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ay/M.1386078350.A.879.html
推 uka123ily:全部問號那你的論點在哪裡呢? 12/03 21:49
→ bigTAR:手槍媽您還不累啊? 12/03 21:49
→ wahimodeux:你執念好深...同性婚不是新法 http://goo.gl/A8dYri 12/03 21:52
→ wahimodeux:所以直系親不可結婚都是現行無異.不會有什麼兄妹問題 12/03 21:53
→ wahimodeux:只是修改原法律上方面"性別"相關的字而已 12/03 21:53
噓 hisayoshi:那你還不趕快去幫亂倫者爭取權益 在這幹嘛? 12/03 21:54
→ wahimodeux:你沒有說的話,你這篇提出的問題不就是在問這個嗎? 12/03 21:54
→ uka123ily:你的推論真的很跳躍,兩人合意怎會推到亂倫? 12/03 21:55
→ twomore06:兩個不相關的議題作類比不覺得牽強? 12/03 21:56
→ uka123ily:你乾脆把契約自由推去亂倫好了。 12/03 21:56
→ uka123ily:我幫你想好了,因為我們可以自由買賣房屋,所以會亂倫 12/03 21:58
推 bebo108:「婚姻是兩人事」是正確理由,但非唯一修法理由,結案。 12/03 21:58
→ wahimodeux:不同意哦.因為我們的理由並不許你無限上綱成亂倫 12/03 21:58
→ uka123ily:因為我們可以自由的去便利商店買東西,所以亂倫。 12/03 21:59
→ bebo108:不論異性同性愛或婚姻,必定「是兩人事」,但絕非唯一理由 12/03 21:59
→ bebo108:所以你別再死抱著兄妹戀大腿不放了好嗎 12/03 22:00
→ wahimodeux:你想像太多,回到原點就只是把原婚法修改性別的字樣而已 12/03 22:00
→ wahimodeux:如果一直想在法案以外的論點爭議是沒有意義的 12/03 22:00
→ uka123ily:你不處理近親結婚的意義當然只會落入形式主義 12/03 22:01
→ wahimodeux:你才沒有搞懂.修改性別字樣為什麼可以支持亂倫婚呢? 12/03 22:01
→ bebo108:我真的覺得這兩天跟你喇這麼久都是白做工 12/03 22:01
→ wahimodeux:原法條沒有更動啊 12/03 22:02
→ bebo108:你就是一定要全有或全無? 一定要這麼偏積極端? 12/03 22:02
→ wahimodeux:你一直在想支持法案的理由,但"法案本身"沒有更動 12/03 22:02
推 uka123ily:我只是讓你知道你的類比有多無聊,你自己打自己臉幹嘛。 12/03 22:02
→ wahimodeux:就算修法成功,「直系親屬仍舊不得成婚」啊 12/03 22:03
→ bebo108:我從沒承認你說對 自以為哦 12/03 22:03
→ wahimodeux:你就回到法條上即可,不必去想那些理由什麼的… 12/03 22:03
→ uka123ily:簡單來說你都知道不能類比的話你在炒啥? 12/03 22:03
→ uka123ily:我只是用你的推論告訴你,你的推論極度跳躍。 12/03 22:04
→ bebo108:哦 秀給我瞧瞧 12/03 22:05
→ uka123ily:而且法理上本來就難以類推適用 12/03 22:05
→ wahimodeux:你想扯東扯西是沒有意義的,修法根本不會更動現有法案 12/03 22:06
→ wahimodeux:小冊誰都可以編寫印製,還是回到現行法律上來看不行嗎? 12/03 22:07
推 uka123ily:我不反對近親結婚,但我無法認同這樣的類推適用。 12/03 22:08
→ wahimodeux:我不想跟你駁,我只想告訴你,你的問題都跟修法原意無關 12/03 22:08
推 kkk2126:他的論點是:"撇開其他一切的事物,婚姻是兩人事可推得近親 12/03 22:09
→ wahimodeux:你問了一堆問題,都是討論。跟修法原意無關 12/03 22:09
→ kkk2126:婚姻合法" 12/03 22:09
→ bebo108:那「男女婚姻是兩人事」論點你同意嗎?同意的話兄妹婚咧? 12/03 22:09
→ wahimodeux:若原po的論點如kkk所言,不必修法就可以討論 12/03 22:10
