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gay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看板: Christianity
標題: [討論] 意識型態vs人的需要
時間: Sun Dec 25 16:28:44 2016
今天在教會聽長輩們聊同婚議題,
將核災食物、美豬美牛、同婚、一例一休、年金、九二共識等議題都混在一起講,
基本上是認為這些都是某執政黨的「陰謀」。
我在想,另一黨執政的時候,你們怎麼不群情激憤地反這些東西?
前總統之前也常將同運(同玩節)的發展,算在自己長年的政績裡面呢XD
本板/本文不談具體的現實政治,
故以上前言主要是欲指出,
信仰被意識型態俘虜這件事,是再明顯不過的事實...--
而這才是基督信仰真正遭遇的危機、
才是真正的信仰世俗化/基督被貶為「屬文化」的危機、
才是真正的「聖俗不分」。
(理論派、極端仇基派就無法跟他們計較了);
。
(40歲以下為主)
少數幾位板友一直在談基督徒因同婚入法而受到的損害,
基本上跟上述長輩們談對立意識型態的陰謀,
或是美國宗教右派的崛起與其全球化現象(包含上面有人提到非洲的狀況)
是連結在一起的。
宗教右派及其被俘虜的基督徒跟隨者,
一直在塑造及討論同運及背後女權/性別平權運動的「」;
而同運及女權/性別平權運動這邊的「理論派」或無神論自由主義者,
也會有意無意地談宗教右派的「」
(近代以Nazi為代表)。
在分析之前,我想先講我的三點意見/質疑:
1.
基督徒一直在唉哼自己因意識型態戰場的敗退所受的「傷害」,
真的是符合信仰的嗎?WWJD?
更何況該意識型態到底是屬基督
(例如前言中有個長輩激動地強調一定要捍衛聖經價值),
還是屬文化(其實出於宗教右派),是需要釐清的。
2.
對待不同族群間互相妖魔化的狀況,我認為應當做互相理解的理性分析,
而不是繼續陷在標籤化/妖魔化/陰謀論的泥沼中而不可自拔。
(當然,我自己也會時不時攻擊反文化派/字面規條派XD,
但對事跟對人還是應該分開的;
宗教右派與無神論人道主義/自由主義間的衝突,
若是停在意識型態上的互相批評攻擊就算了,
但進入生活形態、社會人格上的歧視/迫害,
就是把對事/恨罪跟對人/恨罪人混為一談、超越了該守住的界線。)
3.簡言之,
意識型態是一種可被訴說、推銷的主張(want),
但不該上升到人權(need)的層次
--不能說自己的意識型態遭到攻擊,
就叫做受人身攻擊,或是宗教/言論自由被限縮。
因此,
(以改變婚姻定義來鬆動其桎梏並帶動婚姻制度的徹底自由/解放)
。
就算是保守派的基督徒,也應該區分清楚同運的理論派與現實派是不同的;
許多人一直在用對於理論派的妖魔化,去攻擊現實派;
正如仇基者趁亂用對於護家盟的批評,來攻擊基督徒中一般不隨著護家盟起舞者。
這些「雞同鴨講」都會造成雙方族群間的誤解加深,
並產生傷害/仇恨的惡性循環,
有智慧者應當跳脫這個漩渦。
◎「
互相理解」嘗試之分析比較表格:
對於兩邊「現實派」的辯護與說明,之前已經談了很多了。
本文主要是想對於兩邊的極端派或被異化之理論派,進行分析理解。
希望作一些「掃盲」與「互相理解」的嘗試。
美麗純樸、充滿道德秩序 不受任何形式框架限制的 大誡命+大使命
的布爾喬亞小確幸 愛與自由 實現中之福音
之烏托邦。 之人道主義世界/烏托邦。 或天國降臨宣告
(有時還是會混搭 already but not yet
布爾喬亞小確幸,特別是
同運現實派。這大概就是 i.e.天國律令/妥拉
理論派跟現實派的張力吧。) 的「形式原則」
sin的實質對付
講述與實行非政治正確 社會人格的健全與自由發展。 =在基督裡與神、
之信仰主張或生活形態。 (自由不代表違法亂紀不需
與己、與他人、與萬物
(a.基本上是社群內的, 受懲罰或受限縮。
a.和好[復和];
若要進到社群外的公共 而我們前面談了半天,
b.[稱義]獲得「忘記背後
領域,還是應謹守不強 並沒有人清楚立論同婚的
、努力面前」
迫、不妨礙他人宗教/言 crime或實質的傷害人--
的關係與自由;
論/生活自由的界線。 除了恐同者會感到噁心外
c.專注於人生使命/志業
--這真是很弱的批評。)
以榮耀神/實現自我。
[窄門]
b.並且政治不正確若到達
歧視、貶低、毀謗、造
i.e.大誡命獲得實現的
謠等等的違法或不道德
「實質原則」
狀況--社群外不用說,
=「愛鄰舍如己」的
而即便是社群內,
推己及人之黃金律。
仍要接受懲罰--
「求仁得仁」是合理的,
本就是堅持信仰所要付的
代價。
c.而主張若產生明顯
「不道德」的後果,
亦需要進行信仰的反思。
因為「真信仰」是不可
能與「『真實/實質』的
不道德」相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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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喬瑟芬在台中哲五對護家盟的分析及後續討論。
2.基信板的相關討論。
--
それはそれ!!これはこれ!!!
