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警方測速槍抓錯車!屏鵝公路賓士車超速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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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ckson823 (生物實驗室)
時間 2024-07-04 20: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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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警方測速槍抓錯車!屏鵝公路賓士車超速47公里 他速限內行駛收罰單 https://www.google.com/amp/s/udn.com/news/amp/story/7320/8046234 有民眾日前開車行經台1線屏東縣枋山鄉南下454.3公里處,事後收到警方測速槍拍到「超 速47公里」罰單,但他的車當時時速69公里,事後調閱行車紀錄器,發現有輛賓士車從外 側車道高速駛入,PO網指測速槍沒抓到賓士車,他卻成了代罪羔羊;枋寮警方說,檢視照 片及影片,見另輛車從慢車道快速駛入,致測速照相儀器偵測車輛與違規車輛不符,將撤 銷罰單。 投訴民眾說,日前開車行經屏東枋寮知名地點海豚灣前7-11遭到警方的測速槍拍到「超速 47公里」並開立罰單,但他的VOLVO轎車明明時速只有69公里,在限速60公里的開罰範圍 內,不明白為何被開單,事後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一看,當時有輛賓士車從慢車道呼嘯而 過,質疑超速是這輛賓士車,警方不仔細查看,就亂開單,讓他還得花時間申訴,實在擾 民。 他說,一般人都相信警方的專業測速儀品應該不會出錯,但實際上還是會有誤失,不但沒 抓到超速47公里的賓士車,反而拿未違規的民眾車輛祭旗,罰款1萬2000元加吊扣牌照6個 月及記點3點,實在有夠誇張;警方開錯單,往往只會說「有問題可以申訴」,但受害民 眾卻要花時間舉證及申訴程序,曠日廢時,如果沒有行車記錄器有做記錄,就可能被誤罰 ,實在是擾民,質疑承辦員警和主管未善盡查證責任,讓小老百姓有苦說不出。 枋寮警方說,民眾指稱於屏東縣枋山鄉台1線454.3公里南下遭測速照相取締超速違規,該 路段限速為60公里,民眾行經該測速位置經測得時速107公里,超速47公里,遭本分局製 單舉發,經檢視照片及民眾提供影片,見另輛車從慢車道快速駛入,致測速照相儀器偵測 車輛與違規車輛不符,本分局將主動撤銷罰單,避免造成民眾困擾。 心得 看到這前陣子的新聞真的覺得蠻扯的,警察亂開單還要民眾自己申訴,如果沒證據不就被 白白扣排半年,這根本是嫁禍守規矩的人,而且超速罰單往往一個月後才會寄來,行車記 錄器可能早就洗掉了,真是無奈 --
※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66.2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720095886.A.9BE.html

ShaNe1993: 所以現在警察都建議記憶體容量要買大一點,定期檢 07/04 20:29

ShaNe1993: 查記錄器 07/04 20:29

junshinw: 哇!那他保留影片很久耶 07/04 20:31

rar0724: 超速40扣牌 烏龜車是不是也要比照辦理 07/04 20:34

ultratimes: 為什麼要撤單?有更快的車超速是一回事,不代表被超速 07/04 20:36

ultratimes: 的車就沒超速耶,行車紀錄器能代表什麼嗎? 07/04 20:37

ultratimes: 不是應該要以警方第一時間的判斷為主嗎? 07/04 20:37

ultratimes: 依我看法,行車紀錄器不予採信,超速照算,有更快的車 07/04 20:39

ultratimes: 歸更快的車,一碼歸一碼 07/04 20:39

ymca0135: 擾民 07/04 20:42

everfit: 都已經辦錯人了,還要警察硬著頭皮搞下去?再被洗一次臉?! 07/04 20:48

Fiztcc: U大師閉嘴啦 講那什麼鬼話 07/04 20:54

a885669: 凹大師耶 邏輯真好 07/04 21:06

FSWIN1278: 除了記憶卡越大越好(最好是買到記錄器能支援的上限),硬 07/04 21:34

FSWIN1278: 碟也要越大越好,像這種假日一定要自己做備份,就算記憶 07/04 21:34

FSWIN1278: 卡買到512G,如果是通勤族,照樣會被洗掉,想要保護自己, 07/04 21:35

FSWIN1278: 就只能自己勤勞,政府機關是不會替你著想的,如果連你自 07/04 21:35

FSWIN1278: 己都不願意保護自己,那就賭吧,到時候再來哭再來叫吧… 07/04 21:35

sazabijiang: 警察便宜行事的後果啦。要拍超速本來就應該至少兩y 07/04 21:39

sazabijiang: 張連續照片,就是怕剛好旁邊路過的正常車速車輛被誤 07/04 21:40

sazabijiang: 舉發。單憑一張照片本來就不該舉發超速 07/04 21:40

pippen2002: 我目前只保留到去年2月底至今! 07/04 22:01

rtoday: 通常紀錄都被洗掉了 07/04 22:02

haklim: 擾民要國賠 07/04 22:25

gx9900824: 屏鵝公路必殺技 假裝自己是二輪 07/04 22:48

zark07222: 同事開公司車、5/9才收到3/7違規的罰單,根本無法去找 07/04 23:04

zark07222: 紀錄,記錄卡買到128G也沒用 07/04 23:04

liko7676: 怎麼有人邏輯障礙成那樣 07/05 02:21

SSSONIC: 繼續搞下去 紀錄器就要支援隨時上傳雲端了 07/05 02:30

knik119: 有這種情形,測速還能信嗎 07/05 03:32

noirskakashi: 三角架的無法對焦超速車輛嗎? 07/05 05:52

fallheart: 相關承辦人員沒懲處,警察真的很棒 07/05 07:00

ASKA: 我現在都是512G卡兩張輪班。兩星期切一次... 07/05 07:22

porter1025: 有一說並排超速不會開單,因為不知道是那台車 ,看來 07/05 08:23

porter1025: 是假的 07/05 08:23

maniaque: 我怎記得這篇新聞好像板上上個月就看過了???? 07/05 08:52

maniaque: 另外,這是三角架,不是手持槍測的 07/05 08:52

maniaque: 盲點就是因為同樣視角範圍,那台高速車離三角架太近 07/05 08:53

maniaque: 在機器偵測到車子高速通過,在喀擦拍攝瞬間,已經離開 07/05 08:54

maniaque: 通過了攝相機視角範圍,反而讓遠處慢慢開的車子入鏡 07/05 08:55

maniaque: 至少高速仔或多或少,也已經發現了警方採證盲點 07/05 08:57

maniaque: 這是設備本身有延遲,發射,接收反射,計算,拍照 07/05 08:59

Nyx591: 笑死,依你的看法,不爽去考警察啊,你就這這樣辦,看會發 07/05 11:14

Nyx591: 生什麼事 07/05 11:14

joinptt: 警察就懶,矇到你沒注意或不申訴就OK 07/05 12:23

danhunter: 所以警察接受行車記錄器上顯示的速度??? 07/05 15:06

SSSONIC: 一般公司勞工整天出這種包不知道被電到哪裡去了 不愧是 07/05 15:43

SSSONIC: 大人 07/05 15:43

b10036088: 罰單都超晚到,賭你沒記錄…申訴又臭又長 07/05 16:48

maniaque: 樓樓上,警察接受的是"動態影片" 07/05 16:51

maniaque: 因為影片時間地點相對符合,然後確實有一輛更高速的車 07/05 16:51

maniaque: 從當事人右側慢車道違規超車 07/0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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