→ wahimodeux:所以提出亂倫的問題,你現在就可以另提修法,不必混一起 12/03 22:10
推 uka123ily:邏輯一致不代表事情是合理,這就是類推適用不有效 12/03 22:10
噓 Mancer:他還在啊我的天每天晚上都來嗎XDDDDDDDD 12/03 22:11
→ uka123ily:即便有某特質相仿,也不等於其他特質也相仿 12/03 22:11
→ ksng1092:你先找出支持理由"只有婚姻是兩人事的那些人吧 12/03 22:11
→ Mancer:講「類推適用」太客氣啦!護家盟跟tmm根本是烏賊戰術啊 XD 12/03 22:11
→ wahimodeux:沒關係啦,他/她想發洩一下,就由他/她吧 12/03 22:12
→ bebo108:你不同意男女婚姻是兩人事 那不然是你跟你妹的事嗎? 12/03 22:12
→ uka123ily:如果要類推適用,請控制所有的變數與環境再來討論。 12/03 22:12
→ ksng1092:支持理由不是或不只"婚姻是兩人事"的人你打算跟他們說些 12/03 22:12
→ ksng1092:什麼呢? 12/03 22:12
→ wahimodeux:如果打一打文章就爭出理由來的話,這世界也太美妙了 12/03 22:12
→ Mancer:人客這麼愛甲板真是讓大家受寵若精~ 12/03 22:13
→ uka123ily:我不就是告訴你在邏輯上的謬誤嘛? 12/03 22:13
→ wahimodeux:亂倫從來就跟同性婚沒有劃上等號,你別自行想像了 12/03 22:13
→ wahimodeux:現在亂倫犯法,修法成功之後,亂倫還是犯法 12/03 22:14
→ uka123ily:婚姻保障是社會的事,但社會不是一個人格。 12/03 22:14
→ wahimodeux:你拿一本我也可以印刷出來的小冊要別人看清什麼呢? 12/03 22:14
推 kkk2126:其實僅討論這句話的"邏輯"的情況下,他的推論成立...... 12/03 22:14
→ uka123ily:「是社會的事」這樣的描述太過社群主義的,我反對。 12/03 22:15
→ wahimodeux:討論畢竟是討論啊,最後還是得走法律 12/03 22:15
→ uka123ily:簡單來說就是你用社群主義者的角度談婚姻,我們不是。 12/03 22:16
→ wahimodeux:哦~原來我們都誤會…原po其實是想支持亂倫嗎?嘻~ 12/03 22:16
噓 Mancer:你們都好客氣喔,要不要看看昨天這篇tmm最後講甚麼ww 12/03 22:16
→ ksng1092:所以到底是誰用了這個錯誤的理由? 12/03 22:16
→ Mancer:●20519 X2 12/02 tianmama 12/03 22:16
→ wahimodeux:「如果婚姻是私人的事,亂倫就不該犯法。」這是你說的 12/03 22:16
→ ksng1092:哪個活動?哪個組織? 12/03 22:17
→ kkk2126:他主張,面對護家盟,"僅僅"使用這個論點會無法反擊 12/03 22:17
→ bebo108:「婚姻的保障是社會的事」 哪種事? 為了世界和平嗎? 12/03 22:17
→ wahimodeux:那你去登記看看吧,如果有跟法官訴訟勝了,我就信你 12/03 22:17
→ wahimodeux:「如果婚姻是私人的事,亂倫就不該犯法。」這是你說的 12/03 22:18
→ ksng1092:反擊護家盟理由明明有三五十條出現過...XD 12/03 22:18
→ uka123ily:為什麼要考慮目標客群阿,關他們屁事。 12/03 22:18
→ bebo108:但問題從來沒有人把「婚姻是兩人事」當唯一修法理由 12/03 22:19
→ wahimodeux:「現實是亂倫犯法」修法功成之後還是「亂倫犯法」啊 12/03 22:19
→ uka123ily:老子是自由主義者,不要跟我談無效的社群主義 12/03 22:19
→ wahimodeux:你到底是哪裡看不懂啊? 12/03 22:19
→ uka123ily:我不覺的修法有必要說服社會。 12/03 22:20
→ bebo108:所以婚姻不是兩個人事 那到底干社會甚麼事啦?具體點好嗎 12/03 22:20
→ ksng1092:檯面上用來說服社會的理由是只剩這條了嗎? 你要討論的主 12/03 22:20
→ uka123ily:權利本來就步該被他人干涉,要說服啥。 12/03 22:20
→ ksng1092:體到底是說服/反擊的理由(很多條喔)還是只想討論亂倫 12/03 22:21
