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討論] 意識型態vs人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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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時間 2016-12-25 16: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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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討論] 意識型態vs人的需要 時間: Sun Dec 25 16:28:44 2016 今天在教會聽長輩們聊同婚議題, 將核災食物、美豬美牛、同婚、一例一休、年金、九二共識等議題都混在一起講, 基本上是認為這些都是某執政黨的「陰謀」。 我在想,另一黨執政的時候,你們怎麼不群情激憤地反這些東西? 前總統之前也常將同運(同玩節)的發展,算在自己長年的政績裡面呢XD 本板/本文不談具體的現實政治, 故以上前言主要是欲指出, 信仰被意識型態俘虜這件事,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 而這才是基督信仰真正遭遇的危機、 才是真正的信仰世俗化/基督被貶為「屬文化」的危機、 才是真正的「聖俗不分」。 (理論派、極端仇基派就無法跟他們計較了); 。 (40歲以下為主) 少數幾位板友一直在談基督徒因同婚入法而受到的損害, 基本上跟上述長輩們談對立意識型態的陰謀, 或是美國宗教右派的崛起與其全球化現象(包含上面有人提到非洲的狀況) 是連結在一起的。 宗教右派及其被俘虜的基督徒跟隨者, 一直在塑造及討論同運及背後女權/性別平權運動的「」; 而同運及女權/性別平權運動這邊的「理論派」或無神論自由主義者, 也會有意無意地談宗教右派的「」 (近代以Nazi為代表)。 在分析之前,我想先講我的三點意見/質疑: 1.基督徒一直在唉哼自己因意識型態戰場的敗退所受的「傷害」, 真的是符合信仰的嗎?WWJD? 更何況該意識型態到底是屬基督 (例如前言中有個長輩激動地強調一定要捍衛聖經價值), 還是屬文化(其實出於宗教右派),是需要釐清的。 2.對待不同族群間互相妖魔化的狀況,我認為應當做互相理解的理性分析, 而不是繼續陷在標籤化/妖魔化/陰謀論的泥沼中而不可自拔。 (當然,我自己也會時不時攻擊反文化派/字面規條派XD, 但對事跟對人還是應該分開的; 宗教右派與無神論人道主義/自由主義間的衝突, 若是停在意識型態上的互相批評攻擊就算了, 但進入生活形態、社會人格上的歧視/迫害, 就是把對事/恨罪跟對人/恨罪人混為一談、超越了該守住的界線。) 3.簡言之,意識型態是一種可被訴說、推銷的主張(want), 但不該上升到人權(need)的層次 --不能說自己的意識型態遭到攻擊, 就叫做受人身攻擊,或是宗教/言論自由被限縮。 因此, (以改變婚姻定義來鬆動其桎梏並帶動婚姻制度的徹底自由/解放) 。 就算是保守派的基督徒,也應該區分清楚同運的理論派與現實派是不同的; 許多人一直在用對於理論派的妖魔化,去攻擊現實派; 正如仇基者趁亂用對於護家盟的批評,來攻擊基督徒中一般不隨著護家盟起舞者。 這些「雞同鴨講」都會造成雙方族群間的誤解加深, 並產生傷害/仇恨的惡性循環, 有智慧者應當跳脫這個漩渦。 ◎「互相理解」嘗試之分析比較表格: 對於兩邊「現實派」的辯護與說明,之前已經談了很多了。 本文主要是想對於兩邊的極端派或被異化之理論派,進行分析理解。 希望作一些「掃盲」與「互相理解」的嘗試。 美麗純樸、充滿道德秩序 不受任何形式框架限制的 大誡命+大使命 的布爾喬亞小確幸 愛與自由 實現中之福音 之烏托邦。 之人道主義世界/烏托邦。 或天國降臨宣告 (有時還是會混搭 already but not yet 布爾喬亞小確幸,特別是 同運現實派。這大概就是 i.e.天國律令/妥拉 理論派跟現實派的張力吧。) 的「形式原則」 sin的實質對付 講述與實行非政治正確 社會人格的健全與自由發展。 =在基督裡與神、 之信仰主張或生活形態。 (自由不代表違法亂紀不需 與己、與他人、與萬物 (a.基本上是社群內的, 受懲罰或受限縮。 a.和好[復和]; 若要進到社群外的公共 而我們前面談了半天, b.[稱義]獲得「忘記背後 領域,還是應謹守不強 並沒有人清楚立論同婚的 、努力面前」 迫、不妨礙他人宗教/言 crime或實質的傷害人-- 的關係與自由; 論/生活自由的界線。 除了恐同者會感到噁心外 c.專注於人生使命/志業 --這真是很弱的批評。) 以榮耀神/實現自我。 [窄門] b.並且政治不正確若到達 歧視、貶低、毀謗、造 i.e.大誡命獲得實現的 謠等等的違法或不道德 「實質原則」 狀況--社群外不用說, =「愛鄰舍如己」的 而即便是社群內, 推己及人之黃金律。 仍要接受懲罰-- 「求仁得仁」是合理的, 本就是堅持信仰所要付的 代價。 c.而主張若產生明顯 「不道德」的後果, 亦需要進行信仰的反思。 因為「真信仰」是不可 能與「『真實/實質』的 不道德」相容的。) ------------------------- ◎參考資料: 1.喬瑟芬在台中哲五對護家盟的分析及後續討論。 2.基信板的相關討論。 -- 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 耶穌時代流俗的猶太人或律法主義者,就是把妥拉及聖殿給形式化、偶像崇拜化了, 故耶穌要恢復妥拉及聖殿的「實質」。 若一個思想/價值觀真正關注「實質」,i.e.真正達到公正的Krima(愛鄰舍如己), 那就可能脫離意識型態的範疇。但意識型態/拜偶像的sin之隨時復辟, 仍是必須時時警覺的;信仰如臨深淵,再美好的理論/律法/規條/價值觀/思想, 只要無法「化為生命」=「活出來」=「達到實質/公正的愛鄰舍如己」等等, 就會墮回意識型態乃至於sin之中。 → theologe: 意識型態就是拜偶像乃至於妄稱神名的sin、不在基督裡。 12/25 17:22 → theologe: 基本上就是前四誡都實質違犯了XD.... 12/25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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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man: 我以前就在想: 【意識型態】與【價值觀】是不是同義詞? 12/25 16:34

