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簡訊詐騙的爭議款被駁回了

看板 creditcard
作者 kamikhan (小樂)
時間 2023-09-10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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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分類判斷就是信用卡是自願使用還是非自願使用 非自願使用情況舉例: 卡片被撿、偷走、卡號被拿去線上購物等等 一般來說遇到這種情形大概率都是不用持卡人吞的吧? 最近朋友遇到離奇盜刷事件我/盜刷爬了不少經驗看來是這樣 回到這個討論串 原PO因為被詐騙簡訊誤導所以輸入了OTP 在銀行視角就是你自願使用所以不願負責 即便原PO很快就反應過來跑去中止 但輸入OTP的當下還是自願授權交易的 所以大家才會說有交出OTP就GG的言論 而原PO想表達的是為何一授權就不能阻止 明明就還沒請款為什麼不可以取消交易 (其實我一開始也是以為能夠取消的 因為信用卡特性從刷卡到請款中間的確有段時間 現在看來也算是長了知識) 然後後面滿多討論重點失焦的就不再贅述 -- 除非要能夠舉證你是在非自願情況下被授權交易 像是什麼信箱被駭啊手機被偷之類的 假如能夠舉證成功的話應該可以比照非自願使用而不用負擔..吧? 案例真的超少每個分享的又多數只會提供對自己有利的情報 像之前玉山那篇本來被1-3的案例也是因為這個因素 我覺得他87%也是自己有輸入OTP玉山才會叫他自己吞 -- 最後藉機問一下 信用卡號碼被他人拿去線上購物(卡片沒有遺失) 報案警察是用"妨礙電腦使用罪"來立案是對的嗎? 爬了幾篇文章感覺都是詐欺、 偽造文書(沒有簽名應該不算?) 竊盜(卡片沒有被偷走不算?)..等非告訴乃論的刑事責 : 假如SIM卡跟信用卡同時遺失 : 在SIM卡未設密碼的狀況下 : 掛失之前的盜刷應該有可能通過OTP驗證吧 : 這樣發卡組織會以有通過驗證為由 : 拒絕負擔盜刷費用嗎? : 假如發卡組織願意負擔盜刷費用 : 那不是只要被詐騙就馬上去掛失 : 只要在24小時之內就不用負擔詐騙費用了 : 這樣可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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