→ bebo108:重申:「婚姻是兩人事」是正確但非唯一修法理由 12/03 22:21
→ wahimodeux:我只能說你的想像是可以討論,但請回到現實法律層面 12/03 22:21
→ uka123ily:你這樣的觀點其實是權力談成權利,不要搞混了好嘛 12/03 22:21
→ wahimodeux:不然天馬行空的討論,也不會有任何實質上的效果 12/03 22:21
→ uka123ily:我好像沒有說過法律會自己修好,你在講什麼? 12/03 22:23
→ bebo108:所以你抱持全有或全無態度 不把它當唯一理由就別當理由? 12/03 22:23
→ kkk2126:"近親婚是兩人事"正確,跟"近親婚正確"有差距 12/03 22:23
→ uka123ily:對我來說社會不管接受與否都要做,不問結果。 12/03 22:23
→ kkk2126:"近親婚是兩人事"是支持近親婚的其中一個理由,但是不能因 12/03 22:25
→ bebo108:難道「尊重性傾向」對你來說根本不是修法理由? 12/03 22:25
→ bebo108:哦對不起我忘了 你認為「愛妹妹也是性傾向」 12/03 22:26
→ kkk2126:為近親婚不正確就推得"婚姻是兩人事"不正確 12/03 22:26
→ wahimodeux:我很好奇,如果今天沒推動修法,你會去想這個討論嗎? 12/03 22:26
→ bebo108:重申:「婚姻是兩人事」是正確但非唯一修法理由 很難理解? 12/03 22:27
→ wegoeni:那我想問你,若你反對同志婚,和你反對亂倫婚的理由又各是 12/03 22:27
→ wegoeni:什麼? 12/03 22:27
→ kkk2126:因為可以有其他理由反對 12/03 22:28
→ wahimodeux:「我支持同性婚反對亂倫婚」那結案了,因沒人支持亂倫婚 12/03 22:30
→ wahimodeux:所以這些討論都是多餘的 12/03 22:30
→ wahimodeux:不必再胡扯亂想了,因為修法也不是在修亂倫婚 12/03 22:30
→ kkk2126:(A^B^C)->D,~D->(~A)v(~B)v(~C) 12/03 22:31
→ kkk2126:就算(~A)不為真,(~B)或(~C)其中之一為真(~D)便成立 12/03 22:39
→ kkk2126:你可以畫張真值表 12/03 22:39
推 wegoeni:婚姻是兩人事,但同志婚姻有說過只因此就要求平權?你有 12/03 22:48
→ wegoeni:思考其它面相嗎?還是只是用這點窮追猛打,亂倫也是有其 12/03 22:48
→ wegoeni:它因素,你反對想必你自己也看到一些! 12/03 22:48
→ tianmama:婚姻是兩人事,就不會兩人以外的東西限制。 12/03 23:01
噓 Mancer:好開心喔我讓你有一點同理心了耶! 12/03 23:31
→ Mancer:果然還是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啊~面對跳針很辛苦厚 12/03 23:32
噓 feresa:"兄妹"本身就有關係,幹嘛需要再多一個婚姻關係,多此一舉 12/04 02:13
噓 garlic1234:類比錯誤,同志並沒有血緣關係,近親的道德爭議是另一 12/04 04:19
→ garlic1234:個議題 12/04 04:19
→ feresa:而且你有手動置底之嫌了吧,兩天之內8篇同標題回文,版主可 12/04 11:29
→ feresa:以幫忙處理一下嗎? 12/04 11:29
→ feresa:說錯,是7篇 12/04 11:30
噓 feresa:況且,你一直爭「婚姻不是兩人事」到底是在爭什麼,是你以 12/04 11:34
→ feresa:後結婚時要先給所有甲板板友簽同意書? 12/04 11:35
噓 hanwei1102:同志不用結紮生理結構就不會創造出有問題的後代 12/04 21:42
噓 hanwei1102:但是近親婚卻得要結紮否則後患無窮。人又不是貓狗你能 12/04 21:48
→ hanwei1102:你能說服社會在認同近親婚的前提為先去結紮嗎? 12/04 21:49
→ hanwei1102:不行的話到底討論的意義在哪?邏輯推論多正確又有啥用 12/04 21:51
噓 hanwei1102:神邏輯就是神邏輯說了您別不爽啊! 12/04 2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