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則認為, 即便同、異性婚有少數法條的文字敘述會有差異,但也可直接就在《民法》中處理,否則 立專法把民法有關配偶的權利義務統統拉出去,全盤準用或重抄一遍,這樣不是很可笑嗎 ?她也質疑,這類立法體例混亂的專法,又真能符合釋憲所揭示的平等保護原則嗎?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96999129.A.35B.html

jaredhsieh: Cd樓下幫噓 06/09 17:27

ezpaper: 專法要是遺漏了權利義務 難道每個人都來打行政訴訟嗎 專 06/09 17:28

ezpaper: 法派只想到輕鬆立法 卻沒想過別人會有多辛苦 06/09 17:28

uka123ily: 專法其實立法更繁瑣 06/09 18:15

Jeby171: 普通法v.特別法 還是改在民法比較好啦 06/09 18:31

Jeby171: 就看什麼是同一件事 是"婚姻" 還是 "同性戀" 06/09 18:32

Jeby171: 法律規定婚姻的地方 就盡量寫在一起 06/09 18:33

Jeby171: 法律規定怎麼領養子女的地方 就盡量寫在一起 06/09 18:34

Jeby171: 法律規定如何繼承的地方 就盡量寫在一起 06/09 18:34

Jeby171: 以上才是同一件事用相同規範 才是要寫在一起 更方便吧 06/09 18:35

Jeby171: 不然散落的相關法律,都要到處挑出來再寫一同性戀專法嗎? 06/09 18:36

Jeby171: 然後其實條文大多都相同啊例如繼承順序 何必再多寫一本 06/09 18:39

lses6211: 領養部分我覺得也可以如鄧所說考慮專法解決,同志結婚 06/09 20:02

lses6211: 是兩個人自己的事,但小孩是第三方,應更審慎考量。 06/09 20:03

lses6211: 如果細讀就可以知道在這次釋憲,同性伴侶間的婚姻鄧也沒 06/09 20:04

lses6211: 意見,不用看到人家說「專法」就把人家打到牛鬼蛇神。 06/09 20:04

ezpaper: 專法真的比較輕鬆 他們想到什麼才寫什麼 一點都不繁瑣 漏 06/09 20:10

ezpaper: 掉什麼沒寫對他們根本沒差 例如,沒寫到婚假,同志再去打官 06/09 20:10

ezpaper: 司要 苦的是同志 06/09 20:10

ezpaper: 改民法 他們要去找遍所有有關的法條 他們懶吧 06/09 20:13

uka123ily: 收養其實才是最簡單的部分 06/09 20:24

MartinJu: 早開過好幾次公聽會,騙子萌萌 06/09 20:29

esasin: 任何配偶的婚姻都是兩人的事、要收養小孩都是關係到第三方 06/09 22:38

esasin: 其間邏輯關係並不會因為性傾向而不同。 06/09 22:39

wps0315: 專法本來就無關歧視,不同型態的結合,適用各別合適的法 06/09 23:09

wps0315: 規,才能落實法律管理眾人的目的。 06/09 23:09

thankmilk: 我認為她提的論點,在民法中立專章比較合適 06/09 23:18

ksng1092: 說到不同型態的結合...神聖婚姻法快點推啊XD 06/09 23:33

ksng1092: 神聖婚姻跟民法裡的婚姻絕對是兩種不同型態的結合 06/09 23:34

louis0123: 別傻了 還看不出來反同是在切香腸喔 退到立專法 請問要 06/09 23:55

louis0123: 叫什麼名字 下一步就是塞過來伴侶法啦 萌萌已經說婚姻 06/09 23:55

louis0123: 是他們專用的 同性只能用伴侶 用了伴侶這名 下一步就 06/09 23:55

louis0123: 來灰婚姻才有養育孩子成家的功能 開始來砍我們的權益 06/09 23:55

louis0123: 以後新增法律有關異性配偶的權益時 又要來吵同性伴侶 06/09 23:55

louis0123: 值不值得一體適用 這樣你還想要一個後患無窮的專法?! 06/09 23:55

louis0123: 不管是不是歧視,光考慮現實面就不ok了 有本事專法立 06/09 23:55

louis0123: 的沒有掛一漏萬的疑慮 可以保障往後新增權益 都能異同 06/09 23:55

louis0123: 無差 再來說好嗎 06/09 23:55

louis0123: 例如異性戀推很久的代理孕母法案 若同志被排除婚姻之外 06/10 00:02

louis0123: 以後法案通過 還要擔心同志能否適用 到時大家再來上 06/10 00:02

louis0123: 街遊行嗎 未來的法案何其多 大家想要一件件來吵嗎 06/10 00:02

kf612024: 現在專法連個毛都沒看到是要辯論什麼 06/10 01:28

uka123ily: 專法的問題我們除了性傾向,有沒有挑出其他的類型? 06/10 01:32

uka123ily: 不就很明顯是政治的問題,而不是分類的問題嘛? 06/10 01:33

comesome: 照台灣人的爛體質 生不出來的夫妻比結婚同志多太多了 06/10 08:24

comesome: 這也已領養代替購買好嗎 06/10 08:25

comesome: 以 06/10 08:26

louis0123: 尤美女的法案至少是同團一起合作的版本 行政院現在根 06/10 09:28

louis0123: 本是關起門來自己玩 才有同志是否需要履行貞操義務的 06/10 09:28

louis0123: 離譜議題 同志要用的法沒找同志參與 同志有什麼理由信 06/10 09:28

louis0123: 任及支持行政院版本 06/10 09:28

dean43156616: 異性戀是人 所以婚姻權利在民法 同性戀婚姻用專法 06/12 17:26

dean43156616: 不是民法 所以同性戀不是人!? 所以這不是歧視那 06/12 17:26

dean43156616: 什麼叫歧視? 06/12 17:26

您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