忘記旁邊,努力面前!
--
耶穌時代流俗的猶太人或律法主義者,就是把妥拉及聖殿給形式化、偶像崇拜化了,
故耶穌要恢復妥拉及聖殿的「實質」。
若一個思想/價值觀真正關注「實質」,i.e.真正達到公正的Krima(愛鄰舍如己),
那就可能脫離意識型態的範疇。但意識型態/拜偶像的sin之隨時復辟,
仍是必須時時警覺的;信仰如臨深淵,再美好的理論/律法/規條/價值觀/思想,
只要無法「化為生命」=「活出來」=「達到實質/公正的愛鄰舍如己」等等,
就會墮回意識型態乃至於sin之中。
→ theologe: 意識型態就是拜偶像乃至於妄稱神名的sin、不在基督裡。 12/25 17:22
→ theologe: 基本上就是前四誡都實質違犯了XD.... 12/25 17:23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482655635.A.F31.html
推 springman: 我以前就在想: 【意識型態】與【價值觀】是不是同義詞? 12/25 16:34
→ theologe: 意識型態是一種思想異化的產物。故價值觀不能說是意識型 12/25 16:36
→ theologe: 態。 12/25 16:36
→ theologe: 但可能用價值觀之名去包裝其意識型態。 12/25 16:37
→ theologe: 哈哈 打自己臉XD 表格中「耶穌的意識型態」或另外兩種 12/25 16:39
→ theologe: 意識型態/want,也可能是正面的發展,最起碼其動機都是 12/25 16:39
→ theologe: 良善的。但也存在被形式化或僵化到一個程度,成為「偶像 12/25 16:40
→ theologe: 崇拜」(犯第二誡)的問題。 12/25 16:41
→ theologe: 真實的或關注實質原則的價值觀,就是在談人真正的need。 12/25 16:43
噓 Jeby171: 一個只能選擇性解讀 並且有幾萬種派別的解讀方式稱不上有 12/25 16:51
→ Jeby171: 什麼能討論的意識形態 到底哪一點不對 完全可選擇挑著看 12/25 16:52
→ Jeby171: 宗教最噁心之處就是好的都說是自己的 壞的就說別人的 12/25 16:53
→ Jeby171: 以下都是聖經的觀點 並且整套聖經一以貫之 12/25 16:55
→ Jeby171: 聖經對婚姻觀點請看申命記22:28規定強姦犯花50元娶受害者 12/25 16:55
→ Jeby171: 聖經家庭觀點請看新約馬太福音10:36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人 12/25 16:55
→ Jeby171: 聖經對小孩的觀點請看撒母耳記下12:9上帝殘殺超無辜小孩 12/25 16:55
→ Jeby171: 以下則是史實 美國通過同婚時各種法官到處引用之例 12/25 16:56
→ Jeby171: 1960年代美國還有許多州法禁止黑人白人跨種族通婚 12/25 16:57
→ Jeby171: 教徒以聖經創9:25、28:1未19:19申7:2,23:2來反對黑白通婚 12/25 16:57
噓 Jeby171: 還沒提到聖經違反科學以及事實之處 違反科學及事實是什? 12/25 17:03
→ Jeby171: 就是那是錯誤的宗教 欺騙的宗教 虛假不實的宗教 12/25 17:04
噓 Jeby171: 地球年齡 按科學約45億年 按聖經只有6000年 12/25 17:05
→ Jeby171: 宇宙年齡 按科學約130億年 按聖經只有6000年 12/25 17:06
噓 Jeby171: 建議想要變成罪人 想要有sin 馬上信這個宗教 馬上變罪人 12/2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