theologe: 意識型態是一種思想異化的產物。故價值觀不能說是意識型 12/25 16:36

theologe: 態。 12/25 16:36

theologe: 但可能用價值觀之名去包裝其意識型態。 12/25 16:37

theologe: 哈哈 打自己臉XD 表格中「耶穌的意識型態」或另外兩種 12/25 16:39

theologe: 意識型態/want,也可能是正面的發展,最起碼其動機都是 12/25 16:39

theologe: 良善的。但也存在被形式化或僵化到一個程度,成為「偶像 12/25 16:40

theologe: 崇拜」(犯第二誡)的問題。 12/25 16:41

theologe: 真實的或關注實質原則的價值觀,就是在談人真正的need。 12/25 16:43

Jeby171: 一個只能選擇性解讀 並且有幾萬種派別的解讀方式稱不上有 12/25 16:51

Jeby171: 什麼能討論的意識形態 到底哪一點不對 完全可選擇挑著看 12/25 16:52

Jeby171: 宗教最噁心之處就是好的都說是自己的 壞的就說別人的 12/25 16:53

Jeby171: 以下都是聖經的觀點 並且整套聖經一以貫之 12/25 16:55

Jeby171: 聖經對婚姻觀點請看申命記22:28規定強姦犯花50元娶受害者 12/25 16:55

Jeby171: 聖經家庭觀點請看新約馬太福音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人 12/25 16:55

Jeby171: 聖經對小孩的觀點請看撒母耳記下12:9上帝殘殺超無辜小孩 12/25 16:55

Jeby171: 以下則是史實 美國通過同婚時各種法官到處引用之例 12/25 16:56

Jeby171: 1960年代美國還有許多州法禁止黑人白人跨種族通婚 12/25 16:57

Jeby171: 教徒以聖經創9:25、28:1未19:19申7:2,23:2來反對黑白通婚 12/25 16:57

Jeby171: 還沒提到聖經違反科學以及事實之處 違反科學及事實是什? 12/25 17:03

Jeby171: 就是那是錯誤的宗教 欺騙的宗教 虛假不實的宗教 12/25 17:04

Jeby171: 地球年齡 按科學約45億年 按聖經只有6000年 12/25 17:05

Jeby171: 宇宙年齡 按科學約130億年 按聖經只有6000年 12/25 17:06

Jeby171: 建議想要變成罪人 想要有sin 馬上信這個宗教 馬上變罪人 12/25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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